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制定《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试行)办法》
财政部和外经贸部最近制定了(中小企业国际开拓资金管理(试行)办法》,以支持中
小企业发展,鼓励中小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加强对“中小企业国
际市场开拓资金”的管理。所谓“市场开拓资金”,是指中央财政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
际市场各项活动的政府性基金,以中小企业为使用对象,原则上重点支持具有独立企业
法人资格和进出口经营权的中小企业:申请使用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依法取得企业
法人资格,有进出口经营权;企业上年度出口额的海关统计数在1500万美元以下,具有健
全的财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记录;有专门从事外经贸业务并具有对外经济贸易基本技能
的人员,对开拓国际市场有明确的工作安排和市场开拓计划。这一资金实行部分支持方
式,即提供开拓市场所需的部分支持,其余山企业承招。部分支持方式采取无偿支持和风
险支持两种方法,风险支持是指由“市场开拓资金”承担开拓市场可能出现的部分风险。
企业如未取得开拓市场成效则可获得风险支持,否则不能获得风险支持:这一资金的和
使用遵循公开透明、定向使用。科学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由外经贸部和地方外经贸主
管部门负责其业务管理,由财政部和地方财政主管部门负责核其预算、资金拨付,并对资
金的使用进行监督。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改变“市场开拓资金”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