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中国合作经济网
|
网站首页   >>  杂志期刊   >>  上海集体经济 >> 正文
国家工商局发布企业经营范围新规定
发行时间:1997-10-2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国家工商局发布企业经营范围新规定

    最近,国家工商局发布关于企业经营范围的十项新规定。

    一、允许企业根据自身条件从事综合性经营和跨行业经营。

    二、对商业、供销、物资经营企业,放宽批发、零售、仓储、代运的限制。

    三、允许生产企业调剂、串换和销售购进的原材料和品种规格不对路的生产资料。

  四、解除物资供销企业计划外物资受本系统、本地区范围内经营的限制,允许经营汽车。

    五、大、中型企业出口商品,进口原材料,准予开户注册。

    六、外贸专业企业申请经营自行进口的商品,易货商品,国内生产的替代进口及经营范围所含的国内贸易,经登记主管机关直接核准后,方可登记经营。

    七、金融企业可用自有资金兴办非金融性企业。

    八、支持企业组织富余人员兴办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第三产业。

    九、开业登记,除了按国家规定的行业归口部门审批外,其它行业和生产经营项目可直接申请,无需办理前置审批手续。

    十、变更登记,可免交主管部门审批文件,直接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

国家工商局发布企业经营范围新规定
发行时间:1997-10-2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国家工商局发布企业经营范围新规定

    最近,国家工商局发布关于企业经营范围的十项新规定。

    一、允许企业根据自身条件从事综合性经营和跨行业经营。

    二、对商业、供销、物资经营企业,放宽批发、零售、仓储、代运的限制。

    三、允许生产企业调剂、串换和销售购进的原材料和品种规格不对路的生产资料。

  四、解除物资供销企业计划外物资受本系统、本地区范围内经营的限制,允许经营汽车。

    五、大、中型企业出口商品,进口原材料,准予开户注册。

    六、外贸专业企业申请经营自行进口的商品,易货商品,国内生产的替代进口及经营范围所含的国内贸易,经登记主管机关直接核准后,方可登记经营。

    七、金融企业可用自有资金兴办非金融性企业。

    八、支持企业组织富余人员兴办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第三产业。

    九、开业登记,除了按国家规定的行业归口部门审批外,其它行业和生产经营项目可直接申请,无需办理前置审批手续。

    十、变更登记,可免交主管部门审批文件,直接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