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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工集体企业在试行股份合作制实践中值得思考的问题
发行时间:1993-12-20
网站编辑:邢逸初
来源:研究所

轻工集体企业在试行股份合作制实践中值得思考的问题

邢  逸  初

对股份合作制的内涵,近来人们逐渐取得比较一致的看法,即股份合作制是按照合作制的原则,吸收股份制中某些好的做法,兼有合作制与股份制两者优点的企业组织形式和产权制度。

轻工集体企业试行股份合作制以来,已取得了初步效果,这是可喜的,其中最主要的效果是增强了企业职工的主人翁观念,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从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股份合作制集所有者和劳动者于一身,这就使职工与企业形成血肉联系,企业成为职工的利益共同体,使职工更加关心企业的发展,从而增强了企业的内在活力。但是,轻工集体企业在推行股份合作制中,我认为有以下几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一、如何设置企业集体股和联社股问题

(一)先谈企业集体股。历来在合作制企业中,集体资产的增值靠每年税后利润中提取的公积金。现在有些企业将原有的集体资产作为集体股,实行同股同利,参与分红。这样,集体资产得到双重增值。对于本来集体资产比重较大的企业来说,矛盾非但不能缓解,反而要加剧,对职工个人股将产生两个后果。一是职工个人股在整个资产中的比重不但不能上升,反而要下降。如有个厂,1988年职工股金所占比重为7%(集体股占60%,联社股占33%),实行同股同利后,到1992年,职工股金所占比重降为4%。二是职工个人股的收益减少。由于职工个人股的比重较小,分红所得就大为减少,有的甚至低于银行同期储蓄利息。有些企业在改制中集体股不参加分红,而且大大降低企业积累比例,一再提高职工和外来股的分红比例,积累和分红比例达到一与九、二与八的比例,这样下去如何实现企业的自我积累、自我增值、自我发展。我看上述两种倾向都要防止,否则,对集体企业推行股份合作制将产生严重影响。

(二)再淡设立联社股。过去联社投入基层企业的资金,大部分企业经过清理资财,划分归属,公证机关公证,联社在企业的产权已经明确。在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后,有的联社在企业中的资财,作为联社股,参与分红的做法,基层企业普遍不愿意接受。对联社形成的资财以及其作用,应从历史的客观的对待。但有的同志不去研究历史,对联社形成的资财采取否定的态度,这是不够公正的。我们对历史形成的事情要从深化改革中去解决。我们应当正确对待联社资财,在改革中,保护这笔资财,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联社在企业中的资财,在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后,应如何解决。许多企业在改制后仍维持收取资金占用费的办法,有的经双方同意改为借贷关系,待基层企业发展了,定期归还。这两点做法,有利于当前推行股份合作制,也有利保证联社资财的保值、增值,有利于基层企业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但是,既然是股份合作制,某些联社提出要参股,承担风险和股金分红,你也没有理由加以限制,这是股份合作制的性质所规定的。这是轻工集体企业,特别是老集体企业在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中还没有完全解决的一个问题。至于今后联社向实行股份合作制企业新的投入资金或新建股份合作制企业,联社的投入资金,事先讲明,双方自愿,毫无疑问,应作为联社法人股。

二、如何吸收外来的法人股和个人股问题

(一)向社会集资或集体企业同其他企业实行合营或联营。如有一个县二轻系统的集体企业,几年来共集资入股1759万元,其中内部职工入股551万元,社会集资261万元,外单位投入联合办企业903万元。这种内外产权主体如此多样的企业是很难处理好的,既要保证联营合营企业得益,又要使集资者得益,企业职工又要得到股金分红。这种形式可以试,但是否属股份合作制的范畴。

(二)吸收企业外部的法人股或个人股,有的采取优先股形式。这种情况与企业内部职工之间的矛盾较小,但要投资者愿章才行。

(三)吸收企业外部的法人股或个人股,采取普通股的形式,参与分红和经营管理。这就与企业内部职工发生较大矛盾。一是企业外部的投资者就会占有企业劳动者创造的一部分价值;二是企业内部职工的民主权利会受到影响。

(四)目前为数众多的集体企业,设备相对较差,资金短缺,经济效益也不好,小穷亏企业的比重较大,能否吸收到外来股份,是个问题。就是吸收到外来股,它的分红或股息一般都要超过同期银行利率,这是为数众多的集体企业难以承受的。

三、股份合作制对合作制原则进行突破的问题

(一)从资金联合上突破。就是上面讲到的以普通股的形式吸收外来股份。有人责备合作制是封闭的,口口声声要打破封闭。打破封闭的办法就是吸收外来股。如吸收外来股份多了,大大超过企业职工内部股的时候,企业职工劳动创造的利润就为外部股所占有。一个企业要算一笔帐,吸收外来资金,是否合算,不能盲目地去做,以免吃亏。其实,吸收外来资金的方式很多,不一定要采取股份形式,也可以采用借贷形式,或者发挥联社在企业之间有偿融通资金的积极作用。

(二)从劳动联合上突破,允许企业大量雇佣劳动。目前各地股份合作制中有一种股东经营型,由若干股东投资,雇佣大批工人进行生产。在某一个地区试点的股份合作制企业中有9户这样的企业。有一个县有45户新办的股份合作制企业属股东经营型。大量使用雇佣劳动,就形成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剥削雇佣劳动者,这本身就背离合作制“不剥削人,也不被他人剥削”的原则。

(三)从公共积累上突破。有的主张不提留公共积累,把公共积累当作“肿瘤”割掉;有的主张公共积累也要分割,实化到人,否则产权关系就不明晰。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共积累虽不宜多,但也不可缺少。公共积累对企业扩大再生产,增强企业的自我积累、自我发展、抗风险能力是必要的。公共积累是公有制的重要物质基础。公共积累的产权关系并非不明晰,它归企业所有,或者说归企业职工集体所有,不能认为一定要分割到个人才算产权关系明晰。如果一律将企业资产实划到人,有两种可能性,一是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企业生产力发展;二是由于企业资产难以合理分配,带来职工之间不团结,是会破坏生产力的。

四、推行股份合作制的提法问题

有的地方或部门对推行股份合作制有许多不切实际的提法,有的对股份合作制提出是最佳形式,是唯一方向。有的提出要在年内对全部集体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做得到吗?集体企业的改制应以多种形式为好,小平同志不是讲只要符合三个标准,都可以试可以做,为什么只鼓吹“一花独放”,只讲股份合作制一种形式,而排斥其他形式。其实,集体所有制企业改革有多种形式,这是客观存在的,你要排斥也排斥不了。比如说企业中没有外来股份(不包括社会集资和联社投在基层企业中的资财)应该认为是合作制。又如说,仅有少量外来股份,在一个“一定量”的范围内,如不到20%或30%,也可以叫合作制,当然也可以叫股份合作制,但它应属于合作制范围的一种形式。又如说,如果外来股在企业资产中占有较大的比重,如超过50%以上,可以称股份制。何况在部分大型集体企业中,可以直接改制为股份公司。总之,股份合作制不可能是集体企业改制的唯一模式、最佳模式,而是一种模式而已。

五、对股份合作制的制约问题

股份合作制集股份制和合作制两者优点,也受两者结合的制约。股份合作制集股份制和合作制两者的优点,那是只是大家的愿望。但在实践过程中怎样呢?两种优点的结合却也带来对它的制约,既然是股份合作制,银行就可以用股份制来控制你吸收外来股金。上海人民银行最近正式发文,股份合作制企业吸收股金,要经银行批准,这样,不但管了外来股,也管了企业内部职工股。现在推行股份合作制,体改部门管,经贸部门管,银行也要管,反正婆婆多,管得你动弹不得,这是轻工集体企业推行股份合作制中的难点之一。如果采取合作制,不需审批,不需重新登记,不需另起炉灶,按照国家《宪法》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中确定的原则贯彻执行即可。有些企业可采取合作制,却也要冠以“股份”两字,惹来不少麻烦,反而影响改革的进程。

轻工集体企业在试行股份合作制实践中值得思考的问题
发行时间:1993-12-20
网站编辑:邢逸初
  
来源:研究所

轻工集体企业在试行股份合作制实践中值得思考的问题

邢  逸  初

对股份合作制的内涵,近来人们逐渐取得比较一致的看法,即股份合作制是按照合作制的原则,吸收股份制中某些好的做法,兼有合作制与股份制两者优点的企业组织形式和产权制度。

轻工集体企业试行股份合作制以来,已取得了初步效果,这是可喜的,其中最主要的效果是增强了企业职工的主人翁观念,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从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股份合作制集所有者和劳动者于一身,这就使职工与企业形成血肉联系,企业成为职工的利益共同体,使职工更加关心企业的发展,从而增强了企业的内在活力。但是,轻工集体企业在推行股份合作制中,我认为有以下几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一、如何设置企业集体股和联社股问题

(一)先谈企业集体股。历来在合作制企业中,集体资产的增值靠每年税后利润中提取的公积金。现在有些企业将原有的集体资产作为集体股,实行同股同利,参与分红。这样,集体资产得到双重增值。对于本来集体资产比重较大的企业来说,矛盾非但不能缓解,反而要加剧,对职工个人股将产生两个后果。一是职工个人股在整个资产中的比重不但不能上升,反而要下降。如有个厂,1988年职工股金所占比重为7%(集体股占60%,联社股占33%),实行同股同利后,到1992年,职工股金所占比重降为4%。二是职工个人股的收益减少。由于职工个人股的比重较小,分红所得就大为减少,有的甚至低于银行同期储蓄利息。有些企业在改制中集体股不参加分红,而且大大降低企业积累比例,一再提高职工和外来股的分红比例,积累和分红比例达到一与九、二与八的比例,这样下去如何实现企业的自我积累、自我增值、自我发展。我看上述两种倾向都要防止,否则,对集体企业推行股份合作制将产生严重影响。

(二)再淡设立联社股。过去联社投入基层企业的资金,大部分企业经过清理资财,划分归属,公证机关公证,联社在企业的产权已经明确。在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后,有的联社在企业中的资财,作为联社股,参与分红的做法,基层企业普遍不愿意接受。对联社形成的资财以及其作用,应从历史的客观的对待。但有的同志不去研究历史,对联社形成的资财采取否定的态度,这是不够公正的。我们对历史形成的事情要从深化改革中去解决。我们应当正确对待联社资财,在改革中,保护这笔资财,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联社在企业中的资财,在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后,应如何解决。许多企业在改制后仍维持收取资金占用费的办法,有的经双方同意改为借贷关系,待基层企业发展了,定期归还。这两点做法,有利于当前推行股份合作制,也有利保证联社资财的保值、增值,有利于基层企业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但是,既然是股份合作制,某些联社提出要参股,承担风险和股金分红,你也没有理由加以限制,这是股份合作制的性质所规定的。这是轻工集体企业,特别是老集体企业在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中还没有完全解决的一个问题。至于今后联社向实行股份合作制企业新的投入资金或新建股份合作制企业,联社的投入资金,事先讲明,双方自愿,毫无疑问,应作为联社法人股。

二、如何吸收外来的法人股和个人股问题

(一)向社会集资或集体企业同其他企业实行合营或联营。如有一个县二轻系统的集体企业,几年来共集资入股1759万元,其中内部职工入股551万元,社会集资261万元,外单位投入联合办企业903万元。这种内外产权主体如此多样的企业是很难处理好的,既要保证联营合营企业得益,又要使集资者得益,企业职工又要得到股金分红。这种形式可以试,但是否属股份合作制的范畴。

(二)吸收企业外部的法人股或个人股,有的采取优先股形式。这种情况与企业内部职工之间的矛盾较小,但要投资者愿章才行。

(三)吸收企业外部的法人股或个人股,采取普通股的形式,参与分红和经营管理。这就与企业内部职工发生较大矛盾。一是企业外部的投资者就会占有企业劳动者创造的一部分价值;二是企业内部职工的民主权利会受到影响。

(四)目前为数众多的集体企业,设备相对较差,资金短缺,经济效益也不好,小穷亏企业的比重较大,能否吸收到外来股份,是个问题。就是吸收到外来股,它的分红或股息一般都要超过同期银行利率,这是为数众多的集体企业难以承受的。

三、股份合作制对合作制原则进行突破的问题

(一)从资金联合上突破。就是上面讲到的以普通股的形式吸收外来股份。有人责备合作制是封闭的,口口声声要打破封闭。打破封闭的办法就是吸收外来股。如吸收外来股份多了,大大超过企业职工内部股的时候,企业职工劳动创造的利润就为外部股所占有。一个企业要算一笔帐,吸收外来资金,是否合算,不能盲目地去做,以免吃亏。其实,吸收外来资金的方式很多,不一定要采取股份形式,也可以采用借贷形式,或者发挥联社在企业之间有偿融通资金的积极作用。

(二)从劳动联合上突破,允许企业大量雇佣劳动。目前各地股份合作制中有一种股东经营型,由若干股东投资,雇佣大批工人进行生产。在某一个地区试点的股份合作制企业中有9户这样的企业。有一个县有45户新办的股份合作制企业属股东经营型。大量使用雇佣劳动,就形成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剥削雇佣劳动者,这本身就背离合作制“不剥削人,也不被他人剥削”的原则。

(三)从公共积累上突破。有的主张不提留公共积累,把公共积累当作“肿瘤”割掉;有的主张公共积累也要分割,实化到人,否则产权关系就不明晰。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共积累虽不宜多,但也不可缺少。公共积累对企业扩大再生产,增强企业的自我积累、自我发展、抗风险能力是必要的。公共积累是公有制的重要物质基础。公共积累的产权关系并非不明晰,它归企业所有,或者说归企业职工集体所有,不能认为一定要分割到个人才算产权关系明晰。如果一律将企业资产实划到人,有两种可能性,一是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企业生产力发展;二是由于企业资产难以合理分配,带来职工之间不团结,是会破坏生产力的。

四、推行股份合作制的提法问题

有的地方或部门对推行股份合作制有许多不切实际的提法,有的对股份合作制提出是最佳形式,是唯一方向。有的提出要在年内对全部集体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做得到吗?集体企业的改制应以多种形式为好,小平同志不是讲只要符合三个标准,都可以试可以做,为什么只鼓吹“一花独放”,只讲股份合作制一种形式,而排斥其他形式。其实,集体所有制企业改革有多种形式,这是客观存在的,你要排斥也排斥不了。比如说企业中没有外来股份(不包括社会集资和联社投在基层企业中的资财)应该认为是合作制。又如说,仅有少量外来股份,在一个“一定量”的范围内,如不到20%或30%,也可以叫合作制,当然也可以叫股份合作制,但它应属于合作制范围的一种形式。又如说,如果外来股在企业资产中占有较大的比重,如超过50%以上,可以称股份制。何况在部分大型集体企业中,可以直接改制为股份公司。总之,股份合作制不可能是集体企业改制的唯一模式、最佳模式,而是一种模式而已。

五、对股份合作制的制约问题

股份合作制集股份制和合作制两者优点,也受两者结合的制约。股份合作制集股份制和合作制两者的优点,那是只是大家的愿望。但在实践过程中怎样呢?两种优点的结合却也带来对它的制约,既然是股份合作制,银行就可以用股份制来控制你吸收外来股金。上海人民银行最近正式发文,股份合作制企业吸收股金,要经银行批准,这样,不但管了外来股,也管了企业内部职工股。现在推行股份合作制,体改部门管,经贸部门管,银行也要管,反正婆婆多,管得你动弹不得,这是轻工集体企业推行股份合作制中的难点之一。如果采取合作制,不需审批,不需重新登记,不需另起炉灶,按照国家《宪法》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中确定的原则贯彻执行即可。有些企业可采取合作制,却也要冠以“股份”两字,惹来不少麻烦,反而影响改革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