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奋勇前进
——贺上海市工业合作联社成立四十周年
本刊评论员
上海市工业合作联社成立于1955年盛夏,已走过四十年的历程。四十年来,联社在中共上海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下,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以辉煌的功绩和巨大的贡献载入史册,今天,在逐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来庆祝联社成立四十周年,具有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回顾过去,知盛衰,明得失。50年代初,在党的社会主义过渡时期总路线的照耀下,经过加工订货、重点试办、稳步前进和社会主义改造高潮等几个阶段,于1906年初基本完成手工业合作化,本市手工业实现了从个体私有制到社会主义公有制,即集体所有制的伟大变革,这是社会主义改造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手工业合作化后,对各种形式的手工业合作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生产手段的面貌发生很大变化,很大一部分合作社从手工操作逐步转变为半机械化、机械化,甚至自动化生产。随着合作社规模经营的逐步扩大,企业内部分工协作加强,不但大大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经济效益,也有利于传统产品升级换代和新产品、新品种的开发,更重要的是个体手工业者和工人,在集体生产劳动中,改变着自己的思想意识,提高政治思想觉悟,成为工人阶级的一员。联社在组织集体企业贯彻“四服务”(即为农业生产服务、为工业生产服务、为人民生活服务、为出口贸易服务)方针中,竭尽全力,为基层企业开展了产前产后服务。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联社努力贯彻改革开放方针,在组织集体企业调整行业结构、企业结构、发展新产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增加经济效益等方面,更上_层楼。在企业深化改革方面,更是旗帜鲜明,大胆探索,在企业转换经营机制,面向市场,结合企业实际改制为有效的实现形式等等,做了大量的试点工作,取得可喜的效果。
四十年来,联社在曲折中生存发展。在长期“左”的思想路线下,几度折腾,联社机构几次撤并,资产被大量平调,队伍被打散,使联社遭受严重灾难。但是,联社作为集体企业的联合经济组织,是集体工业经济的代表者和维护者,要人为地取消它是不可能的,相反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践中,愈来愈显示出它存在的必要性和它的重大作用。
过去的岁月,在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下,联社确实存在不少问题,影响着它的作用的发挥。主要是政社合一,联社和行政管理机构,名为“两块牌子,一套机构,合署办公”,实际上降格为行政管理部门的附属物,处于可有可无的地位,以政代社,重全民轻集体,保全民挤集体,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联社不设工作机构,因而,很难自主开展社务、业务、财务活动,联社的资财难以保值和增值,经常发生平调和流失现象。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大飞跃。这一改革,涉及到国民经济的方方面面,联社也必须作相应改革,在职能上注入新的内容。
联社的改革,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的性质,决不能有丝毫动摇,它依然是集体企业的联合经济组织,不能把自己办成经济实体,而是属于经济社团。联社的资财按照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的规定属于“集体企业的联合经济组织范围内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任何形形色色的平调、量化、无偿转移其资财的现象都是不允许的。联社一定要从和行政部门实行“两块牌子,一套机构,合署办公”的旧体制中解脱出来,实行政社分开,独立建制,自主开展社务、业务和财务活动,严格按照联社《章程》实施领导和管理。联社的职能依然是“指导、维护、协调、服务”,以服务为中心,但要根据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注入新的内容,不能一成不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联社的主要任务:指导基层企业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集体经济政策和法规;维护集体资财不被平调;管好用好集体资财,使之保值增值;协调联社和各方面的关系;为基层企业生产和改革服务,提供政策、经济、法律法规等信息,发挥咨询和法律保护等作用。要把联社办成成员单位信赖的联合经济组织,有着牢不可破的凝聚力,这是联社兴旺发达的根本所在。
联社要处理好诸多关系。由联社直接投资举办的独资企业,其投资主体是联社,这些企业必须置于联社领导之下,产权归联社所有,收益权也归联社,不允许改制为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更不允许将存量资财量化给职工个人。联社对控股企业或由联社独资企业再投资的控股企业,必须派出自己的代表,参与控股企业的管理,以维护自己的利益。联社与成员企业之间的关系,在联社成员企业中有联社投资的,应维护联社的股权,实行同股同利。对已实行股份合作制企业,特别是企业职工已买断联社在该企业的产权,联社已没有投资的关系,但作为联社的成员单位,继续留在联社,对企业来说是利多弊少。联社同国家关系,主要是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关系,应该说联社是集体资产的法人代表,是比较纯粹的,如果由于各种原因,有一定的国有资财,应属国有,该还的还,该退的退。总之,联社的资财产权要明晰化,不能混淆。
可以相信,只要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指导下,坚持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和联合经济组织的性质,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按照自己特点加强改革,联社必将具有新的活力,集体经济必将创造新的辉煌。联社的前程似锦,定能再振雄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