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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深化集体企业改革
发行时间:2009-05-15
网站编辑:民盟成都市委
来源:研究所

民盟成都市委提出:进一步深化集体企业改革

民盟成都市委日前在调研后提出,进一步深化集体企业改革,明晰责权、完善机制。

由于一些政策的缺失或滞后,加上集体企业自身存在的诸多问题,导致集体企业改革滞后,与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具体表现为:集体企业改制无法适用国企改制的优惠政策,陷入进退两难的困境;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缓慢,一直困扰和影响厂办集体企业改制的“股权多元化、身份置换”等难点问题始终无法得到解决;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虽然规定集体企业的财产为集体所有,但产权虚化,责权利不明晰,产权激励机制缺失;集体企业改制各自为政,没有统一政策。对此,民盟成都市委建议:成立集体经济改革小组,统筹协调改革工作;加强指导和培训,使集体企业转变思维观念,着眼于企业内部的改革,按照市场化要求,通过机制体制改革,不断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在清产核资、明晰产权基础上,打破现有格局,在本系统范围内进行机构整合与资产重组,包括集体经济内部和集体经济与主业多种经营之间的整合与重组,实现人员、资金、技术、业务和管理等资源的最优化组合,按公司制改造成为新的企业;给予政策扶持,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和改革后的身份转换、离岗、退养等问题;结合国有企业改革和社会综合配套改革,积极探索厂办集体企业改革的路子。
进一步深化集体企业改革
发行时间:2009-05-15
网站编辑:民盟成都市委
  
来源:研究所

民盟成都市委提出:进一步深化集体企业改革

民盟成都市委日前在调研后提出,进一步深化集体企业改革,明晰责权、完善机制。

由于一些政策的缺失或滞后,加上集体企业自身存在的诸多问题,导致集体企业改革滞后,与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具体表现为:集体企业改制无法适用国企改制的优惠政策,陷入进退两难的困境;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缓慢,一直困扰和影响厂办集体企业改制的“股权多元化、身份置换”等难点问题始终无法得到解决;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虽然规定集体企业的财产为集体所有,但产权虚化,责权利不明晰,产权激励机制缺失;集体企业改制各自为政,没有统一政策。对此,民盟成都市委建议:成立集体经济改革小组,统筹协调改革工作;加强指导和培训,使集体企业转变思维观念,着眼于企业内部的改革,按照市场化要求,通过机制体制改革,不断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在清产核资、明晰产权基础上,打破现有格局,在本系统范围内进行机构整合与资产重组,包括集体经济内部和集体经济与主业多种经营之间的整合与重组,实现人员、资金、技术、业务和管理等资源的最优化组合,按公司制改造成为新的企业;给予政策扶持,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和改革后的身份转换、离岗、退养等问题;结合国有企业改革和社会综合配套改革,积极探索厂办集体企业改革的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