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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时俱进 开拓创新 努力开创城镇集体经济和联社工作新局面
发行时间:2003-02-20
网站编辑:陈士能
来源:研究所

与时俱进  开拓创新

努力开创城镇集体经济和联社工作新局面

一在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五届四次理事会上工作报告(摘要)

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主任  陈士能

学习和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开创城镇集体经济和联社工作新局面。根据这一指导思想,2003年的工作思路是: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全面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与时俱进,深化城镇集体经济和总社、联社的改革,加快职能转变,强化服务功能,增强经济实力,促进城镇集体经济和总社、联社的发展。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探索和推进城镇集体经济的改革与发展

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根据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要求,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江泽民同志在报告中强调了“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要作用”,要“深化集体企业的改革,继续支持和帮助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的发展”。江泽民同志的重要论述是对历史和现实国情的总结和概括,反映了我国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客观要求,为我们集体经济的改革与发展指明了方向,给我们搞好总社和联社的工作增强了信心。几十年来我国城镇集体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发挥了重要作用。它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为国家增加了财政收人,积累了建设资金,发展了外贸出口,安置了大量的就业人员,增加了群众的收入,提高了人民的生活,稳定了社会。当前我国已进入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城镇集体经济会有更大的发展。这是因为:一是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还不够发达。城镇集体企业劳动密集型的多,能解决大量的劳动就业,能够生产满足人民生活需要的价廉物美的消费晶。实践证明,城镇集体经济仍然适应当前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并对生产力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二是城镇集体经济的基本特征是民有、民营、民享以及民主管理,从根本上体现了劳动群众的利益。三是城镇集体经济在长期发展中形成了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互助合作、同甘共苦、共同富裕的优良传统,体现了我们时代的一种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实际上,目前城镇集体经济也正在改革开放和建立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得到不断发展。据国家统计局对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国有及非国有工业企业统计资料表明,仅全国轻工集体经济企业(含统计资料中的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集体联营企业和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部分),2001年末与2000年末相比,企业数增加11876个,增长13.5%,工业总产值增长11.6%,出口交货值增加144亿多元,增长25.5%,利税总额增长9%,特别是本年应付工资总额增长125,7%,就业人员增加92250多人。以上数据充分证明,集体所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仍然是非常重要、非常活跃,生命力很强的部分。那种在理论上淡化集体经济,在实践上不重视集体经济的观点和做法都是没有道理的。当然,从统计资料看,现在城镇集体企业的数量、就业人数与改革前相比,是减少了。但这并不是集体经济“过时”或应当“消亡”的佐证。数量的减少,有统计口径发生变化的原因,过去统计不管大小都算在内,现在是年产品销售额要在500万元以上的。集体企业的小企业多,这就去掉一大块;在改革中又改制了一部分,有许多已不统计在集体企业中;也有的因经营不善或产品没销路停产、转产或破产。这都是企业减少的原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数量本来就是一个变数,企业有生有死是正常的。这是市场经济规律所决定的。我们完全有理由坚信,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将有利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巩固,有利于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有利于人民群众的共同富裕,防止两极分化,有利于巩固和提高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水平。我们搞联社工作的人更应当对此充满信心,积极关心、支持集体经济的发展。城镇集体经济是各级联社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集体经济不存在,联社就失去了工作的基础。“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我们党和国家对发展集体经济一直是非常重视的,“毫不动摇”的。党的十五大如此,党的十六大还是如此。十六大规划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为实现这个宏伟目标,提出了本世纪头20年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这些任务每一项都与城镇集体经济紧密相关。城镇集体经济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力量。我们必须按照党的十六大的决议,坚定信心,认真工作,总结经验,研究理论,提出政策建议,协助国家有关部门以十六大的精神为指导,提出相应的方针、政策和措施.加快集体经济的改革与发展。

改革与创新是城镇集体经济克服各种困难,获得新生与发展的不竭动力。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要求我们,要“深化集体企业改革,继续支持和帮助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的发展”。我们落实十六大精神,深化城镇集体经济改革,应当在以下几方面有新的突破:一是继续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凡是产权不清,出资人不到位的,要通过积极工作,明晰产权。二是要在努力探索集体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上下功夫,这是当前集体经济改革的重点之一,“集体经济”是一种所有制概念,它的实现形式应当是多种多样的,公司制、股份制、股份合作制,还有多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承包、租赁、委托经营、合伙等等形式都可以在实践中探索和总结。一些企业还要根据自己的情况积极寻求外资进行合作。三是在明晰产权,确定了经营形式以后,要认真进行企业内部的机制改革,要进行用人、管理、分配方面的机制创新。特别在分配制度上,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指出,要“调整和规范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分配关系。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既要提倡奉献精神,又要落实分配政策,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收入悬殊”。理顺分配关系,是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积极性发挥的重大问题,也是巩固体制改革成果,深化企业机制改革和创新的重要内容,一定要帮助企业搞好。四是要逐步理顺和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江泽民同志在报告中指出“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传统的老集体企业都曾为国家经济发展做出过重要贡献。对其在职和已离退休职工实行社会劳动保险,理所当然。各级联社要在深化改革中,像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联社那样,千方百计协调关系,使广大职工进人社保,解除后顾之忧。

改革后的集体企业相对传统集体企业而言,至少有以下几个特征:一是在产权上进行了改革,做到“产权明晰、出资人到位”;二是突破了封闭的、单一的集体资产所有制形式,实行开放、多元的投资方式,不仅吸收企业内的职工人股,也吸收外单位、国有甚至外资人股,形成了混合所有制经济;三是改变了过去上级委派的“一长制”,进行民主选举和管理,实行从决策层到执行层和监督机制完善的新的法人治理结构,进行民主管理;四是改变了过去单一的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形成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股份合作制和在生产、经营中某些环节上的联合、合作和控股、承包、租赁等多种实现形式;五是改变了单一的按劳分配形式,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井按生产要素包括资金、技术和管理等参与分配的多种分配方式等等。这几年的改革实践中出现了许多含有集体经济某些性质特点的新的组织形式,现在有许多称之为私营企业的实际上它具有集体经济的性质和特点,我们不能简单地把他们排斥在集体经济范畴之外,也不能拒之我们联社门外。而应当根据他们的自愿和需要,把他们吸引过来,丰富城镇集体经济的内涵,扩大城镇集体经济的队伍。特别是一些由原来二轻企业改制的单位,不能改一个走一个,还应当把他们团结在我们的周围,热诚为他们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现在有些地方已经把联社成员扩大到一些含有集体经济成分的私营企业,这是对的。我们还要打破过去“二轻”的概念,跳出以前“轻工”的圈子,才能有更大的发展。

当前,我们还要抓住机遇,积极推进城镇集体企业的发展。近几年由于改革的深化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下岗职工再加上每年新增的劳动力,形成一个数目庞大的待业群体。待业人员的大量增加,已成为一个影响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和社会安定的重大因素。党中央国务院对此十分重视。去年9月12日召开了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江泽民同志亲自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在讲话中强调指出:“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工作,就是当前党和国家工作一项重大而迫切的当务之急”,“扩大就业,促进再就业,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关系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要求各级领导增强责任茹,坚持不懈地把这项工作长期抓下去。并且指出:“要重视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加快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安置就业。朱镕基总理在再就业工作会议闭幕会上特别强调,要发展集体所有制经济,增加就业机会。对此,我们各级联社责无旁贷。安置下岗职工再就业,这既是我们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党为人民尽责的本分,也是发展城镇集体经济的大好时机。发展城镇集体企业是吸纳劳动力,安置就业,发展经济,提高和改善人民生活、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渠道。实践证明,城镇集体企业在国家每一次经济转型或发展调整时期,往往都为吸纳社会劳动力做出很大贡献。现在中央提出要把再就业工作作为重中之重,这是发展集体(合作)经济的太好时机,是集体经济大有作为的机遇期。我们必须抓住机遇,加快集体企业的发展。

江泽民同志号召我们要“广开就业门路,积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城镇集体经济发展的潜力在哪里?不仅在加工业,还有服务业和社区经济。我们城镇集体经济的体制和结构,都要按照“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指导思想来调整和发展。我们要打破过去联社就是二轻,二轻就是加工工业的观念,主动深入到服务业和发展社区经济中去,人民生活需求是多种多样的,服务业是有广阔发展前景的。联社工作深入进去既服务了社会、服务了人民,也发展了自己,更能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

二、积极探索总社、联社的改革和创新

总社、联社自成立以来基本上是与轻工主管部门合署办公,现在轻工行政主管部门已经撤销,总社和联社基本上已经没有行政职能。在这种形势下,总社、联社如何改、向何处发展?这是大家都很关注的问题,应当提到议事日程上来认识考虑:现在许多联社之所以觉得无所适从,从根本上说是由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联社的职能定位在发生变化,新的职能定位又没有完全明确所致。对总社和各级联社的发展,要有一个基本的框架思路:即各级联社仍然是集体所有制经济的联合组织,要继续贯彻落实“指导、维护、监督、协调、服务”的职能,积极“兴办经济实体,增加经济实力,强化服务功能”,在深化改革中逐步做到淡化行政性,突出服务性和经济性。

首先,要保住机构、强化服务,增强实力。在机构改革中一定要保住联社的牌子。有了牌子,还要积极开展活动,使联社有活力,真正发挥作用。要上为政府排忧解难,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帮助政府解决好集体企业在改革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为发展当地经济作出贡献。下为企业真心实意服务,服务的内容有进行政策指导、反映企业呼声、维护企业利益、提供法律咨询、开展理论研究、培养各类人才、开展国际交流等等,当前要指导集体企业搞好改制、改组、改造和创新等工作,帮助企业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把上接政府下联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发挥好,政府才能满意,企业才会欢迎,这就是“有为才能有位”的道理。与此同时,努力加强联社机构的组织建设,发挥联社自身的功能,积极开展各种有益活动,发挥好“联”的功能。当前县一级许多联社都只留下牌子或不存在了,省市级联社一定要象吉林省、福建省联社那样,深入调查研究,加强与地、市、县政府的沟通,一定要把机构保留下来,把联社资产保存下来,否则今后我们将要失去组织基础。

总社也好,各级联社也好,有了机构,有了牌子,要想有活力,发挥好为政府、为企业服务的作用,关键是要办好自身的经济实体,增强经济实力,这是发展壮大和搞好服务的经济基础。经济实体可以是联社自办的,也可以是联社与总社、联社与联社、联社与企业间的相互参股。不管是什么形式,都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增强自身经济实力为目的。

第二,要从长远着眼,深入探索总社和各级联社性质和定位问题。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发展,将从根本上改变许多经济部门的结构和形态。各级联社也必须遵照改革创新、与时俱进的精神,不断探索其性质和定位问题。我认为联社的性质应是上层建筑范畴,定位应是强化服务功能。从目前情况看,各地联社在登记法人时也不统一,有的是登记事业单位,有的是登记社团,有的还没有确立法人地位。这种状况正反映了当前联社变革的现实。对此,我认为是正常的,改革本来就没有现成的路子可走,只能是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开拓创新。我觉得已有的几种定位都从某一个角度反映了联社的性质,目前也不必强调划一,也不急于否定联社是集体经济联合组织,相反,应该通过互相股权置换、参股投资等方式加强经济纽带关系,强化经济联合的内容;有些地方还能争取到一些政府财政的支持,还给些编制和资金,政府又把一些职能委托给联社,能定为事业单位当然很好。有的政府虽然不给钱,又不给事业编制,但又想让联社发挥协调、组织、服务功能,登记为社团机构也是可以的。总之,联社的性质和定位,还要在改革实践中不断去探索、创新和总结。

第三,要积极探索联社新的经济联合组织形式。总社和各级联社都要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发展的要求,积极探索体制创新。从经济改革的发展趋势看,今后企业不再按所有制进行管理,而是按规模来划分。联社也应随着改革的深入不断发展。现在有些省、市已经总结了一些联社在新时期经济联合组织的实现形式。(1)立足于产权多元化的改革走势,联社成员不拘泥于单一的集体企业,而是面向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向以集体经济控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联合组织转变,营造共同的利益支撑点,走出一条不同所有制经济成分互惠互利、共同富裕的新路:(2)不受行政隶属和产权纽带限制,侧重行业自律和政策、信息、技术和经济资源共享,实行全方位的利益整合,从而达到优势互补。希望全国各地联社都要不断总结改革实践中的经验,促进联社的改革与发展。

在促进城镇集体经济和各级联社改革与发展中我们要认真学习运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是一部建国以来首次推出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该法律中规定的各项政策措施,都适用于我们城镇集体企业。我们应当认真学习,深人研究其中的各项内容,用足用好其中的政策来促进集体企业的发展。中小企业促进法中有关建立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规定,应当引起我们很好地重视和认真研究。

第四,在改革中强化服务功能。总社、各级联社,对城镇集体企业的服务应是主要的职能。首先是指导企业深化改革,进行体制和机制创新。协调政府各部门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关系,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改革创造一个良好环境。其次是要通过认真调查研究,倾听和了解企业的呼声与需求,研究共性问题,向政府提出政策建议。例如当前职工下岗和最低生活保障金这样一些重大政策问题,争取政府的支持和帮助,促进集体经济的发展。与此同时,各级联社要认真研究国家的产业政策、优惠政策、技改方向等,指导企业在国家产业政策范围内健康、快速发展,指导企业加快技术改造、调整产品结构,适应市场需求。

服务还包括信息服务,为企业提供有关法律、法规,产业发展、产品开发及生产中的新信息、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和营销策略等方面的指导。各级联社都要认真抓一下人才培训问题。不仅要培训干部,还要培训职工、培训下岗再就业人员.教会他们如何办企业,如何进入市场,如何运营资金发展自己等。

第五,在改革中加强国际合作活动。总社在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就与国际合作社联盟的工业、手工业和服务合作组织国际委员会(简称:西科帕)建立了联系,并于1993年参加了该组织,也参加了一些活动。后来,由于种种原因,交往基本处于中断状态。我们要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优化资源配置,拓宽发展空间,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的需要。我们应当在这方面,进行认真的探索。国际交往活动是总社和各级联社的职能之一,国务院能保留总社机构,与国际交往有直接关系。今后我们要进一步开阔视野,拓展思路,加强与国际合作经济的联系,把总社、各级联社和城镇集体经济纳入到国际大循环中去,推进自身的改革。同时通过交流促进经贸活动和企业合作,把“引进来”、“走出去”落到实处。

与时俱进 开拓创新 努力开创城镇集体经济和联社工作新局面
发行时间:2003-02-20
网站编辑:陈士能
  
来源:研究所

与时俱进  开拓创新

努力开创城镇集体经济和联社工作新局面

一在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五届四次理事会上工作报告(摘要)

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主任  陈士能

学习和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开创城镇集体经济和联社工作新局面。根据这一指导思想,2003年的工作思路是: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全面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与时俱进,深化城镇集体经济和总社、联社的改革,加快职能转变,强化服务功能,增强经济实力,促进城镇集体经济和总社、联社的发展。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探索和推进城镇集体经济的改革与发展

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根据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要求,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江泽民同志在报告中强调了“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要作用”,要“深化集体企业的改革,继续支持和帮助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的发展”。江泽民同志的重要论述是对历史和现实国情的总结和概括,反映了我国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客观要求,为我们集体经济的改革与发展指明了方向,给我们搞好总社和联社的工作增强了信心。几十年来我国城镇集体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发挥了重要作用。它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为国家增加了财政收人,积累了建设资金,发展了外贸出口,安置了大量的就业人员,增加了群众的收入,提高了人民的生活,稳定了社会。当前我国已进入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城镇集体经济会有更大的发展。这是因为:一是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还不够发达。城镇集体企业劳动密集型的多,能解决大量的劳动就业,能够生产满足人民生活需要的价廉物美的消费晶。实践证明,城镇集体经济仍然适应当前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并对生产力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二是城镇集体经济的基本特征是民有、民营、民享以及民主管理,从根本上体现了劳动群众的利益。三是城镇集体经济在长期发展中形成了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互助合作、同甘共苦、共同富裕的优良传统,体现了我们时代的一种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实际上,目前城镇集体经济也正在改革开放和建立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得到不断发展。据国家统计局对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国有及非国有工业企业统计资料表明,仅全国轻工集体经济企业(含统计资料中的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集体联营企业和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部分),2001年末与2000年末相比,企业数增加11876个,增长13.5%,工业总产值增长11.6%,出口交货值增加144亿多元,增长25.5%,利税总额增长9%,特别是本年应付工资总额增长125,7%,就业人员增加92250多人。以上数据充分证明,集体所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仍然是非常重要、非常活跃,生命力很强的部分。那种在理论上淡化集体经济,在实践上不重视集体经济的观点和做法都是没有道理的。当然,从统计资料看,现在城镇集体企业的数量、就业人数与改革前相比,是减少了。但这并不是集体经济“过时”或应当“消亡”的佐证。数量的减少,有统计口径发生变化的原因,过去统计不管大小都算在内,现在是年产品销售额要在500万元以上的。集体企业的小企业多,这就去掉一大块;在改革中又改制了一部分,有许多已不统计在集体企业中;也有的因经营不善或产品没销路停产、转产或破产。这都是企业减少的原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数量本来就是一个变数,企业有生有死是正常的。这是市场经济规律所决定的。我们完全有理由坚信,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将有利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巩固,有利于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有利于人民群众的共同富裕,防止两极分化,有利于巩固和提高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水平。我们搞联社工作的人更应当对此充满信心,积极关心、支持集体经济的发展。城镇集体经济是各级联社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集体经济不存在,联社就失去了工作的基础。“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我们党和国家对发展集体经济一直是非常重视的,“毫不动摇”的。党的十五大如此,党的十六大还是如此。十六大规划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为实现这个宏伟目标,提出了本世纪头20年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这些任务每一项都与城镇集体经济紧密相关。城镇集体经济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力量。我们必须按照党的十六大的决议,坚定信心,认真工作,总结经验,研究理论,提出政策建议,协助国家有关部门以十六大的精神为指导,提出相应的方针、政策和措施.加快集体经济的改革与发展。

改革与创新是城镇集体经济克服各种困难,获得新生与发展的不竭动力。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要求我们,要“深化集体企业改革,继续支持和帮助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的发展”。我们落实十六大精神,深化城镇集体经济改革,应当在以下几方面有新的突破:一是继续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凡是产权不清,出资人不到位的,要通过积极工作,明晰产权。二是要在努力探索集体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上下功夫,这是当前集体经济改革的重点之一,“集体经济”是一种所有制概念,它的实现形式应当是多种多样的,公司制、股份制、股份合作制,还有多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承包、租赁、委托经营、合伙等等形式都可以在实践中探索和总结。一些企业还要根据自己的情况积极寻求外资进行合作。三是在明晰产权,确定了经营形式以后,要认真进行企业内部的机制改革,要进行用人、管理、分配方面的机制创新。特别在分配制度上,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指出,要“调整和规范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分配关系。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既要提倡奉献精神,又要落实分配政策,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收入悬殊”。理顺分配关系,是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积极性发挥的重大问题,也是巩固体制改革成果,深化企业机制改革和创新的重要内容,一定要帮助企业搞好。四是要逐步理顺和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江泽民同志在报告中指出“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传统的老集体企业都曾为国家经济发展做出过重要贡献。对其在职和已离退休职工实行社会劳动保险,理所当然。各级联社要在深化改革中,像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联社那样,千方百计协调关系,使广大职工进人社保,解除后顾之忧。

改革后的集体企业相对传统集体企业而言,至少有以下几个特征:一是在产权上进行了改革,做到“产权明晰、出资人到位”;二是突破了封闭的、单一的集体资产所有制形式,实行开放、多元的投资方式,不仅吸收企业内的职工人股,也吸收外单位、国有甚至外资人股,形成了混合所有制经济;三是改变了过去上级委派的“一长制”,进行民主选举和管理,实行从决策层到执行层和监督机制完善的新的法人治理结构,进行民主管理;四是改变了过去单一的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形成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股份合作制和在生产、经营中某些环节上的联合、合作和控股、承包、租赁等多种实现形式;五是改变了单一的按劳分配形式,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井按生产要素包括资金、技术和管理等参与分配的多种分配方式等等。这几年的改革实践中出现了许多含有集体经济某些性质特点的新的组织形式,现在有许多称之为私营企业的实际上它具有集体经济的性质和特点,我们不能简单地把他们排斥在集体经济范畴之外,也不能拒之我们联社门外。而应当根据他们的自愿和需要,把他们吸引过来,丰富城镇集体经济的内涵,扩大城镇集体经济的队伍。特别是一些由原来二轻企业改制的单位,不能改一个走一个,还应当把他们团结在我们的周围,热诚为他们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现在有些地方已经把联社成员扩大到一些含有集体经济成分的私营企业,这是对的。我们还要打破过去“二轻”的概念,跳出以前“轻工”的圈子,才能有更大的发展。

当前,我们还要抓住机遇,积极推进城镇集体企业的发展。近几年由于改革的深化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下岗职工再加上每年新增的劳动力,形成一个数目庞大的待业群体。待业人员的大量增加,已成为一个影响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和社会安定的重大因素。党中央国务院对此十分重视。去年9月12日召开了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江泽民同志亲自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在讲话中强调指出:“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工作,就是当前党和国家工作一项重大而迫切的当务之急”,“扩大就业,促进再就业,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关系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要求各级领导增强责任茹,坚持不懈地把这项工作长期抓下去。并且指出:“要重视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加快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安置就业。朱镕基总理在再就业工作会议闭幕会上特别强调,要发展集体所有制经济,增加就业机会。对此,我们各级联社责无旁贷。安置下岗职工再就业,这既是我们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党为人民尽责的本分,也是发展城镇集体经济的大好时机。发展城镇集体企业是吸纳劳动力,安置就业,发展经济,提高和改善人民生活、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渠道。实践证明,城镇集体企业在国家每一次经济转型或发展调整时期,往往都为吸纳社会劳动力做出很大贡献。现在中央提出要把再就业工作作为重中之重,这是发展集体(合作)经济的太好时机,是集体经济大有作为的机遇期。我们必须抓住机遇,加快集体企业的发展。

江泽民同志号召我们要“广开就业门路,积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城镇集体经济发展的潜力在哪里?不仅在加工业,还有服务业和社区经济。我们城镇集体经济的体制和结构,都要按照“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指导思想来调整和发展。我们要打破过去联社就是二轻,二轻就是加工工业的观念,主动深入到服务业和发展社区经济中去,人民生活需求是多种多样的,服务业是有广阔发展前景的。联社工作深入进去既服务了社会、服务了人民,也发展了自己,更能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

二、积极探索总社、联社的改革和创新

总社、联社自成立以来基本上是与轻工主管部门合署办公,现在轻工行政主管部门已经撤销,总社和联社基本上已经没有行政职能。在这种形势下,总社、联社如何改、向何处发展?这是大家都很关注的问题,应当提到议事日程上来认识考虑:现在许多联社之所以觉得无所适从,从根本上说是由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联社的职能定位在发生变化,新的职能定位又没有完全明确所致。对总社和各级联社的发展,要有一个基本的框架思路:即各级联社仍然是集体所有制经济的联合组织,要继续贯彻落实“指导、维护、监督、协调、服务”的职能,积极“兴办经济实体,增加经济实力,强化服务功能”,在深化改革中逐步做到淡化行政性,突出服务性和经济性。

首先,要保住机构、强化服务,增强实力。在机构改革中一定要保住联社的牌子。有了牌子,还要积极开展活动,使联社有活力,真正发挥作用。要上为政府排忧解难,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帮助政府解决好集体企业在改革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为发展当地经济作出贡献。下为企业真心实意服务,服务的内容有进行政策指导、反映企业呼声、维护企业利益、提供法律咨询、开展理论研究、培养各类人才、开展国际交流等等,当前要指导集体企业搞好改制、改组、改造和创新等工作,帮助企业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把上接政府下联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发挥好,政府才能满意,企业才会欢迎,这就是“有为才能有位”的道理。与此同时,努力加强联社机构的组织建设,发挥联社自身的功能,积极开展各种有益活动,发挥好“联”的功能。当前县一级许多联社都只留下牌子或不存在了,省市级联社一定要象吉林省、福建省联社那样,深入调查研究,加强与地、市、县政府的沟通,一定要把机构保留下来,把联社资产保存下来,否则今后我们将要失去组织基础。

总社也好,各级联社也好,有了机构,有了牌子,要想有活力,发挥好为政府、为企业服务的作用,关键是要办好自身的经济实体,增强经济实力,这是发展壮大和搞好服务的经济基础。经济实体可以是联社自办的,也可以是联社与总社、联社与联社、联社与企业间的相互参股。不管是什么形式,都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增强自身经济实力为目的。

第二,要从长远着眼,深入探索总社和各级联社性质和定位问题。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发展,将从根本上改变许多经济部门的结构和形态。各级联社也必须遵照改革创新、与时俱进的精神,不断探索其性质和定位问题。我认为联社的性质应是上层建筑范畴,定位应是强化服务功能。从目前情况看,各地联社在登记法人时也不统一,有的是登记事业单位,有的是登记社团,有的还没有确立法人地位。这种状况正反映了当前联社变革的现实。对此,我认为是正常的,改革本来就没有现成的路子可走,只能是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开拓创新。我觉得已有的几种定位都从某一个角度反映了联社的性质,目前也不必强调划一,也不急于否定联社是集体经济联合组织,相反,应该通过互相股权置换、参股投资等方式加强经济纽带关系,强化经济联合的内容;有些地方还能争取到一些政府财政的支持,还给些编制和资金,政府又把一些职能委托给联社,能定为事业单位当然很好。有的政府虽然不给钱,又不给事业编制,但又想让联社发挥协调、组织、服务功能,登记为社团机构也是可以的。总之,联社的性质和定位,还要在改革实践中不断去探索、创新和总结。

第三,要积极探索联社新的经济联合组织形式。总社和各级联社都要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发展的要求,积极探索体制创新。从经济改革的发展趋势看,今后企业不再按所有制进行管理,而是按规模来划分。联社也应随着改革的深入不断发展。现在有些省、市已经总结了一些联社在新时期经济联合组织的实现形式。(1)立足于产权多元化的改革走势,联社成员不拘泥于单一的集体企业,而是面向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向以集体经济控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联合组织转变,营造共同的利益支撑点,走出一条不同所有制经济成分互惠互利、共同富裕的新路:(2)不受行政隶属和产权纽带限制,侧重行业自律和政策、信息、技术和经济资源共享,实行全方位的利益整合,从而达到优势互补。希望全国各地联社都要不断总结改革实践中的经验,促进联社的改革与发展。

在促进城镇集体经济和各级联社改革与发展中我们要认真学习运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是一部建国以来首次推出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该法律中规定的各项政策措施,都适用于我们城镇集体企业。我们应当认真学习,深人研究其中的各项内容,用足用好其中的政策来促进集体企业的发展。中小企业促进法中有关建立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规定,应当引起我们很好地重视和认真研究。

第四,在改革中强化服务功能。总社、各级联社,对城镇集体企业的服务应是主要的职能。首先是指导企业深化改革,进行体制和机制创新。协调政府各部门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关系,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改革创造一个良好环境。其次是要通过认真调查研究,倾听和了解企业的呼声与需求,研究共性问题,向政府提出政策建议。例如当前职工下岗和最低生活保障金这样一些重大政策问题,争取政府的支持和帮助,促进集体经济的发展。与此同时,各级联社要认真研究国家的产业政策、优惠政策、技改方向等,指导企业在国家产业政策范围内健康、快速发展,指导企业加快技术改造、调整产品结构,适应市场需求。

服务还包括信息服务,为企业提供有关法律、法规,产业发展、产品开发及生产中的新信息、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和营销策略等方面的指导。各级联社都要认真抓一下人才培训问题。不仅要培训干部,还要培训职工、培训下岗再就业人员.教会他们如何办企业,如何进入市场,如何运营资金发展自己等。

第五,在改革中加强国际合作活动。总社在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就与国际合作社联盟的工业、手工业和服务合作组织国际委员会(简称:西科帕)建立了联系,并于1993年参加了该组织,也参加了一些活动。后来,由于种种原因,交往基本处于中断状态。我们要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优化资源配置,拓宽发展空间,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的需要。我们应当在这方面,进行认真的探索。国际交往活动是总社和各级联社的职能之一,国务院能保留总社机构,与国际交往有直接关系。今后我们要进一步开阔视野,拓展思路,加强与国际合作经济的联系,把总社、各级联社和城镇集体经济纳入到国际大循环中去,推进自身的改革。同时通过交流促进经贸活动和企业合作,把“引进来”、“走出去”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