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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识“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
发行时间:2003-08-20
网站编辑:赵振华
来源:研究所

如何认识“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

赵振华

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针对不同阶层的收人问题,提出了要“扩大中等收人者比重”,这在党的文献中还是第一次。这就需要我们准确把握,深刻认识重要意义,采取有效措施有步骤地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

“中等收入”的涵义

中等收入是一个相对而不是绝对的标准,它具有如下特征:

   第一,中等收入是相对于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的高收入和低收人而言的,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不同国家和不同地区有不同的标准,发展中国家的中等收入水平可能仅仅相当于发达国家的低水平。例如同样的10003美元,在美国就是低收入,在发展中国家就是高收入。

第二,中等收人是一个动态标准而不是静态标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人们收入水平的普遍提高,中等收入标准也相应地提高。如1985年,我国有接近50%的农村居民收入居于200~400元之间,此时,扔O—叫皿元就是一个中等收入,而2001年我国约有40%的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在2003--3500元之间,这样3000元左右就成为中等收入水平。

第三,中等收入是区间数量而不是固定数量,即中等收入是一个大体的区间,不是一个固定不变的量。

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就是要扩大中等收入居民的数量,让中等收入者在我国不同的收人群体中居于绝大多数。当然,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本身不是目的,目的在于实现共同富裕。

 “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意义重大

第一,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利于保持社会的稳定。

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物质基础,就是社会各个阶层不断提高收入水平。由于人们自身能力存在差异、市场经济规律对收入分配所起到的拉大差距的作用及其他因素的影响,不同的社会群体和社会阶层之间不可能以同样的速度提高收入水平,必然形成低收入、中等收入、高收入梯极结构的收人群体。收入梯级不同的社会群体有不同的心理倾向、心理动机和实际行为,从而对社会进步的认同感以及对社会稳定的影响也必然是迥异的。

一般而言,影响人们心理倾向和实际行为的主要因素是个人的绝对收人以及与他人相比较的相对收入。从绝对收人来看,收入越低的社会群体,对社会的认同心理也越低;收入越高,对社会的认同也越高。从相对收入来看,越趋向于均等化的收入分配,人们的认同感也越高;相反,收入差距越大,人们的认同感越低,甚至产生对社会的抵触情绪,继续发展下去,就成为社会不稳定的导火索。

因此,从收人分配的角度来解决社会稳定也就有两个途径,一个是提高低收人者的绝对收入,使其成为中等收入者;另一个就是缩小相对收入差距,其重要措施也是要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使之进人中等收入者行列。换句话说,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既可以提高低收入者的绝对收人水平,又可以缩小相对收入差距,从而对社会起到稳定作用。

从实证角度来看,不同群体的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与社会稳定呈现正相关关系。一般而言,低收入者的比重越低,社会越稳定;低收人者的比重越高,社会越不稳定。中等收入者越多,社会越稳定。中国的历史和西方国家的历史,都体现了这一点。

第二,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利于减少我国的贫困人口,实现共同富裕目标。

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和基本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包含两层含义:其一是富裕,贫穷不等于社会主义;其二是共同,少数人富裕也不等于社会主义。改革就是要让更多的人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显然不是要降低高收人者合法的税后收入,把高收入者拉回到中等收入者的行列,更不是采取劫富济贫式的“吃大户”的办法,而是要大幅度地提高中低收入者的收入,使他们成为中等收入者。

我国目前的贫困人口数量和低收人群体仍然十分庞大。按照国家统计局提供的数字,到2002年底,我国大陆仍然有2800多万的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和1000万的城市贫围人口,他们属于最低收入者。如果把刚刚脱贫还属于低收人的人口统计在内,低收入者的数量就更为庞大。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关键就是让最低收人者和低收人者进人中等收入者行列。促使更多的低收入者进人中等收入者行列,也就意味着大大减少了我国的贫困人口。可见,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可以让更多贫困人口走上富裕的道路,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目标。

第三,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利于扩大内需,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和稳定增长。

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的对外贸易有了长足发展,外贸依存度不断提高,对拉动经济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对外贸易特别是对外出口也越来越多地受国际经济的影响,特别是加入WTO   之后,出口需求愈益成为一个不确定的变数。作为人口大国,要保持国民经济稳定增长,在努力增加出口需求的前提条件下,更需要立足于我国的基本国情,把扩大国内需求作为基本的立足点。

从消费需求来看,目前我国国内需求不足,重要的原因之一是消费需求不足。消费需求不足的重要原因又在于不同的收入群体之间形成了一个消费断层,即高收入者具有消费的能力,但缺乏消费欲望;低收入者具有消费欲望,但缺乏消费能力;中等收入群体虽然有一定消费欲望和消费能力,但人数太少,加之缺乏一个良好的预期,他们处于不敢消费的状态。因此,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使更多的低收入者进入有消费能力的群体行列,同时改善预期,使更多的中等收入者具有良好的消费心理,从总体上增强消费者信心和物质基础。

从投资需求来看,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可以起到三个方面的作用:一是通过扩大消费需求,带动投资需求的增加;二是可以培育更多的直接投资者,即把中等收入者转变为投资者;三是可以培育更多的间接投资者,即更多的低收人者增加收入以后,在消费倾向一定的条件下,银行可以吸纳更多的资金,保证投资需求扩大的要求。

可见,扩大中等收人者的比重既是扩大消费需求的重要途径,特别是扩大最终消费需求最终拉动经济增长的有效途径,也是扩大投资需求的必要。

第四,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助于推进全国建设小康社会。

我国在新世纪头20年的奋斗目标是要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小康社会,这个小康社会不是少数人的生活水平达到小康或富裕状态,而是更多的人走上富裕道路,是城乡差别和地区差别逐渐缩小的社会,是居民家庭财产普遍增加和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生活、更加殷实的社会,也是更加和谐的社会。反过来说,没有更多的贫困人口的脱贫,没有更多的低收入者进人中等收入者的行列,就不可能实现全面的小康社会。

“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的途径

第一,坚持发展生产力不放松。

一个国家居民收入的高低是由生产力水平决定的。只有生产力发展了,居民的总体收入水平才能提高。除非出现战争等状态,我们都必须坚持生产力的标准,牢牢地把握重要战略机遇期,使我国的生产力水平每隔几年就能够跨上一个新台阶,居民的收入水平也随之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居民的总体收入水平提高了,中等收入水平也相应地提高。只有生产力发展了,国家才会有更多的物力和财力通过转移支付的方法解决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问题。只有生产力发展了,才会提供更多的创造财富和提高收入的机会,贫困人口就会越来越少,更多的低收入者就会进入更高收入水平的中等收入者的行列。

第二,增强低收入者增加收入的能力。

中等收入者的主要来源是低收入者,因此要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就必须大力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而要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一方面,需要提供良好的创造收入的外部条件,包括帮助低收人者自我创业的政策,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搞好贫困地区道路、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另一方面,需要增强低收入者的自我创业和自我致富的能力。这一能力就表现为人口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和科技水平的提高。

研究资料表明,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一个人接受的教育水平与其收入水平呈现正相关关系。接受教育时间越长,预期收益也越高;接受教育时间越短,预期收益也越低。从我国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实证资料分析中,也可以看出,贫困人口接受教育的时间相对而言都比较短,贫困地区也基本上属于教育落后的地区。脱贫必须先治愚,治愚必须从教育人手。可见,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治本之策在于提高他们的教育、科技和文化水平。

第三,调节过高收入。

即使是合理又合法的收入,但如果收入水平过高,超过了大多数居民的收入水平,也必须通过一定的手段进行调节。调节的方式主要是通过制定适当的税种和税率。从税种来看,发达国家一般是通过征收个人所得税、利息税、遗产税等方式,控制高收人者收入的过快增长。我国目前已经开征了个人所得税和利息税,但还存在一些漏洞或不尽合理的地方,需要进一步完善,如要强化个人所得税,把纳税的重点集中到真正的高收入者中。

同时,还要尽快开征遗产税。从税率来看,一般要通过累进税率代替平均税率,即收入越高,税率也越高,从而也就加大了税率对不同收入群体的调节力度。通过个人所得税、利息税和遗产税三条防线和适当的税率,基本上可以把过高收入降低下来。其结果,一方面使一部分调节前的高收入者经过调节之后,进人中等收入者的行列;另一方面缩小了绝对差距。从发达国家的实践来看,也是通过完善的税收手段缩小收入差距,并保证中等收入者绝对优势的比重。

第四,坚决打击非法收入。

对于各种制假贩假、制毒贩毒、走私贩私、制黄贩黄、拐卖人口、贪污受贿、偷税漏税等非法活动要给予严厉的打击和制裁。只有打击非法收入,才能依法保护合法的劳动和非劳动收入。

(摘自{经济日报》2003年6月11日)

如何认识“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
发行时间:2003-08-20
网站编辑:赵振华
  
来源:研究所

如何认识“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

赵振华

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针对不同阶层的收人问题,提出了要“扩大中等收人者比重”,这在党的文献中还是第一次。这就需要我们准确把握,深刻认识重要意义,采取有效措施有步骤地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

“中等收入”的涵义

中等收入是一个相对而不是绝对的标准,它具有如下特征:

   第一,中等收入是相对于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的高收入和低收人而言的,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不同国家和不同地区有不同的标准,发展中国家的中等收入水平可能仅仅相当于发达国家的低水平。例如同样的10003美元,在美国就是低收入,在发展中国家就是高收入。

第二,中等收人是一个动态标准而不是静态标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人们收入水平的普遍提高,中等收入标准也相应地提高。如1985年,我国有接近50%的农村居民收入居于200~400元之间,此时,扔O—叫皿元就是一个中等收入,而2001年我国约有40%的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在2003--3500元之间,这样3000元左右就成为中等收入水平。

第三,中等收入是区间数量而不是固定数量,即中等收入是一个大体的区间,不是一个固定不变的量。

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就是要扩大中等收入居民的数量,让中等收入者在我国不同的收人群体中居于绝大多数。当然,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本身不是目的,目的在于实现共同富裕。

 “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意义重大

第一,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利于保持社会的稳定。

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物质基础,就是社会各个阶层不断提高收入水平。由于人们自身能力存在差异、市场经济规律对收入分配所起到的拉大差距的作用及其他因素的影响,不同的社会群体和社会阶层之间不可能以同样的速度提高收入水平,必然形成低收入、中等收入、高收入梯极结构的收人群体。收入梯级不同的社会群体有不同的心理倾向、心理动机和实际行为,从而对社会进步的认同感以及对社会稳定的影响也必然是迥异的。

一般而言,影响人们心理倾向和实际行为的主要因素是个人的绝对收人以及与他人相比较的相对收入。从绝对收人来看,收入越低的社会群体,对社会的认同心理也越低;收入越高,对社会的认同也越高。从相对收入来看,越趋向于均等化的收入分配,人们的认同感也越高;相反,收入差距越大,人们的认同感越低,甚至产生对社会的抵触情绪,继续发展下去,就成为社会不稳定的导火索。

因此,从收人分配的角度来解决社会稳定也就有两个途径,一个是提高低收人者的绝对收入,使其成为中等收入者;另一个就是缩小相对收入差距,其重要措施也是要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使之进人中等收入者行列。换句话说,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既可以提高低收入者的绝对收人水平,又可以缩小相对收入差距,从而对社会起到稳定作用。

从实证角度来看,不同群体的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与社会稳定呈现正相关关系。一般而言,低收入者的比重越低,社会越稳定;低收人者的比重越高,社会越不稳定。中等收入者越多,社会越稳定。中国的历史和西方国家的历史,都体现了这一点。

第二,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利于减少我国的贫困人口,实现共同富裕目标。

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和基本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包含两层含义:其一是富裕,贫穷不等于社会主义;其二是共同,少数人富裕也不等于社会主义。改革就是要让更多的人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显然不是要降低高收人者合法的税后收入,把高收入者拉回到中等收入者的行列,更不是采取劫富济贫式的“吃大户”的办法,而是要大幅度地提高中低收入者的收入,使他们成为中等收入者。

我国目前的贫困人口数量和低收人群体仍然十分庞大。按照国家统计局提供的数字,到2002年底,我国大陆仍然有2800多万的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和1000万的城市贫围人口,他们属于最低收入者。如果把刚刚脱贫还属于低收人的人口统计在内,低收入者的数量就更为庞大。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关键就是让最低收人者和低收人者进人中等收入者行列。促使更多的低收入者进人中等收入者行列,也就意味着大大减少了我国的贫困人口。可见,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可以让更多贫困人口走上富裕的道路,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目标。

第三,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利于扩大内需,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和稳定增长。

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的对外贸易有了长足发展,外贸依存度不断提高,对拉动经济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对外贸易特别是对外出口也越来越多地受国际经济的影响,特别是加入WTO   之后,出口需求愈益成为一个不确定的变数。作为人口大国,要保持国民经济稳定增长,在努力增加出口需求的前提条件下,更需要立足于我国的基本国情,把扩大国内需求作为基本的立足点。

从消费需求来看,目前我国国内需求不足,重要的原因之一是消费需求不足。消费需求不足的重要原因又在于不同的收入群体之间形成了一个消费断层,即高收入者具有消费的能力,但缺乏消费欲望;低收入者具有消费欲望,但缺乏消费能力;中等收入群体虽然有一定消费欲望和消费能力,但人数太少,加之缺乏一个良好的预期,他们处于不敢消费的状态。因此,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使更多的低收入者进入有消费能力的群体行列,同时改善预期,使更多的中等收入者具有良好的消费心理,从总体上增强消费者信心和物质基础。

从投资需求来看,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可以起到三个方面的作用:一是通过扩大消费需求,带动投资需求的增加;二是可以培育更多的直接投资者,即把中等收入者转变为投资者;三是可以培育更多的间接投资者,即更多的低收人者增加收入以后,在消费倾向一定的条件下,银行可以吸纳更多的资金,保证投资需求扩大的要求。

可见,扩大中等收人者的比重既是扩大消费需求的重要途径,特别是扩大最终消费需求最终拉动经济增长的有效途径,也是扩大投资需求的必要。

第四,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助于推进全国建设小康社会。

我国在新世纪头20年的奋斗目标是要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小康社会,这个小康社会不是少数人的生活水平达到小康或富裕状态,而是更多的人走上富裕道路,是城乡差别和地区差别逐渐缩小的社会,是居民家庭财产普遍增加和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生活、更加殷实的社会,也是更加和谐的社会。反过来说,没有更多的贫困人口的脱贫,没有更多的低收入者进人中等收入者的行列,就不可能实现全面的小康社会。

“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的途径

第一,坚持发展生产力不放松。

一个国家居民收入的高低是由生产力水平决定的。只有生产力发展了,居民的总体收入水平才能提高。除非出现战争等状态,我们都必须坚持生产力的标准,牢牢地把握重要战略机遇期,使我国的生产力水平每隔几年就能够跨上一个新台阶,居民的收入水平也随之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居民的总体收入水平提高了,中等收入水平也相应地提高。只有生产力发展了,国家才会有更多的物力和财力通过转移支付的方法解决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问题。只有生产力发展了,才会提供更多的创造财富和提高收入的机会,贫困人口就会越来越少,更多的低收入者就会进入更高收入水平的中等收入者的行列。

第二,增强低收入者增加收入的能力。

中等收入者的主要来源是低收入者,因此要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就必须大力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而要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一方面,需要提供良好的创造收入的外部条件,包括帮助低收人者自我创业的政策,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搞好贫困地区道路、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另一方面,需要增强低收入者的自我创业和自我致富的能力。这一能力就表现为人口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和科技水平的提高。

研究资料表明,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一个人接受的教育水平与其收入水平呈现正相关关系。接受教育时间越长,预期收益也越高;接受教育时间越短,预期收益也越低。从我国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实证资料分析中,也可以看出,贫困人口接受教育的时间相对而言都比较短,贫困地区也基本上属于教育落后的地区。脱贫必须先治愚,治愚必须从教育人手。可见,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治本之策在于提高他们的教育、科技和文化水平。

第三,调节过高收入。

即使是合理又合法的收入,但如果收入水平过高,超过了大多数居民的收入水平,也必须通过一定的手段进行调节。调节的方式主要是通过制定适当的税种和税率。从税种来看,发达国家一般是通过征收个人所得税、利息税、遗产税等方式,控制高收人者收入的过快增长。我国目前已经开征了个人所得税和利息税,但还存在一些漏洞或不尽合理的地方,需要进一步完善,如要强化个人所得税,把纳税的重点集中到真正的高收入者中。

同时,还要尽快开征遗产税。从税率来看,一般要通过累进税率代替平均税率,即收入越高,税率也越高,从而也就加大了税率对不同收入群体的调节力度。通过个人所得税、利息税和遗产税三条防线和适当的税率,基本上可以把过高收入降低下来。其结果,一方面使一部分调节前的高收入者经过调节之后,进人中等收入者的行列;另一方面缩小了绝对差距。从发达国家的实践来看,也是通过完善的税收手段缩小收入差距,并保证中等收入者绝对优势的比重。

第四,坚决打击非法收入。

对于各种制假贩假、制毒贩毒、走私贩私、制黄贩黄、拐卖人口、贪污受贿、偷税漏税等非法活动要给予严厉的打击和制裁。只有打击非法收入,才能依法保护合法的劳动和非劳动收入。

(摘自{经济日报》2003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