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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农地入股走火入魔 重庆出台可操作性文件
发行时间:2007-10-2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防止农地入股走火入魔  重庆出台可操作性文件

今年7月初,重庆市工商局出台文件提出进行农村土地入股办企业试点,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了进一步规范农地入股试点,重庆市工商局7月下旬发出了《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设立公司注册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了农地入股的可操作性很强的细则。结合基层探索的实践经验及保障入股农民股权、防范市场风险、优化集约经营模式、实现土地创收的现实需求,《通知》对农地入股提出八项基本要求:(1)农民自愿;(2)不改变土地用途;(3)公司营业期限不超过入股农民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的剩余期限;(4)选择的产业项目前景良好;(5)有龙头企业参与;(6)有能人带头领办;(7)区县政府支持;(8)用作出资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经具备资格的机构进行资产评估。

为严格按照上述八个原则进行操作,《通知》首先对在农地入股办理注册登记中遇到的公司形式、经营范围、公司股东、注册资本、财产权过户等作出严格的规定。尤其对于维护农民利益的问题,《通知》作出了几项特殊规定:在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上,要充分保障农民的参与权、知情权,公司应当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监事会中的农民或者农民代表不得低于三分之二;公司修改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除应当按规定的股东比例表决通过外,还应当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农民股东同意。在公司股权转让方面,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股东在全额置换其出资之前,不得向农民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转让其股权,有特殊原因的,受让人应当以货币、实物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出资形式置换转让人出资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重庆的试点有其深刻的背景,即获批国家统筹城乡综合配套试验区,其他地方不可盲目跟风。有条件先行先试农地入股的地方,政府部门要加强指导,应注意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在试点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保障农地入股试点健康、平稳、有序地开展。

防止农地入股走火入魔 重庆出台可操作性文件
发行时间:2007-10-2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防止农地入股走火入魔  重庆出台可操作性文件

今年7月初,重庆市工商局出台文件提出进行农村土地入股办企业试点,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了进一步规范农地入股试点,重庆市工商局7月下旬发出了《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设立公司注册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了农地入股的可操作性很强的细则。结合基层探索的实践经验及保障入股农民股权、防范市场风险、优化集约经营模式、实现土地创收的现实需求,《通知》对农地入股提出八项基本要求:(1)农民自愿;(2)不改变土地用途;(3)公司营业期限不超过入股农民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的剩余期限;(4)选择的产业项目前景良好;(5)有龙头企业参与;(6)有能人带头领办;(7)区县政府支持;(8)用作出资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经具备资格的机构进行资产评估。

为严格按照上述八个原则进行操作,《通知》首先对在农地入股办理注册登记中遇到的公司形式、经营范围、公司股东、注册资本、财产权过户等作出严格的规定。尤其对于维护农民利益的问题,《通知》作出了几项特殊规定:在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上,要充分保障农民的参与权、知情权,公司应当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监事会中的农民或者农民代表不得低于三分之二;公司修改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除应当按规定的股东比例表决通过外,还应当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农民股东同意。在公司股权转让方面,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股东在全额置换其出资之前,不得向农民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转让其股权,有特殊原因的,受让人应当以货币、实物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出资形式置换转让人出资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重庆的试点有其深刻的背景,即获批国家统筹城乡综合配套试验区,其他地方不可盲目跟风。有条件先行先试农地入股的地方,政府部门要加强指导,应注意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在试点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保障农地入股试点健康、平稳、有序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