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份合作制为何推而不广
董金发
股份合作制是一种“风险共担、甘甜同享”的利益机制,是集体企业深化改革的一种有效形式。福建二轻系统从1984年起,就在东山、诏安县试行股份合作制,并取得显著成效。但是,好事多磨,几年来,几经努力,历尽艰辛,依然推而不广。初探原因,在于“四忧”和“一放”。
忧虑之一,怕厂长难当。不少企业的领导,当惯了“二国营”的“官老板”,担心实行股份合作制后,职工主人翁意识提高,民意约束力增强,厂长(经理)不好当。
忧虑之二,怕清产核资。搞股份合作制必须经过清产核资,企业担心由此暴露虚盈实亏问题。若盘亏,成为亏损企业,难以得到银行贷款,影响产销运转。
忧虑之三,怕担风险。二轻系统“小、穷、亏”企业多,亏损企业和年利润在万元以下的微利企业约占企业总数的70%左右。此类企业若实行股份合作制,效益低、红利少、风险大。职工反映说:倒不如把入股的钱,存进银行“吃利息”合算。
忧虑之四,现行政策不配套。现在省、市虽已制定股份合作制试行办法,但有关部门尚未出台与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令企业“无章可循,不好操作”。
“一放”是:去年以来,在“下海经商”热潮冲击下,不少地方主管部门忙于考虑机构改革和联社办经济实体问题,为分流人员、经济“创收”、职工出路以及解决产销困境等问题,“费心伤神”,难以集中精力推行股份合作制,对集体企业改制放任自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