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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制改革对二轻工业企业的影响及建议
发行时间:1994-06-20
网站编辑:福建省福州市二轻局
来源:研究所

税制改革对二轻工业企业的影响及建议

福建省福州市二轻局

    今年出台的税制改革,对激励企业化压力为动力,以“外变”促‘内变’产生了积极作用。但也出现一些负效应。尤其是劳动密集型的二轻企业受其影响更为突出。据统计和测算,税改前的1993年,局属企业交纳增殖税493.1万元,税负为1.93%,税改后全午应交纳增殖税1078.5万元,对比增加585.4万元,税负为4.21%,对比增加2.28%。今年一季度,“利转税”趋势明显。据26家局属工业企业财务汇编统计,实现税金达326,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7.42%,利润却出现负增长,赤字达600,9万元,亏损企业达23家占88%,比上年同期增加7家,亏损额达615.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亏502.8万元。

    一、税改后二轻工业企业‘税升利降’,‘效益滑坡”的原因和表现

    (一)企业活劳动力比重多,税额可抵扣部分少。

    不少二轻企业屑劳动密集型,产品成本所含的活劳动比重较大,直接材料费用偏低,可抵扣的税负部分较少,带来税额增大。如工艺美术品企业,产品成本中的直接材料费用约占45%左右。据了解,市工艺美术工业企业,税改后仅加工费一项,全年就要增加税额43.4万元。

    (二)拿不到“专用发票’,税额无法抵扣。

    二轻企业历来被喻为‘属鸡’的,靠“自己找食’为生。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多是到乡间,民间自采自购,有的企业是购买下脚料(或旧废料)作为生产加工原料。向民间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原料和属于‘收旧利废’物资,均得不到增殖税专用发票。此外,小企业零星采购(如购进备品备件、包装物等)和各种加工费,运输费,修理费等,也无法取得专用发票,因此税额无从扣除。据统计,今年头2今月,局属企业就有91万元的进项税额无法抵扣。

    (三)拳头产品税负加重,影响经济效益。

    市皮革工业公司原是二轻系统创利大户,制革产品是二轻行业拳头产品。过去采购猪皮原料,由财政部门给子价格补贴,并实行全部免税。1993年取消价格补贴,按增殖税14%减免80%。税改后全部取消免税,产品按17%售价计征增殖税,而猪皮进项税额只按1096抵扣。仅一季度,这项产品就增加税额31万元。由于产品税负重,该公司一季度亏损179.8万元,比去年同期盈利8万元,减利187.8万元。

    (四)来料加工产品取消减免税,生产形势严峻。

    二轻系统不少企业依靠承接外商来料加工,维持其生存和发展。过去国家对来料加工产品实行免征增殖税和所得税。税改后取消这一优惠待遇,使企业陷入困境。

    二,对税制改革的几点建议

    一,保持优惠政策相对稳定,促进企业生产稳定。

    二轻企业家底薄,负担重,一时难以适应税制改革的冲击。在新旧税制交替的时期,应继续实行某些优惠政策,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以利企业‘顺利过渡’,‘安然过渡’,保证工厂生产稳定,职工安定。建议对享受免税的老产品(如皮革制品)继续给予免税80%的优惠,或适当提高进项抵扣税率;对已享受税前还贷的技改老项目要继续享受优惠待遇,对来料加工产品继续实行免征一切税费,对开发新产品继续实行免税政策。此外,对税改后出现亏损的企业,要列入政策性亏损保护,由国家和地方政府给于适当扶持。

    (二)一视同仁,平等竞争。

    税改后,对国有企业实行免交能源交通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即两金)。而同属国民经济主体地位的集体企业却没有享受这一优惠待遇,不能体现平等竞争。由国家投资的国有企业不必缴纳“两金”,而不用国家投资的集体企业在税赋相同的情况下,税后利润要缴纳“两金”,显然有失公平。建议对集体企业也应免征“两金”。

    (三)制定修旧利废扣除办法,鼓励企业增收节支。

    对以收购下脚料和回收旧物资为原料加工生产的企业,应给一定的收旧利废税率作抵扣,鼓励企业化废为宝,以利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

    (四)以变应变,以‘活力’战‘压力’。

    面对税制改革的负效应,企业必须以变应变,立足内涵挖潜,通过“深化改革、强化管理,优化产品,搞活经营”等多种途径,增强自身‘造血’功能,努力消化不利因素,同时,对“小穷亏”企业,可采取引资嫁接、兼并拍卖、租赁经营、改制重组等果断措施,促其“脱胎换骨’、“改颜换貌”,重获生机。对企业改制转制,建议有关部门简化报批手续,下放审批权限,并放宽政策,多加扶持。如对二轻集体企业改制过程中界定产权方面,应把税前还贷和减免税部分的资产界定为集体企业所有等,以壮大实力,提高效益。

税制改革对二轻工业企业的影响及建议
发行时间:1994-06-20
网站编辑:福建省福州市二轻局
  
来源:研究所

税制改革对二轻工业企业的影响及建议

福建省福州市二轻局

    今年出台的税制改革,对激励企业化压力为动力,以“外变”促‘内变’产生了积极作用。但也出现一些负效应。尤其是劳动密集型的二轻企业受其影响更为突出。据统计和测算,税改前的1993年,局属企业交纳增殖税493.1万元,税负为1.93%,税改后全午应交纳增殖税1078.5万元,对比增加585.4万元,税负为4.21%,对比增加2.28%。今年一季度,“利转税”趋势明显。据26家局属工业企业财务汇编统计,实现税金达326,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7.42%,利润却出现负增长,赤字达600,9万元,亏损企业达23家占88%,比上年同期增加7家,亏损额达615.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亏502.8万元。

    一、税改后二轻工业企业‘税升利降’,‘效益滑坡”的原因和表现

    (一)企业活劳动力比重多,税额可抵扣部分少。

    不少二轻企业屑劳动密集型,产品成本所含的活劳动比重较大,直接材料费用偏低,可抵扣的税负部分较少,带来税额增大。如工艺美术品企业,产品成本中的直接材料费用约占45%左右。据了解,市工艺美术工业企业,税改后仅加工费一项,全年就要增加税额43.4万元。

    (二)拿不到“专用发票’,税额无法抵扣。

    二轻企业历来被喻为‘属鸡’的,靠“自己找食’为生。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多是到乡间,民间自采自购,有的企业是购买下脚料(或旧废料)作为生产加工原料。向民间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原料和属于‘收旧利废’物资,均得不到增殖税专用发票。此外,小企业零星采购(如购进备品备件、包装物等)和各种加工费,运输费,修理费等,也无法取得专用发票,因此税额无从扣除。据统计,今年头2今月,局属企业就有91万元的进项税额无法抵扣。

    (三)拳头产品税负加重,影响经济效益。

    市皮革工业公司原是二轻系统创利大户,制革产品是二轻行业拳头产品。过去采购猪皮原料,由财政部门给子价格补贴,并实行全部免税。1993年取消价格补贴,按增殖税14%减免80%。税改后全部取消免税,产品按17%售价计征增殖税,而猪皮进项税额只按1096抵扣。仅一季度,这项产品就增加税额31万元。由于产品税负重,该公司一季度亏损179.8万元,比去年同期盈利8万元,减利187.8万元。

    (四)来料加工产品取消减免税,生产形势严峻。

    二轻系统不少企业依靠承接外商来料加工,维持其生存和发展。过去国家对来料加工产品实行免征增殖税和所得税。税改后取消这一优惠待遇,使企业陷入困境。

    二,对税制改革的几点建议

    一,保持优惠政策相对稳定,促进企业生产稳定。

    二轻企业家底薄,负担重,一时难以适应税制改革的冲击。在新旧税制交替的时期,应继续实行某些优惠政策,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以利企业‘顺利过渡’,‘安然过渡’,保证工厂生产稳定,职工安定。建议对享受免税的老产品(如皮革制品)继续给予免税80%的优惠,或适当提高进项抵扣税率;对已享受税前还贷的技改老项目要继续享受优惠待遇,对来料加工产品继续实行免征一切税费,对开发新产品继续实行免税政策。此外,对税改后出现亏损的企业,要列入政策性亏损保护,由国家和地方政府给于适当扶持。

    (二)一视同仁,平等竞争。

    税改后,对国有企业实行免交能源交通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即两金)。而同属国民经济主体地位的集体企业却没有享受这一优惠待遇,不能体现平等竞争。由国家投资的国有企业不必缴纳“两金”,而不用国家投资的集体企业在税赋相同的情况下,税后利润要缴纳“两金”,显然有失公平。建议对集体企业也应免征“两金”。

    (三)制定修旧利废扣除办法,鼓励企业增收节支。

    对以收购下脚料和回收旧物资为原料加工生产的企业,应给一定的收旧利废税率作抵扣,鼓励企业化废为宝,以利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

    (四)以变应变,以‘活力’战‘压力’。

    面对税制改革的负效应,企业必须以变应变,立足内涵挖潜,通过“深化改革、强化管理,优化产品,搞活经营”等多种途径,增强自身‘造血’功能,努力消化不利因素,同时,对“小穷亏”企业,可采取引资嫁接、兼并拍卖、租赁经营、改制重组等果断措施,促其“脱胎换骨’、“改颜换貌”,重获生机。对企业改制转制,建议有关部门简化报批手续,下放审批权限,并放宽政策,多加扶持。如对二轻集体企业改制过程中界定产权方面,应把税前还贷和减免税部分的资产界定为集体企业所有等,以壮大实力,提高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