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循环经济促进法明年1月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近日获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该法通过制定一系列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激励全社会各行业发展循环经济。循环经济促进法共七章五十八条,将于2009年1月1日开始实施。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倪岳峰介绍,循环经济促进法主要通过建立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对污染排放实行总量控制,建立和完善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确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对耗能、耗水总量大的重点企业实行重点监督管理等五大制度,引导和支持全社会发展循环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