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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重启国有企业向国家上交利润制度
发行时间:2007-12-2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我国将重启国有企业向国家上交利润制度

1994年税制改革之际,中国政府为了“激励企业改革和发展”,暂停了向国有企业收缴利润。13年后,随着国有企业总体走出困境,中国政府宣布将重新启动国企向国家上交利润政策。

国务院日前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决定中央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从2007年起进行试点,2008年开始实施。

针对这一新出台的《意见》,财政部官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近年来,在国家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下,国有企业总体上已走出困境,步入正常发展轨道。但由于一些企业仍存在盲目投资、重复建设问题,并且不同行业企业之间国企利润水平差异较大,影响社会公平。因此国家适时出台政策,向国有企业收取投资收益。

财政部统计显示,2006年,国有企业实现利润达12193亿元,税后利润达6252亿元。今年上半年,在钢铁、石化、机械、化工、电力等行业的强力带动下,国有企业实现利润7535亿元,同比增长315%。

《意见》明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财政部官员说,国有企业、国有股权是国家投资形成的,国家作为投资者理应收取投资收益。《企业法》规定:国有企业应依法缴纳税金、费用、利润。《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因此,国有企业向国家上交利润是其应尽的义务。

对于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支出安排,《意见》指出,将依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以及不同时期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任务,统筹安排确定。必要时,可部分用于社会保障等项支出。

对于此前争论不断的国企上交利润比例问题,财政部明确,上交比例将采取区别不同行业适用不同上交比例的方式。从既有利于继续支持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又有利于国家的宏观调控,规范企业收入分配秩序出发,综合考虑企业自身的改革发展需要,上交比例将按“适度、从低”原则确定。

财政部透露,近期将根据《意见》,拟定具体的上交比例,报国务院批准后,正式公布实施。

此外,为配合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实施,按照国务院的要求,财政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办法》。同时,财政部还将根据预算编制需要,修订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等。

我国将重启国有企业向国家上交利润制度
发行时间:2007-12-2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我国将重启国有企业向国家上交利润制度

1994年税制改革之际,中国政府为了“激励企业改革和发展”,暂停了向国有企业收缴利润。13年后,随着国有企业总体走出困境,中国政府宣布将重新启动国企向国家上交利润政策。

国务院日前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决定中央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从2007年起进行试点,2008年开始实施。

针对这一新出台的《意见》,财政部官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近年来,在国家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下,国有企业总体上已走出困境,步入正常发展轨道。但由于一些企业仍存在盲目投资、重复建设问题,并且不同行业企业之间国企利润水平差异较大,影响社会公平。因此国家适时出台政策,向国有企业收取投资收益。

财政部统计显示,2006年,国有企业实现利润达12193亿元,税后利润达6252亿元。今年上半年,在钢铁、石化、机械、化工、电力等行业的强力带动下,国有企业实现利润7535亿元,同比增长315%。

《意见》明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财政部官员说,国有企业、国有股权是国家投资形成的,国家作为投资者理应收取投资收益。《企业法》规定:国有企业应依法缴纳税金、费用、利润。《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因此,国有企业向国家上交利润是其应尽的义务。

对于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支出安排,《意见》指出,将依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以及不同时期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任务,统筹安排确定。必要时,可部分用于社会保障等项支出。

对于此前争论不断的国企上交利润比例问题,财政部明确,上交比例将采取区别不同行业适用不同上交比例的方式。从既有利于继续支持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又有利于国家的宏观调控,规范企业收入分配秩序出发,综合考虑企业自身的改革发展需要,上交比例将按“适度、从低”原则确定。

财政部透露,近期将根据《意见》,拟定具体的上交比例,报国务院批准后,正式公布实施。

此外,为配合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实施,按照国务院的要求,财政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办法》。同时,财政部还将根据预算编制需要,修订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