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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联社改革与建设更好地为企业服务
发行时间:1997-10-20
网站编辑:冯明
来源:研究所

推进联社改革与建设更好地为企业服务

冯明

目前,各级联社依然与同级二轻主管部门合署办公,实行政社合一的体制。这种体制在我省有其历史的渊源,对促进二轻集体工业发展作过重要贡献。但是,随着国家宏观调控的加强,微观基础的搞活,各级联社也面临着推进组织建设,改善调节手段,重塑自身形象的重大变革。对这个问题,有两点是明确的,第一,联社是联社范围内集体资产的代表者,不管今后机构如何变动,联社组织不仅不会削弱,还会得到加强;第二,联社是群众性联合经济组织,“指导、维护、协调、服务”的功能不会变,而且会在联社自身实力得到增强的基础上,服务手段更灵活,服务方式更多样,服务效果更明显。 

    (一)充分发挥联社职能,加强为成员企业服务。由于长期政社合一的管理体制,使联社职能大多以行业管理形式出现,导致服务职能管理化的倾向。这种变化是有一定的历史原因,今后应逐步调整到服务功能上来。因此,各级联社要紧紧围绕联社工作职能,发扬桥梁纽带和互助合作的作用,增强服务能力。

    1、维护集体经济的合法权益。各级联社要以《城镇集体企业条例》为依据,用足用活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已出台的集体经济政策,重点在理顺产权关系、推进资产经营、解决产权纠纷、制止和纠正平调行为等方面做好工作,为全省二轻集体经济发展创造一个宽松的外部环境。特别是要运用好政策和法律两种手段,通过政策引导,法律保障,努力维护集体经济的合法权益。“九五”期间,省联社准备在推进集体经济与其它经济成分公平竞争、保护传统工艺美术工业发展等方面提出政策建议,争取政府扶持,从而加快集体经济的发展。各级联社也要主动向当地政府部门宣传联社在发展集体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及时反映集体经济的呼声和要求,理直气壮抵制和纠正平调、侵占集体经济资财的错误做法。

    2.指导协调集体经济的发展。要改变计划经济年代各级联社以计划分配、产销衔接

为主的管理方式,转向引导企业改制,推进资产重组,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大集团上来。在指导协调上,既要因地制宜,一厂一策,具体帮助,又要通盘考虑,整体规划,协调解决好集体经济中带有共性的问题。省联社和省总公司除继续指导全省二轻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外,对我省家电工业如何提高产业层次,推进强强合作,扩大市场占有率等方面进行指导、扶持;协调,使家电工业在“九五”期间得到较好的发展。

    3.推进多种形式的服务。联社担负着“指导、维护、协调、服务”的基本职能,但关键是强化服务功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级联社要改善服务手段,调整服务方向,提高服务水平。主要是预测市场,发布信息,提供信息咨询服务;争取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融通资

金;推广应用科研成果和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组织供应企业所需的设备和原辅材料;举办各种形式的展销会、洽谈会;组织学习国外搞好合作经济和中小企业的经验和做法等

等。“九五”期间由省联社牵头,准备开展优势互补式的“结对子工程”,增强落后地区的“造血功能”,促进区域集体经济的均衡发展。

    (二)探索集体资产经营的有效形式,增强联社的经济实力。全国总社于1992年提出

的“兴办经济实体,增强经济实力,强化服务功能”,应当继续作为各级联社改革的一个方向。联社改革的重要课题是增强联社的经济性和服务性。目前,不少联社是松散型、无法人资格的组织,这不仅降低了联社的社会地位,也对联社的改革、经营、服务带来很大的影响。如在产权界定中,规定非法人组织没有财产所有权。这个问题应引起各地足够重视。《城镇集体企业条例》早已明确,联社是一个法人团体。所以,尚未取得法人资格的联社应尽快向当地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法人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并在清产核资,明晰产权的基础上,建立资产经营机构,使联社资产所有权和资产经营权相分离。通过资产经营机构委托成员企业经营的方式,对成员企业行使资产代表权、监督权、收益分配权和再投资权,确保二轻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金华市和嘉兴市组建资产有限责任公司或资产经营中心,是一种比较好的形式;实行社企合一,从纯服务型转向经营服务型,也是一种模式。总之,各地联社要加大改革力度,积极探索联社体制改革和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有效实现形式。

    兴办经济实体是联社的重要工作之一。实践证明,没有实力就没有地位,也不可能有效地指导和服务于成员企业。但是,不能一味地认为增加实力就是自己兴办实体,关键是看联社资产的保值增值。至于采取何种形式,则要因地制宜,不能搞“一刀切”。从联社资产构成看,有不少沉淀在企业里,只要这批企业发展了,确保资产有效运行和保值增值,联社的实力也增强了。对有条件的联社,要积极兴办各种经济实体,既可以发展一些技术水平高、效益好的项目,也可以利用联社成员企业多,信息比较灵,渠道比较畅通等优势,搞好原材料和产品的经营贸易。特别要抓住当前城镇大规模改造的机遇,积极发展第三产业,壮大自身实力。

    (三)慎重处理好机构改革中的几个关系。从今年开始,各地二轻主管部门机构改革进程加快,对合署办公的联社改革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在这样的大变革时期,联社应该理顺关系,强化服务功能,增强联社的凝聚力。

    1.处理好联社与成员企业的关系。要以清产核资为契机,明确联社与成员企业的资

产关系。联社所属的成员单位,不少企业有联社历年来的资金投入,联社在这些企业里占有一定的股份;没有联社资金的企业,联社也承担了一定的义务,负有一定的连带责任和一定的经济风险。特别是骨干企业发展,更离不开联社和众多中小集体企业的大力支持,从某种程度上讲,可以说是牺牲了联社多数成员企业一定的利益保证了它们的发展和壮大。因此,要按照尊重历史事实,宜粗不宜细,兼顾双方利益的原则,妥善处理好资产归属的问题。为了充分体现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对规模比较大、效益比较好、有发展前途的骨干企业,集体资产原则上不宜出售。要加强联社与成员企业的联系,强化服务意识,在政策、资金、项目、信息、供销以及法律等方面,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增强凝聚力。尤其要抓好骨干企业的发展,使之成为联社的依托力量。要扩大联社的成员面,对承认联社《章程》,履行成员单位权力和义务的集体企业,均可吸收加入联社组织,为全省联社组织增添新的力量。

    2.处理好上级联社与下级联社的关系。目前,联社按国家规定从企业税前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是国家对行政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的各级联社的一项政策,一直延续至今。这是任何一个成员单位必须履行的义务。一方面,企业要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于税前提取管理费上交所属的联社,另一方面各级联社作为省联社的成员单位,根据《章程》时要求,按确认的比例上交省联社管理费。这也是关系到全省二轻集体企业40多万名职工和11.5万名离退休职工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省联社按照“取之于集体,用之于集体”的原则,发扬互助合作的优良传统,更好地为企业服务,壮大集体经济。主要用于兴办公益性事业、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补助、组织骨干企业赴外考察学习等等。希各级联社的领导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按照省联社的《章程》和二届六次理事会《关于下达联社管理费定额上缴基数的通知》的精神,切实做好这项工作。

    3.处理好联社与二轻主管部门的关系。历史上,联社与二轻主管部门实行合署办公,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联社的职能很大程序上是依托主管部门来履行,从而导致联社地位和作用不明显。应该说,当前机构改革是增强联社意识,巩固联社地位,发挥联社作用的良好时机。可以预见,随着机构改革的推进,行业管理职能正在逐步转移,但政府部门不可能直接管理企业,必然由一个中介组织来承担,这为联社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一个坚实的基础。各地要理顺关系,逐步把联社职能从二轻管理机构中分离出来,解决好以政代社的现象。

推进联社改革与建设更好地为企业服务
发行时间:1997-10-20
网站编辑:冯明
  
来源:研究所

推进联社改革与建设更好地为企业服务

冯明

目前,各级联社依然与同级二轻主管部门合署办公,实行政社合一的体制。这种体制在我省有其历史的渊源,对促进二轻集体工业发展作过重要贡献。但是,随着国家宏观调控的加强,微观基础的搞活,各级联社也面临着推进组织建设,改善调节手段,重塑自身形象的重大变革。对这个问题,有两点是明确的,第一,联社是联社范围内集体资产的代表者,不管今后机构如何变动,联社组织不仅不会削弱,还会得到加强;第二,联社是群众性联合经济组织,“指导、维护、协调、服务”的功能不会变,而且会在联社自身实力得到增强的基础上,服务手段更灵活,服务方式更多样,服务效果更明显。 

    (一)充分发挥联社职能,加强为成员企业服务。由于长期政社合一的管理体制,使联社职能大多以行业管理形式出现,导致服务职能管理化的倾向。这种变化是有一定的历史原因,今后应逐步调整到服务功能上来。因此,各级联社要紧紧围绕联社工作职能,发扬桥梁纽带和互助合作的作用,增强服务能力。

    1、维护集体经济的合法权益。各级联社要以《城镇集体企业条例》为依据,用足用活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已出台的集体经济政策,重点在理顺产权关系、推进资产经营、解决产权纠纷、制止和纠正平调行为等方面做好工作,为全省二轻集体经济发展创造一个宽松的外部环境。特别是要运用好政策和法律两种手段,通过政策引导,法律保障,努力维护集体经济的合法权益。“九五”期间,省联社准备在推进集体经济与其它经济成分公平竞争、保护传统工艺美术工业发展等方面提出政策建议,争取政府扶持,从而加快集体经济的发展。各级联社也要主动向当地政府部门宣传联社在发展集体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及时反映集体经济的呼声和要求,理直气壮抵制和纠正平调、侵占集体经济资财的错误做法。

    2.指导协调集体经济的发展。要改变计划经济年代各级联社以计划分配、产销衔接

为主的管理方式,转向引导企业改制,推进资产重组,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大集团上来。在指导协调上,既要因地制宜,一厂一策,具体帮助,又要通盘考虑,整体规划,协调解决好集体经济中带有共性的问题。省联社和省总公司除继续指导全省二轻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外,对我省家电工业如何提高产业层次,推进强强合作,扩大市场占有率等方面进行指导、扶持;协调,使家电工业在“九五”期间得到较好的发展。

    3.推进多种形式的服务。联社担负着“指导、维护、协调、服务”的基本职能,但关键是强化服务功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级联社要改善服务手段,调整服务方向,提高服务水平。主要是预测市场,发布信息,提供信息咨询服务;争取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融通资

金;推广应用科研成果和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组织供应企业所需的设备和原辅材料;举办各种形式的展销会、洽谈会;组织学习国外搞好合作经济和中小企业的经验和做法等

等。“九五”期间由省联社牵头,准备开展优势互补式的“结对子工程”,增强落后地区的“造血功能”,促进区域集体经济的均衡发展。

    (二)探索集体资产经营的有效形式,增强联社的经济实力。全国总社于1992年提出

的“兴办经济实体,增强经济实力,强化服务功能”,应当继续作为各级联社改革的一个方向。联社改革的重要课题是增强联社的经济性和服务性。目前,不少联社是松散型、无法人资格的组织,这不仅降低了联社的社会地位,也对联社的改革、经营、服务带来很大的影响。如在产权界定中,规定非法人组织没有财产所有权。这个问题应引起各地足够重视。《城镇集体企业条例》早已明确,联社是一个法人团体。所以,尚未取得法人资格的联社应尽快向当地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法人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并在清产核资,明晰产权的基础上,建立资产经营机构,使联社资产所有权和资产经营权相分离。通过资产经营机构委托成员企业经营的方式,对成员企业行使资产代表权、监督权、收益分配权和再投资权,确保二轻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金华市和嘉兴市组建资产有限责任公司或资产经营中心,是一种比较好的形式;实行社企合一,从纯服务型转向经营服务型,也是一种模式。总之,各地联社要加大改革力度,积极探索联社体制改革和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有效实现形式。

    兴办经济实体是联社的重要工作之一。实践证明,没有实力就没有地位,也不可能有效地指导和服务于成员企业。但是,不能一味地认为增加实力就是自己兴办实体,关键是看联社资产的保值增值。至于采取何种形式,则要因地制宜,不能搞“一刀切”。从联社资产构成看,有不少沉淀在企业里,只要这批企业发展了,确保资产有效运行和保值增值,联社的实力也增强了。对有条件的联社,要积极兴办各种经济实体,既可以发展一些技术水平高、效益好的项目,也可以利用联社成员企业多,信息比较灵,渠道比较畅通等优势,搞好原材料和产品的经营贸易。特别要抓住当前城镇大规模改造的机遇,积极发展第三产业,壮大自身实力。

    (三)慎重处理好机构改革中的几个关系。从今年开始,各地二轻主管部门机构改革进程加快,对合署办公的联社改革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在这样的大变革时期,联社应该理顺关系,强化服务功能,增强联社的凝聚力。

    1.处理好联社与成员企业的关系。要以清产核资为契机,明确联社与成员企业的资

产关系。联社所属的成员单位,不少企业有联社历年来的资金投入,联社在这些企业里占有一定的股份;没有联社资金的企业,联社也承担了一定的义务,负有一定的连带责任和一定的经济风险。特别是骨干企业发展,更离不开联社和众多中小集体企业的大力支持,从某种程度上讲,可以说是牺牲了联社多数成员企业一定的利益保证了它们的发展和壮大。因此,要按照尊重历史事实,宜粗不宜细,兼顾双方利益的原则,妥善处理好资产归属的问题。为了充分体现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对规模比较大、效益比较好、有发展前途的骨干企业,集体资产原则上不宜出售。要加强联社与成员企业的联系,强化服务意识,在政策、资金、项目、信息、供销以及法律等方面,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增强凝聚力。尤其要抓好骨干企业的发展,使之成为联社的依托力量。要扩大联社的成员面,对承认联社《章程》,履行成员单位权力和义务的集体企业,均可吸收加入联社组织,为全省联社组织增添新的力量。

    2.处理好上级联社与下级联社的关系。目前,联社按国家规定从企业税前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是国家对行政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的各级联社的一项政策,一直延续至今。这是任何一个成员单位必须履行的义务。一方面,企业要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于税前提取管理费上交所属的联社,另一方面各级联社作为省联社的成员单位,根据《章程》时要求,按确认的比例上交省联社管理费。这也是关系到全省二轻集体企业40多万名职工和11.5万名离退休职工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省联社按照“取之于集体,用之于集体”的原则,发扬互助合作的优良传统,更好地为企业服务,壮大集体经济。主要用于兴办公益性事业、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补助、组织骨干企业赴外考察学习等等。希各级联社的领导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按照省联社的《章程》和二届六次理事会《关于下达联社管理费定额上缴基数的通知》的精神,切实做好这项工作。

    3.处理好联社与二轻主管部门的关系。历史上,联社与二轻主管部门实行合署办公,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联社的职能很大程序上是依托主管部门来履行,从而导致联社地位和作用不明显。应该说,当前机构改革是增强联社意识,巩固联社地位,发挥联社作用的良好时机。可以预见,随着机构改革的推进,行业管理职能正在逐步转移,但政府部门不可能直接管理企业,必然由一个中介组织来承担,这为联社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一个坚实的基础。各地要理顺关系,逐步把联社职能从二轻管理机构中分离出来,解决好以政代社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