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颁布加强高科技产业人才建设规定
为了加快上海高科技产业化的进程,上海市政府最近颁布了《加强科技产业人才队
伍建设的若干规定》,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鼓励高科技企业从海外和外省市引进紧缺,急需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特别
是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引进人员的配偶(含农业人口)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调随迁来沪。
二、鼓励高科技企业与海内外大专院校、科研机构联手设立科研、学术、培训基地,选
配专业技术人员到国外进修学习,为赶超国际先进水平创造条件。鼓励海内外学者来沪
开设讲座或开展咨询活动。
高科技企业可以率先试行年薪制。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报酬,可以根据其所
任职务和专业水平,参照国内外同类企业的工资情况从优确定。
三、高科技企业可以通过建立住房奖励基金,优先解决技术人员住房困难;也可提供
住房补贴、或者以合约等形式提供住房。
四、对科技企业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可以不受学历、任职时
间等限制,予以破格评聘中、高级职称。
五、鼓励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科研人员到科技企业兼职,但专
业技术人员兼职不应损害单位的技术权益,并应就兼职报酬、技术保密等事项与兼职单
位签订书面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