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须明晰产权关系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最近指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而产权关系明晰则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必要条件。企业包括国家在内的出资者和企业的关系,实行出资者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相分离,才能真正实现政企分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完善,产权制度的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是简单更换名称,而是解决产权关系这个深层次的问题。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难度很大,也很复杂,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不能一哄而起,一蹴而就,寄希望于一役。同时,应做好各项基础性的工作。其一是继续贯彻好《企业法》和《条例》,落实企业各项权利和责任,贯彻好《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加强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其二是对企业进行清产核资,界定产权,清理债权债务,评估资产。核实企业法人财产占有量,按国家规定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企业保值增值。其三是要统筹解决企业沉重的历史包袱。企业债务情况比较复杂,企业负担较重,如不解决,企业很难轻装进入市场。在这方面,尚需进一步探索。比如,有些国家立项拨改贷形成的债务,资金可以考虑改成贷改投,转为国家资本金,而不要作为企业债务保留;有些国家应补而未补的应该补足;由于政府决策失误和政策性亏损造成的银行挂账、呆账,也应分别情况加以清理解决,这样才能减轻企业负担。但也不能一刀切,否则,国家也吃不消,应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处理。其四是要加快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还必须辅以其它方面的配套改革才行。如结合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解决企业老职工社会保险问题;分离企业非生产性单位和人员,解决企业办社会的问题;结合劳动用工制度改革,解决企业办社会的问题;结合劳动用工制度改革,解决企业富余人员分流和就业问题等。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须明晰产权关系,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