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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时机 深化联社改革
发行时间:1995-08-20
网站编辑:王定一
来源:研究所

掌握时机  深化联社改革

——写在上海市工业合作联社成立四十周年之际

王定一

上海市工业合作联社的前身是手工业合作联社,是本市于50年代建立的集体所有制性质的联合经济组织之一。新中国成立后,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和恢复发展经济的需要,本市先后成立了供销、消费、手工业等不同类型的合作社,这种合作社是新民主主义多种经济成份之一。40年前,在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正在顺利执行、社会主义改造高潮即将到来的形势下,上海召开了全市手工业合作社第一次社员代表大会,成立了上海市手工业合作联社,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手工业联社的执行机构和监察机构,通过了联社章程和工作任务。和全国一样,各级手工业联社的建立得到党和国家的支持,受到广大手工业合作社社员的热烈拥护。40多年来,上海市手工业联社在完成全市个体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恢复和发展手工业生产、实现机械化操作、安排社会劳动力、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在发扬互助合作精神,以合作事业基金的形式支持兄弟地区手工业的发展,为国家提供大量税赋,支援社会主义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所有这些都是和联社及联社范围内所有集体企业广大职工的努力分不开的。40年来,上海市手工业联社换届四次,除特殊时期外,社务活动是比较正常的。

但是,一个时期以来,联社的功能和作用逐渐减弱,特别是60~70年代,在强化计划经济的条件下,合作经济的自主性、民主性、灵活性大大削弱,机关化作风日益严重,联社对基层企业的凝聚力、基层企业对联社的向心力都日趋减弱。这是一个值得十分重视并应努力改进的问题。出现这些现象的原因,初步分析有以下几点:

一、条件转化。主要是联社过去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把为基层服务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忽视按经济规律办事。原材料可以高进低出,集体资金可以无偿使用。如今改革开放,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化,一切经济活动的准则都要重新制定,上下都有一个转变观念的过程,这就存在新旧交替、互相适应、共同配合、跟上形势的问题。

二、机制退化。主要是60年代后,联社下属的企业,由于转厂过渡,很大一部分从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小集体”转为分别核算,由联社统计盈亏的“大集体”,原有依靠群众力量自我发展、自我制约的机制和不怕困难的心理素质,大为减弱.代之以“三铁”(铁饭碗、铁工资、铁交椅)为特征的吃大锅饭企业制度。

三、机构老化。联社成立以来就与手工业局实行“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机构”。如果说这种政社合一的体制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有一定作用,如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政社不分、以政代企,其弊端日趋明显,必须认真解决。政社不分的现象继续存在,联社很难独立开展社务活动,民主程序势必进一步流于形式,集体资产的内部平调也难以制止,更不符合政府机构改革的要求。

四、观念淡化。合作经济的产生和发展,有其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其中之一就是发扬互助合作精神,引导群众共同致富。进入市场经济后,竞争激烈,“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观念淡化,以自身的存在和发展为出发点,“不管他人瓦上霜”。有的企业为了壮大自己的实力,通过行政手段,把一部分效益好的企业纳入“集团”的紧密层,以求在竞争中取得优势,而对一部分困难企业关心很少,引起不少议论。

80年代以来,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优良传统,全国范围内二轻集体企业的改革进行了长期不懈的探索。就上海工业联社范围而言,200多集体企业中,除个别组建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少数参与“三资”企业和一部分产品有相对优势的企业外,大多数经营困难,缺少后劲,他们大部分进行了不同程度和不同形式的改革试点,但收效甚少,总的趋势是困难面扩大,经济效益滑坡,前景不容乐观。

在此期间,上海市工业合作联社面对现实,做了大量工作,如投入了一定数量的扶贫解困资金,根据市场需要调整产品结构,合理置换固定资产存量,以及进行必要的兼并改组。但是从根本上讲,联社始终没有摆脱被动应付的局面。

二轻集体企业的改革离不开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大的背景和总体思路。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规定》,提出了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运行的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每个企业首先要做到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对现有城镇集体企业提出:“也要顺理产权关系,区别不同情况可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或合伙企业,有条件的也可组建为有限责任公司。少数规模大、效益好的,也可以组建为股份有限公司或企业集团”。城镇集体企业的改革,必然触及联社的改革,而联社的改革又要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创造条件,而不是增加阻力。上述联社存在的不利于深化改革的种种原因,要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我们认为,联社改革是城镇集体企业改革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们是互为条件、互为因果的。当前就联社的改革来说,首先要转变观念,在企业进入市场的新形势下,已不存在过去那种领导与被领导、上下级的关系,而是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伙伴,不同的是联社还有为基层企业服务的一面,联社以自己的实力和经验要力争做好服务工作,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其次,要转变机制,特别是要改变联社与成员单位之间那种背靠大树好乘凉的依赖思想。联社与成员单位之间可以建立互相参股、共负盈亏、平等互利的新型关系。第三,改变“政社合一”、“合署办公”的陈旧体制。第四,设想可以建立联社范围内互助合作基金的制度,集体企业除参加社会保险外,还可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和盈利状况,建立互助基金的组织,作为扶贫解困的专项用途。在份额上联社要从全体成员的需要和可能出发,积少成多,发挥作用。联社要运用现有集体资金,努力经营,增加效果,造福一片。

当前是联社改革的大好时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已经明确,现代企业制度形式多样,只要认真探索,必将有得。当前正是政府机构转变职能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机,政企分开、政社分开,是政府机构改革和企业改革的共同需要,已经写入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的决议。联社在改革中应力陈利弊,如实反映,极力争取,促其实现。

掌握时机 深化联社改革
发行时间:1995-08-20
网站编辑:王定一
  
来源:研究所

掌握时机  深化联社改革

——写在上海市工业合作联社成立四十周年之际

王定一

上海市工业合作联社的前身是手工业合作联社,是本市于50年代建立的集体所有制性质的联合经济组织之一。新中国成立后,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和恢复发展经济的需要,本市先后成立了供销、消费、手工业等不同类型的合作社,这种合作社是新民主主义多种经济成份之一。40年前,在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正在顺利执行、社会主义改造高潮即将到来的形势下,上海召开了全市手工业合作社第一次社员代表大会,成立了上海市手工业合作联社,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手工业联社的执行机构和监察机构,通过了联社章程和工作任务。和全国一样,各级手工业联社的建立得到党和国家的支持,受到广大手工业合作社社员的热烈拥护。40多年来,上海市手工业联社在完成全市个体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恢复和发展手工业生产、实现机械化操作、安排社会劳动力、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在发扬互助合作精神,以合作事业基金的形式支持兄弟地区手工业的发展,为国家提供大量税赋,支援社会主义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所有这些都是和联社及联社范围内所有集体企业广大职工的努力分不开的。40年来,上海市手工业联社换届四次,除特殊时期外,社务活动是比较正常的。

但是,一个时期以来,联社的功能和作用逐渐减弱,特别是60~70年代,在强化计划经济的条件下,合作经济的自主性、民主性、灵活性大大削弱,机关化作风日益严重,联社对基层企业的凝聚力、基层企业对联社的向心力都日趋减弱。这是一个值得十分重视并应努力改进的问题。出现这些现象的原因,初步分析有以下几点:

一、条件转化。主要是联社过去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把为基层服务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忽视按经济规律办事。原材料可以高进低出,集体资金可以无偿使用。如今改革开放,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化,一切经济活动的准则都要重新制定,上下都有一个转变观念的过程,这就存在新旧交替、互相适应、共同配合、跟上形势的问题。

二、机制退化。主要是60年代后,联社下属的企业,由于转厂过渡,很大一部分从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小集体”转为分别核算,由联社统计盈亏的“大集体”,原有依靠群众力量自我发展、自我制约的机制和不怕困难的心理素质,大为减弱.代之以“三铁”(铁饭碗、铁工资、铁交椅)为特征的吃大锅饭企业制度。

三、机构老化。联社成立以来就与手工业局实行“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机构”。如果说这种政社合一的体制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有一定作用,如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政社不分、以政代企,其弊端日趋明显,必须认真解决。政社不分的现象继续存在,联社很难独立开展社务活动,民主程序势必进一步流于形式,集体资产的内部平调也难以制止,更不符合政府机构改革的要求。

四、观念淡化。合作经济的产生和发展,有其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其中之一就是发扬互助合作精神,引导群众共同致富。进入市场经济后,竞争激烈,“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观念淡化,以自身的存在和发展为出发点,“不管他人瓦上霜”。有的企业为了壮大自己的实力,通过行政手段,把一部分效益好的企业纳入“集团”的紧密层,以求在竞争中取得优势,而对一部分困难企业关心很少,引起不少议论。

80年代以来,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优良传统,全国范围内二轻集体企业的改革进行了长期不懈的探索。就上海工业联社范围而言,200多集体企业中,除个别组建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少数参与“三资”企业和一部分产品有相对优势的企业外,大多数经营困难,缺少后劲,他们大部分进行了不同程度和不同形式的改革试点,但收效甚少,总的趋势是困难面扩大,经济效益滑坡,前景不容乐观。

在此期间,上海市工业合作联社面对现实,做了大量工作,如投入了一定数量的扶贫解困资金,根据市场需要调整产品结构,合理置换固定资产存量,以及进行必要的兼并改组。但是从根本上讲,联社始终没有摆脱被动应付的局面。

二轻集体企业的改革离不开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大的背景和总体思路。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规定》,提出了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运行的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每个企业首先要做到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对现有城镇集体企业提出:“也要顺理产权关系,区别不同情况可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或合伙企业,有条件的也可组建为有限责任公司。少数规模大、效益好的,也可以组建为股份有限公司或企业集团”。城镇集体企业的改革,必然触及联社的改革,而联社的改革又要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创造条件,而不是增加阻力。上述联社存在的不利于深化改革的种种原因,要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我们认为,联社改革是城镇集体企业改革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们是互为条件、互为因果的。当前就联社的改革来说,首先要转变观念,在企业进入市场的新形势下,已不存在过去那种领导与被领导、上下级的关系,而是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伙伴,不同的是联社还有为基层企业服务的一面,联社以自己的实力和经验要力争做好服务工作,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其次,要转变机制,特别是要改变联社与成员单位之间那种背靠大树好乘凉的依赖思想。联社与成员单位之间可以建立互相参股、共负盈亏、平等互利的新型关系。第三,改变“政社合一”、“合署办公”的陈旧体制。第四,设想可以建立联社范围内互助合作基金的制度,集体企业除参加社会保险外,还可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和盈利状况,建立互助基金的组织,作为扶贫解困的专项用途。在份额上联社要从全体成员的需要和可能出发,积少成多,发挥作用。联社要运用现有集体资金,努力经营,增加效果,造福一片。

当前是联社改革的大好时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已经明确,现代企业制度形式多样,只要认真探索,必将有得。当前正是政府机构转变职能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机,政企分开、政社分开,是政府机构改革和企业改革的共同需要,已经写入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的决议。联社在改革中应力陈利弊,如实反映,极力争取,促其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