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8日,在中国工业经济春季报告发布会上,工信部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朱宏任在回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何时出台时,给出了今年上半年的时间表。重新界定企业划型标准,是为了解决同是中小企业却境遇不同的问题。重新界定,或分中、小、微三层次。
目前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2003年按照《中小企业促进法》规定,由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发布实施的。时隔6年多,中小企业融资难、担保难问题依然突出,部分扶持政策仍难以落实到位。为此,国务院2009年出台《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36号文)提出,要建立中小企业统计监测制度。统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对中小企业的分类统计、监测、分析和发布制度,加强对规模以下企业的统计分析工作。
目前使用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主要涉及到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交通运输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等7类的行业,大部分服务业企业没有被涵盖。按现行标准,中、小企业的人数划分标准分别以300—2000以下、300以下为线,销售额分别是3000万—3亿元以下、3000万元以下,资产总额的划分标准分别是4000万—4亿元以下、4000万元以下。
但是,在服务业领域,很多企业的人数低于300,即只够小企业标准,但是销售额却高于3000万元,即达到中型企业,甚至大企业的标准。这样的企业到底进入哪个层次?这给统计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朱宏任表示,确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并不是很简单地确定一个标准,也并不是把小企业的标准下移,或者在微型企业方面再划一个标准。要对各类型的企业都进行测算。个体工商户是否纳入微型企业,微型企业标准是否以纳税3万元为准?上述疑问目前还无定论。
朱宏任透露,第二次工业普查对企业的情况进行了大量的翔实的统计,工信部和统计局将充分利用这些数据进行测算,为新标准划分服务。上述问题,在工作进展的后期给予进一步明确,对于个体户和微型企业的关系,也都将给予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