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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的改革创新
发行时间:2004-10-20
网站编辑:张祖勤 季余冠
来源:研究所

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的改革创新

——对太星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的调查

张祖勤  季余冠

为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村级集体经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发挥集体经济在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和加快城市化进程中的作用,太仓市沙溪镇太星村于2003年初对原村集体经济进行了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一年来的实践证明,这项改革,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符合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富民强村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

(一)

太星村是太仓市第一个互助组、农业合作社的诞生地。村域面积2.12平方公里,现有耕地1771亩,农村户籍人口710人。实施股份合作制改革前,有各种所有制企业12家,固定资产3500多万元,年销售收入7000万元左右,年利税900万元上下。村级经营性净资产270万元,可支配收入稳定在每年100万元以上。随着村级经济的发展,先后从集体积累中拿出1000多万元,兴办集体公益事业。为户户筑通了水泥路,家家免费安装了有线电视、抽水马桶等设施;在苏州市首家建办了村级桔杆气厂,向全村农户供应管道清洁能源;还投资建造了农民舞厅、农民俱乐部、老年文化茶室和幼儿园等文化、教育设施。农民从集体经济发展中得到了较多的实惠,但也存在着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一是村办企业转制后,现有的村集体资产存在着产权主体缺位、权责结构错位、民主监督失位的缺陷,今后如何管理、如何保值增值、如何进一步发展?二是该为村民办的实事好事都办了,往后村集体每年100多万元净收益该如何安排?三是如何引领富裕起来的农民奔向全面小康?带着这些问题,村党总支一班人经过研究,决定进行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得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支持和市委农办的具体指导。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1.清产核资。太星村270万元的集体净资产和100多万元的集体资产收益,经历三个方面的核实过程:(1)由镇农经部门和村民主理财小组联合清产核资,对村经济合作社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实,搞实资产家底;(2)将其中经营性资产,在登记造册的基础上进行了价值评定,并按资产形成的历史沿革、帐户处理和资金来源等有关依据,依法界定资产所有权归属关系;(3)召开村党总支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听取清产核资工作汇报,对清产核资予以确认。

2.股权设置和股份量化。在清产核资基础上,根据本村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折股量化的范围和股权设置的类型。合作股份分为享受股、增量股和增量配股三种:(1)享受股是按集体资产净额折股量化,由符合条件的本社全体社员平均享有;(2)增量股是社员以现金投人的新增加的股金;(3)增量配股是村集体对现金购买增量股的本村社员实行“买一配一,”的优惠股金。股金统一为每股1000元,确定总股份4500股,股本金总额为450万元。其中享受股70万元,折合700股;增量股180万元,折合1800股;增量配股200万元,折合2000股。

3.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动员农户自愿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全村1580亩土地,由村股份合作社统一规划、开发经营。股份合作社将土地的经营收入全额按人股面积分配给农户。

4.制定社区股份合作社(章程》。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制订了《章程》:明确规定了“股权平等,同股同利,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积累共有”的原则,确定了净收益分配的程序和办法。并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建立规范的财务会计。同时股份合作社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了新的社员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二)

太星村经过股份合作制改革,使原有的村级合作经济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井在以下五个方面发挥了显著的作用和效果:

1.实现了集体经济与市场机制的接轨。原村经济合作社是“政社合一”的体制,随着农村改革的日益深化.其经济合作功能日趋萎缩,行政(村务)职能也早在90年代初被村民委员会取代。特别是村集体企业通过改革转制后,作为每个企业的产权已经明晰,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的资产.仍然产权不明晰,缺乏发展的活力和后劲,实施社区股份改革后,与过去的经济合作社相比不同点有三:一是政经分离,股份合作社是新型的纯合作经济组织,不再行使村级行政职责;二是股份合作社的合作机制是建立在股份制基础上的,符合建立现代产权制度的方向;三是产权制度人格化,运作机制市场化,内部管理民主化,找到了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

2.促进了生产要素的优化重组。股份合作社打破了过去那种“模糊”、“大概化”、“大呼隆”的状态,实行“劳动、资本、土地(承包权)”的优化组合。把可经营性的集体资产净额作为劳动成果,量化给符合条件的本社区村民,还权于民,维护了社区成员的基本权益。并且根据经济发展和群众自愿,吸纳社区民间资本作为增量扩股,不仅为集体经济发展增添了后劲,而且为农民的闲散资金找到了出路,拓宽了增收的渠道,同时,对农村集体所有、农产分户经营的土地,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作出决议和上门挨户征求意见等程序,在自愿的基础上,吸纳农户土地承包权入股,交股份合作社统一规划、开发经营。

3.拓宽丁农民增收的渠道。股份合作社的建立,使太星村的农民收入新增了三条渠道:一是资产性收益。就是增加了集体资产股金和增量股股金的分配;二是土地流转收益。就是土地人股红利分配。股份合作社把农户土地承包权自愿人股的1580亩土地全部租赁给“苏州城市绿地有限公司”等企业经营,种植花卉苗木,按照章程“土地租金收入全额返还社员”的规定享受土地收益。三是劳务性收人。就是农民在花卉苗木基地上的打工收入:今年5月20日,在股份合作社成立一周年之际,合作社召开社员大会,对2003年的红利、租金进行分配。其中,股金分红以7%的红利率计算,共分配32万元,人均490元;土地租金63.2万元,每亩400元,人均890元。此外,一年来农民在苗木基地打工收入31万元,人均420元。通过社区股份合作社改革,2003年农民人均增收1800多元,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了8000元大关。

4.创新了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机制。社区股份合作社,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降低单个农户进入市场风险,稳定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创新了村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机制,增强了集体经济的活力。去年上半年社区股份合作杜投入30万元,建造标准厂房720平方米,出租给私营企业;投入150多万元用于骨干企业宝达齿条厂技术改造,使齿条的年产量从原先的4.5万支增加到10万支,集体资产年收益从上年的100万元增加到130万元。村办企业上缴国家税收560多万元,同比增长34%。

5.健全了民主管理监督机制。通过村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人,农户把土地承包权人股,特别是农产增量投入股金等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使村民真正拥有了财产权和收益权,成了股民,村集体经济的经营风险与村民的切身利益紧密挂钩,有效地提高了村民对股份合作社经济发展和经营状况的关注度。对财务管理、收益分配的监督力度也明显加强;同时,增强了干部的民主管理意识。一是民主选举制度:合作社最高权力机构是社员代表大会,代表由参股全体股东大会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由社员代表大会无记名投票过半数当选。二是民主决策和管理机制:股份合作社董事会确定的经营方针、重大决策、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财务预算、年终利益分配必须经社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三是民主监督机制;监事会是股份合作社的常设机构,列席董事会,其主要职责检查监督合作社的经营活动,监督检查集体资产不受损失,保护社员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三)

太星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成功,有以下几点主要经验;

1.坚持干部以身作则、身体力行“三个代表”,是改革成功的前提。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是落实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恢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本来面目,在集体资产所有权、管理权、受益权等方面,真正维护农民的根本权益,让农民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的一项创举,也是一次权力与利益的重新调整:因而改革初期,在部分干部中存在着“怕失权、怕失利、怕麻烦”的“三怕”思想,群众中也存在着这样那样的疑虑:在这种情况下,党总支充分发挥核心作用,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统一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使大家认识到,太星村虽然是一个村级经济实力比较强的村,现任党总支一班人在本村三个文明建设、特别是在发展村办企业和集体资产积累上都作出了重大贡献,但这些资产属于全村社区成员共同所有,必须还权于民。因而,在改革中将全部资产一次量化到人,不设集体股,不留后遗症;同时公开承诺干部不拿“干股”,不享受“贡献股”,和村民同等待遇。

2.坚持做过细工作、讲清相关政策和利害关系,是改革成功的关键。村党总支和村委会一班人分工负责、挨家挨户做好改革的宣传发动工作,做到“三个讲清楚”:一是入社人股自愿,农户是否投资人股,由农民自己决定,不搞强迫;二是在购买增量股上坚持自愿量力,决不勉强;三是树立风险意识,利益共享,风险也必须共担。村干部们的实际行动,感召着广大村民,有的村民说:“看于部的行动,入社错不了,人股亏不了”:由于村干部带头认购”增量股”,在他们的带动下,180万元增量股只用了一个月时间就全部人帐。

3.坚持规范操作、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是改革成功的保证。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过细工作。从资产评估、股权设置、配股扩股到内部治理结构的建立,都要求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三公”原则。同时,在改革中正确处理好社区股份合作社与原村经济合作社的关系,参照企业转制办法,把原经济合作社的财产和债务一并转入股份合作社,并按照现行的财务制度建帐核算:

在调查中,镇、村两级干部昔追认为,目前国家对合作经济尚未立法,具体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为着力推动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政府应该尽快制订扶持、促进、加快推进社区股份合作制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各项优惠政策。主要是工商登记上的优惠,尽快给予法人地位;税收上的优惠,农民自己办的合作经济组织,按照现行党的农村政策,在税务上理应享受“减、缓、免”的待遇;对股份合作社经营项目的审批上,有关部门应予“绿灯”放行。

(苏州市合作经济研究会供稿)

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的改革创新
发行时间:2004-10-20
网站编辑:张祖勤 季余冠
  
来源:研究所

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的改革创新

——对太星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的调查

张祖勤  季余冠

为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村级集体经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发挥集体经济在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和加快城市化进程中的作用,太仓市沙溪镇太星村于2003年初对原村集体经济进行了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一年来的实践证明,这项改革,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符合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富民强村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

(一)

太星村是太仓市第一个互助组、农业合作社的诞生地。村域面积2.12平方公里,现有耕地1771亩,农村户籍人口710人。实施股份合作制改革前,有各种所有制企业12家,固定资产3500多万元,年销售收入7000万元左右,年利税900万元上下。村级经营性净资产270万元,可支配收入稳定在每年100万元以上。随着村级经济的发展,先后从集体积累中拿出1000多万元,兴办集体公益事业。为户户筑通了水泥路,家家免费安装了有线电视、抽水马桶等设施;在苏州市首家建办了村级桔杆气厂,向全村农户供应管道清洁能源;还投资建造了农民舞厅、农民俱乐部、老年文化茶室和幼儿园等文化、教育设施。农民从集体经济发展中得到了较多的实惠,但也存在着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一是村办企业转制后,现有的村集体资产存在着产权主体缺位、权责结构错位、民主监督失位的缺陷,今后如何管理、如何保值增值、如何进一步发展?二是该为村民办的实事好事都办了,往后村集体每年100多万元净收益该如何安排?三是如何引领富裕起来的农民奔向全面小康?带着这些问题,村党总支一班人经过研究,决定进行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得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支持和市委农办的具体指导。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1.清产核资。太星村270万元的集体净资产和100多万元的集体资产收益,经历三个方面的核实过程:(1)由镇农经部门和村民主理财小组联合清产核资,对村经济合作社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实,搞实资产家底;(2)将其中经营性资产,在登记造册的基础上进行了价值评定,并按资产形成的历史沿革、帐户处理和资金来源等有关依据,依法界定资产所有权归属关系;(3)召开村党总支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听取清产核资工作汇报,对清产核资予以确认。

2.股权设置和股份量化。在清产核资基础上,根据本村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折股量化的范围和股权设置的类型。合作股份分为享受股、增量股和增量配股三种:(1)享受股是按集体资产净额折股量化,由符合条件的本社全体社员平均享有;(2)增量股是社员以现金投人的新增加的股金;(3)增量配股是村集体对现金购买增量股的本村社员实行“买一配一,”的优惠股金。股金统一为每股1000元,确定总股份4500股,股本金总额为450万元。其中享受股70万元,折合700股;增量股180万元,折合1800股;增量配股200万元,折合2000股。

3.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动员农户自愿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全村1580亩土地,由村股份合作社统一规划、开发经营。股份合作社将土地的经营收入全额按人股面积分配给农户。

4.制定社区股份合作社(章程》。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制订了《章程》:明确规定了“股权平等,同股同利,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积累共有”的原则,确定了净收益分配的程序和办法。并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建立规范的财务会计。同时股份合作社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了新的社员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二)

太星村经过股份合作制改革,使原有的村级合作经济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井在以下五个方面发挥了显著的作用和效果:

1.实现了集体经济与市场机制的接轨。原村经济合作社是“政社合一”的体制,随着农村改革的日益深化.其经济合作功能日趋萎缩,行政(村务)职能也早在90年代初被村民委员会取代。特别是村集体企业通过改革转制后,作为每个企业的产权已经明晰,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的资产.仍然产权不明晰,缺乏发展的活力和后劲,实施社区股份改革后,与过去的经济合作社相比不同点有三:一是政经分离,股份合作社是新型的纯合作经济组织,不再行使村级行政职责;二是股份合作社的合作机制是建立在股份制基础上的,符合建立现代产权制度的方向;三是产权制度人格化,运作机制市场化,内部管理民主化,找到了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

2.促进了生产要素的优化重组。股份合作社打破了过去那种“模糊”、“大概化”、“大呼隆”的状态,实行“劳动、资本、土地(承包权)”的优化组合。把可经营性的集体资产净额作为劳动成果,量化给符合条件的本社区村民,还权于民,维护了社区成员的基本权益。并且根据经济发展和群众自愿,吸纳社区民间资本作为增量扩股,不仅为集体经济发展增添了后劲,而且为农民的闲散资金找到了出路,拓宽了增收的渠道,同时,对农村集体所有、农产分户经营的土地,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作出决议和上门挨户征求意见等程序,在自愿的基础上,吸纳农户土地承包权入股,交股份合作社统一规划、开发经营。

3.拓宽丁农民增收的渠道。股份合作社的建立,使太星村的农民收入新增了三条渠道:一是资产性收益。就是增加了集体资产股金和增量股股金的分配;二是土地流转收益。就是土地人股红利分配。股份合作社把农户土地承包权自愿人股的1580亩土地全部租赁给“苏州城市绿地有限公司”等企业经营,种植花卉苗木,按照章程“土地租金收入全额返还社员”的规定享受土地收益。三是劳务性收人。就是农民在花卉苗木基地上的打工收入:今年5月20日,在股份合作社成立一周年之际,合作社召开社员大会,对2003年的红利、租金进行分配。其中,股金分红以7%的红利率计算,共分配32万元,人均490元;土地租金63.2万元,每亩400元,人均890元。此外,一年来农民在苗木基地打工收入31万元,人均420元。通过社区股份合作社改革,2003年农民人均增收1800多元,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了8000元大关。

4.创新了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机制。社区股份合作社,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降低单个农户进入市场风险,稳定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创新了村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机制,增强了集体经济的活力。去年上半年社区股份合作杜投入30万元,建造标准厂房720平方米,出租给私营企业;投入150多万元用于骨干企业宝达齿条厂技术改造,使齿条的年产量从原先的4.5万支增加到10万支,集体资产年收益从上年的100万元增加到130万元。村办企业上缴国家税收560多万元,同比增长34%。

5.健全了民主管理监督机制。通过村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人,农户把土地承包权人股,特别是农产增量投入股金等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使村民真正拥有了财产权和收益权,成了股民,村集体经济的经营风险与村民的切身利益紧密挂钩,有效地提高了村民对股份合作社经济发展和经营状况的关注度。对财务管理、收益分配的监督力度也明显加强;同时,增强了干部的民主管理意识。一是民主选举制度:合作社最高权力机构是社员代表大会,代表由参股全体股东大会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由社员代表大会无记名投票过半数当选。二是民主决策和管理机制:股份合作社董事会确定的经营方针、重大决策、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财务预算、年终利益分配必须经社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三是民主监督机制;监事会是股份合作社的常设机构,列席董事会,其主要职责检查监督合作社的经营活动,监督检查集体资产不受损失,保护社员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三)

太星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成功,有以下几点主要经验;

1.坚持干部以身作则、身体力行“三个代表”,是改革成功的前提。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是落实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恢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本来面目,在集体资产所有权、管理权、受益权等方面,真正维护农民的根本权益,让农民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的一项创举,也是一次权力与利益的重新调整:因而改革初期,在部分干部中存在着“怕失权、怕失利、怕麻烦”的“三怕”思想,群众中也存在着这样那样的疑虑:在这种情况下,党总支充分发挥核心作用,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统一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使大家认识到,太星村虽然是一个村级经济实力比较强的村,现任党总支一班人在本村三个文明建设、特别是在发展村办企业和集体资产积累上都作出了重大贡献,但这些资产属于全村社区成员共同所有,必须还权于民。因而,在改革中将全部资产一次量化到人,不设集体股,不留后遗症;同时公开承诺干部不拿“干股”,不享受“贡献股”,和村民同等待遇。

2.坚持做过细工作、讲清相关政策和利害关系,是改革成功的关键。村党总支和村委会一班人分工负责、挨家挨户做好改革的宣传发动工作,做到“三个讲清楚”:一是入社人股自愿,农户是否投资人股,由农民自己决定,不搞强迫;二是在购买增量股上坚持自愿量力,决不勉强;三是树立风险意识,利益共享,风险也必须共担。村干部们的实际行动,感召着广大村民,有的村民说:“看于部的行动,入社错不了,人股亏不了”:由于村干部带头认购”增量股”,在他们的带动下,180万元增量股只用了一个月时间就全部人帐。

3.坚持规范操作、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是改革成功的保证。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过细工作。从资产评估、股权设置、配股扩股到内部治理结构的建立,都要求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三公”原则。同时,在改革中正确处理好社区股份合作社与原村经济合作社的关系,参照企业转制办法,把原经济合作社的财产和债务一并转入股份合作社,并按照现行的财务制度建帐核算:

在调查中,镇、村两级干部昔追认为,目前国家对合作经济尚未立法,具体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为着力推动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政府应该尽快制订扶持、促进、加快推进社区股份合作制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各项优惠政策。主要是工商登记上的优惠,尽快给予法人地位;税收上的优惠,农民自己办的合作经济组织,按照现行党的农村政策,在税务上理应享受“减、缓、免”的待遇;对股份合作社经营项目的审批上,有关部门应予“绿灯”放行。

(苏州市合作经济研究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