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障范围
随着广东省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被征地农民数量不断增多,这些失地农民晚年将依赖什么生活?近日,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已发出《关于抓紧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地级以上市必须确保在今年12月底前,将所有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障范围,符合这一条件的280万被征地农民将全部老有所养。
专门设立“农村社保处”。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今年专门设立“农村社会保险处”推动解决全省农村社保事业心。
“风险基金”免除后顾之忧。设立由政府按一定比例出资建立的“风险基金”,使养老金待遇可根据实际财政状况适时调整,彻底免除农民的后顾之忧。同时,为了保障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省政府还规定征地款中划拨给村集体的那一部分,村委会必须拿出50%建立准备基金,补充个人账户,钱不到位国土资源部门不得征用土地。另外政府财政每年还必须拿出一笔资金作为调剂。长寿者个人账户支付完毕后剩余生存年限的养老金由准备基金来支付,以此建立经济发展成果共享机制和被保险人终身保障机制。
农民参保原则:个人出“小头”保基本生活。在缴费构成上,体现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扶持相结合的“三方责任”,集体补助占30%左右、政府扶持占40%、农民个人缴纳其余的30%左右。
发达地区先行:珠三角6市失地农民老有所养,欠发达地区将循序渐进推行。广东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已经在珠三角地区全面启动,目前已经建立了这种养老保障制度的共有广州、深圳、珠海、中山、佛山、东莞等6市。
广东区域差别大,在总结发达地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再逐步推进到中等发达地区,慢慢向贫困地区辐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