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科技部提高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
国家科技部对《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进行了修订,界
定了高新技术划分范围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研究开发活动提出
了更高的要求。新办法规定如下:
一、从事高新技术规定范围内的一种或多种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
技术服务。不包括单纯的商业贸易。企业的高新技术产品由省、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根
据高新技术产品目录进行认定。
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从事高新技术
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生产或服
务为主的劳动密集型高新技术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
20%以上。
四、企业每年用于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应占本企业当年总销售额的
5%以上。
五、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性收入与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的总和应占企业当年总收
入的60%以上。新办企业在高新技术领域的投入占总投入60%以上。
六、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是熟悉本企业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并重视技术创
新的本企业专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