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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第四届理事会工作报告
发行时间:2010-08-20
网站编辑:陈兆忠
来源:研究所

坚持科学发展  立足改革创新

为推进新型集体经济发展作出新贡献

——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第四届理事会工作报告

(二○一○年月二十三日审议通过

陈兆忠

一、六年的主要工作和成效

在过去的六年中,我们研究会的全体同仁在市社联、市社团局的指导帮助下,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以来的重大会议精神为指导,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的方针、政策,深入开展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过去的六年,是我们大力开展理论研究、科研获得丰硕成果的六年,是对新型集体经济理论和实践进行探索创新、推动新型集体经济发展的六年,是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总结典型经验和树立先进样板的六年,是同市、区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合作、本会社会影响不断得到扩大提升的六年。

六年来,研究会的工作受到了会员的大力支持,得到了社会各方的资助,取得了如下主要成果。

(一)开展集体经济研究,在理论上有所创新

这些年,集体经济在经济社会转型中遇到前所未有的困难。在社会上、学术界出现了“集体资本退出”、“集体经济消亡”的观点,集体经济被边缘化,逐年萎缩。面对这样的形势,研究会没有悲观失望,没有丧失信心,而是顶着种种压力,高举集体经济这面旗帜,积极组织本会的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深入探讨集体经济理论。2004年提出了“大力发展城镇新型集体经济”,“唱国际歌,集体经济要自己救自己,要靠大家共同来扶持和支持”的思路。从2005年起,与市政协经济委员会、市民建等部门联合,连续5次举办集体经济改革发展论坛和专题研讨会,邀请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主任陈士能、上海市政协副主席黄关从、周太彤和国务院国资委、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部门领导,以及财大、交大、市社科院、市党校、市民建等专家学者参加论坛,指导和支持新型集体经济的实践和理论探索。来自闵行区、浦东新区、宝钢、新徐汇集团、市工业合作联社、松江电讯器材厂、民乐一厂、市工商学会、市农委系统、市供销合作系统、长宁区等40余名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先后作了交流。《解放日报》、《文汇报》、《中国集体经济》、《上海企业》、《社联通讯》等刊物刊登了我们的研究成果。我们的论坛理论视角一年比一年宽,探索实践一年比一年深,影响力一年比一年大,群策群力,形成了一系列新型集体经济的理论创新观点和典型实例。

1、宣传创建集体所有制经济是马克思倡导的,是公有制的一种有效实现形式

随着集体经济改革深化,对“二国营”模式的否定,有的学者认为集体所有制经济是斯大林创造出来的,在我国市场经济中应予以否定。针对这种观点,我们开展专题研究,认真解读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关于集体经济的论述,撰写并发表了《关于集体经济的几个问题》、《发展新型集体经济是对马克思主义集体经济理论的发展》等文章,指出创建集体所有制经济是马克思倡导的,由列宁肯定的,是公有制的一种有效实现形式。斯大林时期的“集体农庄”是集体经济发展中走过的一段弯路,以偏盖全,否定集体所有制经济理论和实践,不符合历史,也是对马克思集体经济理论的误读。马克思研究过集体经济、合作经济,提出“集体所有制”、“劳动组合、集体经营”,“从小土地经济过度到集体经济”的路径,尤其是关于集体经济“不能采取得罪农民的措施”,不能“废除农民所有权”等一系列观点,至今对我们发展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集体经济仍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因此,准确理解马克思集体、合作经济的论述,是对我们当前排除各种干扰,坚持发展新型集体经济有力的理论支撑。

2、宣传集体经济改革,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新型集体、合作经济

在新时期,集体经济改革出现了两种倾向:一种认为集体经济改革的方向,就是集体资本从企业退出。这种集体资本从企业退出的主张和措施,实际上就是取消集体经济。另一种倾向,认为集体经济改革的方向是实行“私有化”,提出“集退私进”,让私有企业“登堂入室”。这两种倾向,都会把集体经济改革引向歧路。这是关系到集体经济命运的重大问题。

本会与政府及社会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国有、集体改制企业的实证调查。大量实践证明,集体经济改革的正确方向,既不是“改掉”,取消集体经济;也不是“改向”,实行私有化。本会组织专家撰写“中国集体经济的理性分析”,“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很有必要”等文章,提出集体经济改革的方向是通过企业体制机制的改革,办劳动者自己的企业,鼓励和支持多种形式的新型集体、合作经济发展,这是新时期集体、合作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

3、宣传集体企业改革必须破除“财产归大堆”的观点,倡导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个人按份所有和集体共同所有相结合的产权制度

在我国计划经济时期“左”的思想影响下,强调“一大二公”,“升级过渡”,集体财产必须“归大堆”,不容许保留职工个人所有权。在“二国营”的集体企业中,职工被退还了股金,端起了“铁饭碗”,吃上了“大锅饭”。这种排除职工个人所有权的产权制度,使集体企业的发展失去了原动力。

本会认真学习党的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有关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论述,提出积极探索“两个联合”为特征的新型集体经济,倡导集体、合作经济组织成员个人所有和共同所有相结合的产权制度,才能从根本上排除“财产归大堆”的弊病,恢复集体、合作经济的本来面目。改制企业通过实行职工持股制,按股份确定职工个人所有权,使职工既是劳动者,又是所有者,成为企业真正的主人;同时一部分集体资产(公共积累)实行共同所有,成为企业发展和提高职工福利的经济基础。这种成员个人所有和共同所有相结合的产权制度安排,符合现代产权制度的要求,符合集体、合作经济的基本原则,使企业和职工结成利益共同体,增强了职工关心企业资产保值增值和承担风险的意识,增强了职工的责任心和企业的凝聚力。这是集体企业不断获得发展的推进器。

六年来,我们积极倡导新型集体经济理论和实践探索,在北京“中国集体经济高层论坛”上,本会会长和专家作了演讲和交流。通过艰辛的努力,新型集体经济得到了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韩正市长在2007年和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先后提出,要“推进新型集体经济发展”,“推进城乡集体企业改革,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2010年国务院批转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改革意见中提出,“发展新型合作经济”。各级政府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对于提高社会各个层面对新型集体经济、合作经济的认识,推动新型集体经济、合作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树立样板

理论来源于实践,理论又要指导实践,并接受实践的检验。六年中,我们对在改革开放中涌现出的新型集体经济各种新形式,有重点地进行挖掘、总结,发挥其集体企业的典范引领作用。其中有国有大型企业扶办的宝钢集团企业开发总公司;有从老集体企业改制而来的股份合作、合资企业的上海松江电讯器材厂;有经过产权制度改革成为职工持股的上海新工联(集团)有限公司、新徐汇(集团)有限公司;有在改革浪潮中独领风骚、长盛不衰、始终保持着强大生命力,成为全国民族乐器行业一面旗帜的老集体企业上海民族乐器一厂;有上海市城镇工业合作联社关于加强联动合作是壮大集体经济重要途径的经验;有在改革开放中新涌现的社区女子编织合作社,有南汇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新典型等等。我们的这些典型经验通过各种论坛、大型研讨会交流,有的在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与中央党史研究室联合出版的《中国手工业合作化和城镇集体工业的发展》第四卷上刊登。期间,我们还主动配合中央电视台栏目组到上海民族乐器一厂采访、拍摄,组织经营者、技术人员及生产工人专题介绍改革开放30年集体经济取得的成绩。这一典型经验在中央电视台的黄金时段播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积极反映基层呼声,主动为政府建言献策

《物权法》是我国继《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以后,对城镇集体所有的物权作出法律规定的一部重要法规。在《物权法》制定修改过程中,我们和广大会员单位抓住这个机遇,四次“建言”,为集体经济争取话语权。一是20041124日,全国人大法律委、法工委在京召开的座谈会上,本会介绍了城镇集体经济现状和对集体所有权的意见;二是20058月我们和上海市工业合作经济研究所召开座谈会,形成“关于《物权法》草案修改的建议”,送全国人大法律委、法工委;三是2006328日,全国人大法律委、法工委领导杨景宇、胡康生在上海召开修改《物权法》座谈会,本会及政府有关部门在会上共商城镇集体经济现状,城镇集体所有财产归属等问题。市工业合作联社党委书记严镇博、市城镇工业合作联社副主任陈兆忠、市生产服务联社副主任王惠玲和本会代表等提出了关于《物权法》草案修改的意见和建议。四是200612月,与陈士能主任等领导参加全国人大法律委、法工委召开的座谈会,讨论《物权法》有关城镇集体所有权规定的最后修改稿。会上,本会会长范大政作了“关于物权法中集体财产所有权归属的认识和意见”的发言。《物权法》正式颁布时,对我国城镇集体所有的动产和不动产的归属作了明确的界定,对保护集体所有权作了明确规定,为城镇集体经济的改革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以后,在刘刚顾问的带领下,我们组织力量开展《城镇集体资产的归属和保护》课题研究,该课题成果在《中国集体经济》和《上海供销合作经济》杂志上发表,引起较好反响。

本会范大政、宋振东等领导在上海“两会”召开期间,积极提交有关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提案。其中“要把股份合作新型集体经济作为再就业的重要渠道”,得到市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的肯定;《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的探讨》的建言,由市政协简报编发,并被全国政协内参采用,直接把基层的意见送到党和国家领导的决策层。本会还组织专家为专程来沪考察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吉林省委副书记林炎志一行,介绍了上海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现状、问题和我们的理论思考。

(四)结合深化改革热点,为企业提供多种咨询服务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集体、合作企业在深化改革改制中面临着大量有关集体资产运作、实行职工持股制,以及用地、房产、工商行政登记等有关法律政策问题。针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我们探索学会之间的合作,为成员单位服务。我们邀请其他学会的专家进行辅导、讲解,既解决了部分实际问题,又为新型集体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支持。先后请上海市土地学会学术部副主任刘汉裔研究员作了《城镇集体企业用地、房产的有关法律、政策问题》专题报告,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学会副会长程助国作了《关于工商登记管理中集体、合作企业情况和法规介绍》。这些报告帮助企业了解了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有关土地使用权和工商登记法规的产生背景、特点和执行中的问题。还请专家为到会的企业领导开展咨询服务,探讨依法维护集体企业和职工的权利,受到了大家的欢迎。党的十七大召开后,我们适时邀请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马克思主义研究院院长程恩富作《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发展多种形式集体经济》报告,编写了《党的十五大以来党和国家对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重要论述》,推动了学习深入开展。我们学会参加市社联一年一度组织的“上海市社会科学普及活动周”,走向社会,为市民提供企业改制产权安排和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和法律咨询服务。

六年来,我们五次组团到外省市学习考察。200410月赴山西学习考察,探索上海联社的改革和发展。20068月赴甘肃省山丹县学习考察,学习发扬国际工合创始人路易·艾黎为合作事业的献身精神。20075月赴苏州木渎镇学习考察,学习探讨农村集体、合作经济经验和城镇集体经济改革中的有关问题;同年8月,与宝钢企业协会联合组团赴东北,学习吉林省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和省手工业合作联社改革发展的经验。200911月,组织有关会员单位赴河南省南街村学习考察农村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经验。期间,还先后到江苏苏州农村经济研究会、江阴华西村、太仓太星村,金山区果品合作社、南汇区供销合作社,闵行区九星村等调研。通过这些学习考察活动,启发和拓展了大家的思路,推动了上海集体、合作经济的发展。

六年中,我们面向基层企业,为20余家会员单位和非会员单位的改革改制提供咨询服务80余次。一是为国有大型企业实行主辅分离服务,向他们提供有关东北国有大型企业的政策,帮助他们推进改革。二是上门为中小企业进行改革改制咨询服务,与企业一起策划、拟定改革方案,提供有关法律法规等资料。三是到现场进行讲课,介绍股份合作制有关政策和情况。四是约请政府部门或有关专家为企业解决改革难题。五是陪同企业领导到相关企业学习取经,共同探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这些咨询服务工作,推动了企业的改革改制,受到了企业的好评。

(五)利用各种学术平台,大力宣传新型集体经济

六年来,我们积极组织专家学者和集体经济战线的实际工作者参加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与上海市委宣传部合作开展的“纪念邓小平诞辰100周年”、“科学发展观与上海发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上海改革发展”、“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等研讨活动;参加市社联一年一度学术年会。在这些活动中,共撰写论文70余篇,其中评为社联系统优秀论文12篇,市委宣传部系统优秀论文8篇,获上海市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20042005)二等奖1篇。还有不少论文被《中国改革报》、《经济参考研究》、《解放日报》、《文汇报》等较高层次的报刊登载,扩大了研究会的影响。

我们主动参加由中国工合国际委员会、加拿大合作社协会主办的“中加合作社促进与发展项目”,举办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班,于20049月获得“中加合作社促进与发展项目”中“优秀合作社推广工作组织”荣誉证书。

我们举办的五次大型论坛、研讨会得到市社联的表彰,其中“上海集体经济改革发展论坛”、“集体经济改革开放30周年论坛,获市社联三年一度的“特色活动奖”;还2次获得市社联“学会学术活动月”优秀组织奖。论坛的2篇综述,先后被《社联通讯》评为年度“十佳综述”。

六年中,我们编辑出版了五本书,即合作经济知识丛书第一册《合作经济常识66题》、第二册《合作经济法规章程》、第三册《合作经济国内外实例》;2006年出版刘刚顾问的著作《集体所有制经济研究》;2009年出版《发展新型集体经济探索》,作为研究会向新中国成立60周年的献礼。这些论著,有的还作为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成立50周年大会及全国轻工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的文件资料,并免费赠送给全国有关的大专院校、图书馆,社科研究和政府部门,联社和集体、合作企业,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合作经济的著名专家说,你们这件事办得好! 

(六)搞好学会组织建设,发挥好党工组作用

本会是由市社联业务主管、市社团局登记管理的社会学术团体。本会党的工作小组十分重视搞好学会的组织建设,建立和健全各项制度,发挥好自身的作用。凡是本会的重大活动、重要人事变动,党的工作小组都进行认真的讨论研究,严格把关。党工组的工作重点,一是注重学术研究,把握学会活动政治方向;二是注重抓好队伍建设,强化研究会核心力量;三是注重按章办会,保证研究会民主决策。在日常工作中,我们逐步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对重大问题抓好落实。党工组的工作先后在市社联年度会议和兄弟省市社科组织交流会上作了交流。对一年一度的年会、数次的常务理事会和秘书长会议,党的工作小组认真审议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人事调整等重大事宜,并积极地提出建议。尤其是对如何办好集体经济论坛,组织专家点评,扩大论坛的影响,党的工作小组组长亲自邀请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市政协、市民建主要领导莅临指导。总社陈士能主任、市政协周太彤、黄关从副主席均先后两次出席我们的论坛,发表热情洋溢的讲话,指明了集体经济改革和研究的方向,鼓舞了与会者的信心和决心。

2009年,在学会规范化建设中,获得市社团管理局颁发的中国社会组织评估3A级证书。还连续年评为市社联达标创优学会。

去年4月,本会四届理事会任期已满。但由于金融危机等种种原因,换届改选的条件还不成熟。据此,本会党的工作小组根据秘书长会议的建议,同意推迟一年换届,并提交四届六次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同时又提出,要积极地做好换届准备工作。四届六次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了《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常务理事会关于推迟换届改选的决议》,得到了市社联和市社团局的批准;会议通过的《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产生办法》,在2008年度年会上提请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并下发到各会员单位。本会工作班子起草了四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对四届理事会章程进行了修改;对五届理事会及常务理事候选人进行酝酿;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请有关审计单位对四届理事会财务工作进行审计,等等。今年326日,本会召开常务理事会审议了这次换届大会的主要文件和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安排的预案。会后,报市社联党组同意。依照法规和章程规定,我们的这些准备工作和具体程序,为今天会议的顺利召开奠定了基础。

二、工作体会

回顾四届理事会六年的工作,我们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加强合作,形成合力,拓展成果

六年来,本会的学术研究始终依靠方方面面力量,以合作的精神,锲而不舍地探索研究新型集体经济,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果。六年中我们先后数次与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协调办公室共同立项进行课题研究。2004年与市中小企业办、静工集团联手对静安区股份合作制企业进行专题调查研究,形成的报告被国家发改委立项的《深化集体经济改革》研究课题列为调研报告。2006年与市中小企业办合作完成“发展城镇社区合作经济组织,促进扩大就业”课题研究报告。还联合召开企业深化改革研讨会,与会者就股权设置、股权转让、退股价确定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形成了上海深化股份合作企业改革的具体建议。2009年,多次与市发改委综合改革处共同就股份合作制深化改革专题,召开有关企业经理、工会代表座谈会和专家学者座谈会,与政府有关部门共同探讨上海市股份合作制企业深化改革的法规和具体路径,努力使我们的研究成果成为政府部门决策的依据。

(二)有一支热心于集体经济的专家学者和企业家队伍

六年来,本会在实践中得到了热心于集体经济研究的专家学者和企业家的鼎立相助。这里有复旦、财大、交大、市党校、市社科院的教授;有市委、市府研究室,市府发展研究中心、市民建、市社联的专家,还有浦东新区、闵行区以及我们广大成员单位中从事实际工作的研究者,逐步形成一支多层面、多方位的,学会自己的专家学者和企业家队伍。尤其是洪远朋副会长,积极为本会推荐了对合作经济熟悉、有研究的两名博士生,成为我们的理事,以利于提高我们的研究水准。研究会的每一项课题研究,每一次征文活动,每一个论坛、研讨会,都有专家学者和企业管理者的积极参与,得到他们主动、热情的支持。我们紧紧依靠这支队伍,提高了学术水平,取得了丰硕的科研成果。20057月在崇明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崇明工业投资公司召开的“05发展新型集体经济专家论坛”和20077月在华东电网有限公司的千岛湖培训中心召开“推进新型集体经济发展专家论坛”,上海市政府研究室、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有关专家、学者和基层单位的领导以及实际工作者都积极参加。与会者在会前认真准备思考题,撰写论文;会上就传统集体经济的发展、变化,新型集体经济的产生、发展和本质特征、政府扶持等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两次专家论坛均为本会于同年底举办的大型坛论打下了扎实的基础。而对市社联组织的专题征文和学术年会征文活动,他们也热情参与,在繁忙的工作之余挤出时间,撰写高质量的论文,为本会圆满完成任务做出了贡献,同时也提升了本会的学术研究水平。

(三)会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与帮助

六年来,本会的每一次活动,都离不开广大会员单位支持与帮助。四届以来,我们吸纳了37个团体会员和70多名个人会员。2005年,正值本会成立20周年。我们提出充分利用这一契机,动员各方面力量,开展“五个一”活动,以简朴的形式庆祝纪念本会成立20周年,以最大的努力宣传集体经济改革、创新和发展。各会员单位积极行动起来,纷纷响应关于纪念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成立20周年活动的建议,从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支持纪念活动的开展。每年举办集体经济论坛,召开常务理事会,组织各种类型的学习考察活动,包括《上海集体经济》的改版等等,都得到广大会员单位的支持与帮助。有的争挑重担从经济上予以资助,有的组织力量撰写稿件提交论文,有的联系安排落实考察单位,有的提供研讨场地和服务,从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为本会的学术研究提供了物质基础和保障。可以这样说,没有大家的同心协力,就没有我们研究会办会25年的今天。

回顾四届理事会六年的工作,我们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克服。主要是:第一,对集体经济的宣传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如何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寻求支持,还需要下功夫。第二,虽然对集体企业的成功典型进行重点调查了解,但对企业改革难点和突出问题的突破较少。第三,小型、专题研讨活动尚有欠缺,有待提高针对性、互动性。第四,随着企业改革改制的深入发展,企业组织形式发生变化,研究会自身组织建设和专业委员会的工作需要专题研究,进一步理顺和加强。

三、面临新的形势与任务,提出几点建议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推进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合作经济。”十七届三中全会又对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的改革发展作出了重大决定。这对指导城镇集体经济的深化改革和创新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面对当前出现的新形势、新任务,如何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深入探讨发展新型集体经济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关系,总结城乡集体经济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的基本经验,推动城镇集体企业深化改革,促进集体、合作经济进一步发展,是我们2010年以及以后相当一段时间内的新课题。

在新的历史时期,研究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深入探索研究,立足改革创新,为推进新型集体经济发展做出新贡献。为此,我代表四届理事会对本会新一届班子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加强理论研究和政策宣传

1关于坚持和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指导思想;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保持党的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立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提高全党思想政治水平;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使马克思主义为广大群众所掌握,成为党带领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国民经济全面、协调、健康发展。

2关于坚持和宣传深化集体企业改革,发展新型集体、合作经济。宣传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开辟了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正确道路,是新时期集体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发展新型集体经济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有制经济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有效经济形式之一;以“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为重点,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集体经济;大力发展新型合作经济,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扶持农业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使之成为引导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同时,还应鼓励比较研究。

3关于坚持和宣传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宣传当前我国经济进入一个关键时期,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推动全国经济稳定较快发展的战略决策;扩大内需,提高人民消费水平,是推动经济发展的根本途径;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扩大政府投资规模,以投资促进就业、带动消费,促进经济发展;调整经济结构,使产业优化升级,提高经济质量和效益,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

4关于坚持和宣传推进技术进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宣传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不竭的动力,也是企业持续发展的有力支撑;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提高创新能力;注重创新人才的培养,建立一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加大科技投入力度,为企业科技创新提供资金支持;建立和完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为企业科技创新提供社会化、专业化服务。

5关于坚持和宣传稳定联社机构,发挥联社职能。宣传发挥联社指导和服务的职能,推动集体企业深化改革和创新发展;加强联社资产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壮大联社经济,增强联社为企业服务的经济实力;联社依法维护集体企业的合法权益,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发挥联社在政府和企业间的纽带桥梁作用,做政府的好帮手。

我们的研究一定要贴近实际。研究的视野要拓宽,要紧密结合当前的形势和实际;研究的范围要拓展,不能仅局限于原来意义上的集体企业,而应关注在改革实践中涌现出来的各种新型的中小企业,包括混合所有制企业和私营企业。

(二)根据企业改革发展需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小型、活泼的研究活动

作为学会的一项重要任务,必须持之以恒地进行学术研究。我们要针对当前集体经济的热点、重点,选准切入点,扎实地开展探索研究,包括集体资产的归属、管理,集体产权的调查研究,更好地为集体、合作企业服务。按照俞正声书记和韩正市长关于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的要求,抓住机遇,在搞好大型研讨活动的同时注意开展形式多样的小型、活泼的研究活动。要多召开各种类型的小型研讨会、座谈会,倾听企业的意见,共商推进集体企业深化改革的大计,形成有一定质量的意见和建议,提供给政府有关部门。要针对集体、合作企业关心的问题,组织召开专题报告会,进行互动沟通。通过多方面、多形式的研究活动,来推动集体、合作企业的改革。

(三)筹备建立学术委员会,加强学术研究工作

长期以来,本会有一批热心于研究集体经济的专家学者和有丰富经验的企业家、管理者,成为我们开展学术研究的中坚力量,为我们筹建学术委员会,加强学术研究工作创造了条件。学术委员会是研究会的“智库”,对本会学术活动进行“指导、研究、咨询、评价”,提升学术活动的水平。

(四)加强与国内外同行的交流合作

要加强与有关行业、地区的联系,要主动出击,走出去,请进来,合作召开一些座谈会、探讨会,学习各行业、地区发展集体、合作经济的新思路、新经验。加强与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安徽财经大学等高等院校的联系和交流,参与中国工合国际的活动,组织学习考察和教育培训,共同推动集体、合作经济发展。

(五)办好《上海集体经济》和中国合作经济网站

多年来,《上海集体经济》办出自己的特色,成为全国集体经济的重要刊物之一;中国合作经济网是我国集体、合作经济的专业网站。这是本会的舆论阵地,要发挥这个阵地的舆论导向作用。特别要花大力气搞好中国合作经济网站建设,加大宣传集体、合作经济的力度,扩大社会影响,推动集体、合作经济进一步发展。

(六)培养新生力量,发展壮大队伍

要根据市社联的要求,加强本会的组织建设。一是会员单位的调整充实。要根据会员单位的变化和人员变动,进行相应的调整;及时吸纳在改革实践中发展成长的中小企业,有志于为集体、合作经济出力的年轻企业家、管理者。二是从实际出发培养年轻力量进入工作班子。要以积极的态度创造条件,培养后备力量,调整充实工作班子,以适应本会发展的需求。

另外,还要修改完善会费的收缴办法,进一步为本会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保障。

改革开放30年来,我们党在历史的新起点,带领全国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倡发展集体经济,尤其是发展“两个联合”的新型集体经济。虽然国际金融危机已经影响到全球经济,但国际经济的不利因素和国内严重自然灾害没有改变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面。越是在困难的时候,我们越是要充满信心。只要我们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立足改革创新,开创发展新型集体、合作经济的新局面,我们的前途一定会更加灿烂!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新型集体经济、合作经济创造美好的明天!

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第四届理事会工作报告
发行时间:2010-08-20
网站编辑:陈兆忠
  
来源:研究所

坚持科学发展  立足改革创新

为推进新型集体经济发展作出新贡献

——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第四届理事会工作报告

(二○一○年月二十三日审议通过

陈兆忠

一、六年的主要工作和成效

在过去的六年中,我们研究会的全体同仁在市社联、市社团局的指导帮助下,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以来的重大会议精神为指导,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的方针、政策,深入开展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过去的六年,是我们大力开展理论研究、科研获得丰硕成果的六年,是对新型集体经济理论和实践进行探索创新、推动新型集体经济发展的六年,是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总结典型经验和树立先进样板的六年,是同市、区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合作、本会社会影响不断得到扩大提升的六年。

六年来,研究会的工作受到了会员的大力支持,得到了社会各方的资助,取得了如下主要成果。

(一)开展集体经济研究,在理论上有所创新

这些年,集体经济在经济社会转型中遇到前所未有的困难。在社会上、学术界出现了“集体资本退出”、“集体经济消亡”的观点,集体经济被边缘化,逐年萎缩。面对这样的形势,研究会没有悲观失望,没有丧失信心,而是顶着种种压力,高举集体经济这面旗帜,积极组织本会的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深入探讨集体经济理论。2004年提出了“大力发展城镇新型集体经济”,“唱国际歌,集体经济要自己救自己,要靠大家共同来扶持和支持”的思路。从2005年起,与市政协经济委员会、市民建等部门联合,连续5次举办集体经济改革发展论坛和专题研讨会,邀请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主任陈士能、上海市政协副主席黄关从、周太彤和国务院国资委、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部门领导,以及财大、交大、市社科院、市党校、市民建等专家学者参加论坛,指导和支持新型集体经济的实践和理论探索。来自闵行区、浦东新区、宝钢、新徐汇集团、市工业合作联社、松江电讯器材厂、民乐一厂、市工商学会、市农委系统、市供销合作系统、长宁区等40余名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先后作了交流。《解放日报》、《文汇报》、《中国集体经济》、《上海企业》、《社联通讯》等刊物刊登了我们的研究成果。我们的论坛理论视角一年比一年宽,探索实践一年比一年深,影响力一年比一年大,群策群力,形成了一系列新型集体经济的理论创新观点和典型实例。

1、宣传创建集体所有制经济是马克思倡导的,是公有制的一种有效实现形式

随着集体经济改革深化,对“二国营”模式的否定,有的学者认为集体所有制经济是斯大林创造出来的,在我国市场经济中应予以否定。针对这种观点,我们开展专题研究,认真解读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关于集体经济的论述,撰写并发表了《关于集体经济的几个问题》、《发展新型集体经济是对马克思主义集体经济理论的发展》等文章,指出创建集体所有制经济是马克思倡导的,由列宁肯定的,是公有制的一种有效实现形式。斯大林时期的“集体农庄”是集体经济发展中走过的一段弯路,以偏盖全,否定集体所有制经济理论和实践,不符合历史,也是对马克思集体经济理论的误读。马克思研究过集体经济、合作经济,提出“集体所有制”、“劳动组合、集体经营”,“从小土地经济过度到集体经济”的路径,尤其是关于集体经济“不能采取得罪农民的措施”,不能“废除农民所有权”等一系列观点,至今对我们发展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集体经济仍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因此,准确理解马克思集体、合作经济的论述,是对我们当前排除各种干扰,坚持发展新型集体经济有力的理论支撑。

2、宣传集体经济改革,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新型集体、合作经济

在新时期,集体经济改革出现了两种倾向:一种认为集体经济改革的方向,就是集体资本从企业退出。这种集体资本从企业退出的主张和措施,实际上就是取消集体经济。另一种倾向,认为集体经济改革的方向是实行“私有化”,提出“集退私进”,让私有企业“登堂入室”。这两种倾向,都会把集体经济改革引向歧路。这是关系到集体经济命运的重大问题。

本会与政府及社会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国有、集体改制企业的实证调查。大量实践证明,集体经济改革的正确方向,既不是“改掉”,取消集体经济;也不是“改向”,实行私有化。本会组织专家撰写“中国集体经济的理性分析”,“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很有必要”等文章,提出集体经济改革的方向是通过企业体制机制的改革,办劳动者自己的企业,鼓励和支持多种形式的新型集体、合作经济发展,这是新时期集体、合作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

3、宣传集体企业改革必须破除“财产归大堆”的观点,倡导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个人按份所有和集体共同所有相结合的产权制度

在我国计划经济时期“左”的思想影响下,强调“一大二公”,“升级过渡”,集体财产必须“归大堆”,不容许保留职工个人所有权。在“二国营”的集体企业中,职工被退还了股金,端起了“铁饭碗”,吃上了“大锅饭”。这种排除职工个人所有权的产权制度,使集体企业的发展失去了原动力。

本会认真学习党的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有关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论述,提出积极探索“两个联合”为特征的新型集体经济,倡导集体、合作经济组织成员个人所有和共同所有相结合的产权制度,才能从根本上排除“财产归大堆”的弊病,恢复集体、合作经济的本来面目。改制企业通过实行职工持股制,按股份确定职工个人所有权,使职工既是劳动者,又是所有者,成为企业真正的主人;同时一部分集体资产(公共积累)实行共同所有,成为企业发展和提高职工福利的经济基础。这种成员个人所有和共同所有相结合的产权制度安排,符合现代产权制度的要求,符合集体、合作经济的基本原则,使企业和职工结成利益共同体,增强了职工关心企业资产保值增值和承担风险的意识,增强了职工的责任心和企业的凝聚力。这是集体企业不断获得发展的推进器。

六年来,我们积极倡导新型集体经济理论和实践探索,在北京“中国集体经济高层论坛”上,本会会长和专家作了演讲和交流。通过艰辛的努力,新型集体经济得到了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韩正市长在2007年和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先后提出,要“推进新型集体经济发展”,“推进城乡集体企业改革,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2010年国务院批转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改革意见中提出,“发展新型合作经济”。各级政府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对于提高社会各个层面对新型集体经济、合作经济的认识,推动新型集体经济、合作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树立样板

理论来源于实践,理论又要指导实践,并接受实践的检验。六年中,我们对在改革开放中涌现出的新型集体经济各种新形式,有重点地进行挖掘、总结,发挥其集体企业的典范引领作用。其中有国有大型企业扶办的宝钢集团企业开发总公司;有从老集体企业改制而来的股份合作、合资企业的上海松江电讯器材厂;有经过产权制度改革成为职工持股的上海新工联(集团)有限公司、新徐汇(集团)有限公司;有在改革浪潮中独领风骚、长盛不衰、始终保持着强大生命力,成为全国民族乐器行业一面旗帜的老集体企业上海民族乐器一厂;有上海市城镇工业合作联社关于加强联动合作是壮大集体经济重要途径的经验;有在改革开放中新涌现的社区女子编织合作社,有南汇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新典型等等。我们的这些典型经验通过各种论坛、大型研讨会交流,有的在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与中央党史研究室联合出版的《中国手工业合作化和城镇集体工业的发展》第四卷上刊登。期间,我们还主动配合中央电视台栏目组到上海民族乐器一厂采访、拍摄,组织经营者、技术人员及生产工人专题介绍改革开放30年集体经济取得的成绩。这一典型经验在中央电视台的黄金时段播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积极反映基层呼声,主动为政府建言献策

《物权法》是我国继《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以后,对城镇集体所有的物权作出法律规定的一部重要法规。在《物权法》制定修改过程中,我们和广大会员单位抓住这个机遇,四次“建言”,为集体经济争取话语权。一是20041124日,全国人大法律委、法工委在京召开的座谈会上,本会介绍了城镇集体经济现状和对集体所有权的意见;二是20058月我们和上海市工业合作经济研究所召开座谈会,形成“关于《物权法》草案修改的建议”,送全国人大法律委、法工委;三是2006328日,全国人大法律委、法工委领导杨景宇、胡康生在上海召开修改《物权法》座谈会,本会及政府有关部门在会上共商城镇集体经济现状,城镇集体所有财产归属等问题。市工业合作联社党委书记严镇博、市城镇工业合作联社副主任陈兆忠、市生产服务联社副主任王惠玲和本会代表等提出了关于《物权法》草案修改的意见和建议。四是200612月,与陈士能主任等领导参加全国人大法律委、法工委召开的座谈会,讨论《物权法》有关城镇集体所有权规定的最后修改稿。会上,本会会长范大政作了“关于物权法中集体财产所有权归属的认识和意见”的发言。《物权法》正式颁布时,对我国城镇集体所有的动产和不动产的归属作了明确的界定,对保护集体所有权作了明确规定,为城镇集体经济的改革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以后,在刘刚顾问的带领下,我们组织力量开展《城镇集体资产的归属和保护》课题研究,该课题成果在《中国集体经济》和《上海供销合作经济》杂志上发表,引起较好反响。

本会范大政、宋振东等领导在上海“两会”召开期间,积极提交有关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提案。其中“要把股份合作新型集体经济作为再就业的重要渠道”,得到市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的肯定;《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的探讨》的建言,由市政协简报编发,并被全国政协内参采用,直接把基层的意见送到党和国家领导的决策层。本会还组织专家为专程来沪考察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吉林省委副书记林炎志一行,介绍了上海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现状、问题和我们的理论思考。

(四)结合深化改革热点,为企业提供多种咨询服务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集体、合作企业在深化改革改制中面临着大量有关集体资产运作、实行职工持股制,以及用地、房产、工商行政登记等有关法律政策问题。针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我们探索学会之间的合作,为成员单位服务。我们邀请其他学会的专家进行辅导、讲解,既解决了部分实际问题,又为新型集体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支持。先后请上海市土地学会学术部副主任刘汉裔研究员作了《城镇集体企业用地、房产的有关法律、政策问题》专题报告,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学会副会长程助国作了《关于工商登记管理中集体、合作企业情况和法规介绍》。这些报告帮助企业了解了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有关土地使用权和工商登记法规的产生背景、特点和执行中的问题。还请专家为到会的企业领导开展咨询服务,探讨依法维护集体企业和职工的权利,受到了大家的欢迎。党的十七大召开后,我们适时邀请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马克思主义研究院院长程恩富作《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发展多种形式集体经济》报告,编写了《党的十五大以来党和国家对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重要论述》,推动了学习深入开展。我们学会参加市社联一年一度组织的“上海市社会科学普及活动周”,走向社会,为市民提供企业改制产权安排和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和法律咨询服务。

六年来,我们五次组团到外省市学习考察。200410月赴山西学习考察,探索上海联社的改革和发展。20068月赴甘肃省山丹县学习考察,学习发扬国际工合创始人路易·艾黎为合作事业的献身精神。20075月赴苏州木渎镇学习考察,学习探讨农村集体、合作经济经验和城镇集体经济改革中的有关问题;同年8月,与宝钢企业协会联合组团赴东北,学习吉林省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和省手工业合作联社改革发展的经验。200911月,组织有关会员单位赴河南省南街村学习考察农村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经验。期间,还先后到江苏苏州农村经济研究会、江阴华西村、太仓太星村,金山区果品合作社、南汇区供销合作社,闵行区九星村等调研。通过这些学习考察活动,启发和拓展了大家的思路,推动了上海集体、合作经济的发展。

六年中,我们面向基层企业,为20余家会员单位和非会员单位的改革改制提供咨询服务80余次。一是为国有大型企业实行主辅分离服务,向他们提供有关东北国有大型企业的政策,帮助他们推进改革。二是上门为中小企业进行改革改制咨询服务,与企业一起策划、拟定改革方案,提供有关法律法规等资料。三是到现场进行讲课,介绍股份合作制有关政策和情况。四是约请政府部门或有关专家为企业解决改革难题。五是陪同企业领导到相关企业学习取经,共同探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这些咨询服务工作,推动了企业的改革改制,受到了企业的好评。

(五)利用各种学术平台,大力宣传新型集体经济

六年来,我们积极组织专家学者和集体经济战线的实际工作者参加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与上海市委宣传部合作开展的“纪念邓小平诞辰100周年”、“科学发展观与上海发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上海改革发展”、“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等研讨活动;参加市社联一年一度学术年会。在这些活动中,共撰写论文70余篇,其中评为社联系统优秀论文12篇,市委宣传部系统优秀论文8篇,获上海市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20042005)二等奖1篇。还有不少论文被《中国改革报》、《经济参考研究》、《解放日报》、《文汇报》等较高层次的报刊登载,扩大了研究会的影响。

我们主动参加由中国工合国际委员会、加拿大合作社协会主办的“中加合作社促进与发展项目”,举办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班,于20049月获得“中加合作社促进与发展项目”中“优秀合作社推广工作组织”荣誉证书。

我们举办的五次大型论坛、研讨会得到市社联的表彰,其中“上海集体经济改革发展论坛”、“集体经济改革开放30周年论坛,获市社联三年一度的“特色活动奖”;还2次获得市社联“学会学术活动月”优秀组织奖。论坛的2篇综述,先后被《社联通讯》评为年度“十佳综述”。

六年中,我们编辑出版了五本书,即合作经济知识丛书第一册《合作经济常识66题》、第二册《合作经济法规章程》、第三册《合作经济国内外实例》;2006年出版刘刚顾问的著作《集体所有制经济研究》;2009年出版《发展新型集体经济探索》,作为研究会向新中国成立60周年的献礼。这些论著,有的还作为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成立50周年大会及全国轻工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的文件资料,并免费赠送给全国有关的大专院校、图书馆,社科研究和政府部门,联社和集体、合作企业,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合作经济的著名专家说,你们这件事办得好! 

(六)搞好学会组织建设,发挥好党工组作用

本会是由市社联业务主管、市社团局登记管理的社会学术团体。本会党的工作小组十分重视搞好学会的组织建设,建立和健全各项制度,发挥好自身的作用。凡是本会的重大活动、重要人事变动,党的工作小组都进行认真的讨论研究,严格把关。党工组的工作重点,一是注重学术研究,把握学会活动政治方向;二是注重抓好队伍建设,强化研究会核心力量;三是注重按章办会,保证研究会民主决策。在日常工作中,我们逐步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对重大问题抓好落实。党工组的工作先后在市社联年度会议和兄弟省市社科组织交流会上作了交流。对一年一度的年会、数次的常务理事会和秘书长会议,党的工作小组认真审议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人事调整等重大事宜,并积极地提出建议。尤其是对如何办好集体经济论坛,组织专家点评,扩大论坛的影响,党的工作小组组长亲自邀请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市政协、市民建主要领导莅临指导。总社陈士能主任、市政协周太彤、黄关从副主席均先后两次出席我们的论坛,发表热情洋溢的讲话,指明了集体经济改革和研究的方向,鼓舞了与会者的信心和决心。

2009年,在学会规范化建设中,获得市社团管理局颁发的中国社会组织评估3A级证书。还连续年评为市社联达标创优学会。

去年4月,本会四届理事会任期已满。但由于金融危机等种种原因,换届改选的条件还不成熟。据此,本会党的工作小组根据秘书长会议的建议,同意推迟一年换届,并提交四届六次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同时又提出,要积极地做好换届准备工作。四届六次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了《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常务理事会关于推迟换届改选的决议》,得到了市社联和市社团局的批准;会议通过的《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产生办法》,在2008年度年会上提请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并下发到各会员单位。本会工作班子起草了四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对四届理事会章程进行了修改;对五届理事会及常务理事候选人进行酝酿;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请有关审计单位对四届理事会财务工作进行审计,等等。今年326日,本会召开常务理事会审议了这次换届大会的主要文件和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安排的预案。会后,报市社联党组同意。依照法规和章程规定,我们的这些准备工作和具体程序,为今天会议的顺利召开奠定了基础。

二、工作体会

回顾四届理事会六年的工作,我们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加强合作,形成合力,拓展成果

六年来,本会的学术研究始终依靠方方面面力量,以合作的精神,锲而不舍地探索研究新型集体经济,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果。六年中我们先后数次与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协调办公室共同立项进行课题研究。2004年与市中小企业办、静工集团联手对静安区股份合作制企业进行专题调查研究,形成的报告被国家发改委立项的《深化集体经济改革》研究课题列为调研报告。2006年与市中小企业办合作完成“发展城镇社区合作经济组织,促进扩大就业”课题研究报告。还联合召开企业深化改革研讨会,与会者就股权设置、股权转让、退股价确定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形成了上海深化股份合作企业改革的具体建议。2009年,多次与市发改委综合改革处共同就股份合作制深化改革专题,召开有关企业经理、工会代表座谈会和专家学者座谈会,与政府有关部门共同探讨上海市股份合作制企业深化改革的法规和具体路径,努力使我们的研究成果成为政府部门决策的依据。

(二)有一支热心于集体经济的专家学者和企业家队伍

六年来,本会在实践中得到了热心于集体经济研究的专家学者和企业家的鼎立相助。这里有复旦、财大、交大、市党校、市社科院的教授;有市委、市府研究室,市府发展研究中心、市民建、市社联的专家,还有浦东新区、闵行区以及我们广大成员单位中从事实际工作的研究者,逐步形成一支多层面、多方位的,学会自己的专家学者和企业家队伍。尤其是洪远朋副会长,积极为本会推荐了对合作经济熟悉、有研究的两名博士生,成为我们的理事,以利于提高我们的研究水准。研究会的每一项课题研究,每一次征文活动,每一个论坛、研讨会,都有专家学者和企业管理者的积极参与,得到他们主动、热情的支持。我们紧紧依靠这支队伍,提高了学术水平,取得了丰硕的科研成果。20057月在崇明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崇明工业投资公司召开的“05发展新型集体经济专家论坛”和20077月在华东电网有限公司的千岛湖培训中心召开“推进新型集体经济发展专家论坛”,上海市政府研究室、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有关专家、学者和基层单位的领导以及实际工作者都积极参加。与会者在会前认真准备思考题,撰写论文;会上就传统集体经济的发展、变化,新型集体经济的产生、发展和本质特征、政府扶持等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两次专家论坛均为本会于同年底举办的大型坛论打下了扎实的基础。而对市社联组织的专题征文和学术年会征文活动,他们也热情参与,在繁忙的工作之余挤出时间,撰写高质量的论文,为本会圆满完成任务做出了贡献,同时也提升了本会的学术研究水平。

(三)会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与帮助

六年来,本会的每一次活动,都离不开广大会员单位支持与帮助。四届以来,我们吸纳了37个团体会员和70多名个人会员。2005年,正值本会成立20周年。我们提出充分利用这一契机,动员各方面力量,开展“五个一”活动,以简朴的形式庆祝纪念本会成立20周年,以最大的努力宣传集体经济改革、创新和发展。各会员单位积极行动起来,纷纷响应关于纪念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成立20周年活动的建议,从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支持纪念活动的开展。每年举办集体经济论坛,召开常务理事会,组织各种类型的学习考察活动,包括《上海集体经济》的改版等等,都得到广大会员单位的支持与帮助。有的争挑重担从经济上予以资助,有的组织力量撰写稿件提交论文,有的联系安排落实考察单位,有的提供研讨场地和服务,从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为本会的学术研究提供了物质基础和保障。可以这样说,没有大家的同心协力,就没有我们研究会办会25年的今天。

回顾四届理事会六年的工作,我们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克服。主要是:第一,对集体经济的宣传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如何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寻求支持,还需要下功夫。第二,虽然对集体企业的成功典型进行重点调查了解,但对企业改革难点和突出问题的突破较少。第三,小型、专题研讨活动尚有欠缺,有待提高针对性、互动性。第四,随着企业改革改制的深入发展,企业组织形式发生变化,研究会自身组织建设和专业委员会的工作需要专题研究,进一步理顺和加强。

三、面临新的形势与任务,提出几点建议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推进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合作经济。”十七届三中全会又对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的改革发展作出了重大决定。这对指导城镇集体经济的深化改革和创新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面对当前出现的新形势、新任务,如何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深入探讨发展新型集体经济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关系,总结城乡集体经济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的基本经验,推动城镇集体企业深化改革,促进集体、合作经济进一步发展,是我们2010年以及以后相当一段时间内的新课题。

在新的历史时期,研究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深入探索研究,立足改革创新,为推进新型集体经济发展做出新贡献。为此,我代表四届理事会对本会新一届班子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加强理论研究和政策宣传

1关于坚持和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指导思想;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保持党的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立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提高全党思想政治水平;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使马克思主义为广大群众所掌握,成为党带领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国民经济全面、协调、健康发展。

2关于坚持和宣传深化集体企业改革,发展新型集体、合作经济。宣传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开辟了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正确道路,是新时期集体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发展新型集体经济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有制经济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有效经济形式之一;以“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为重点,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集体经济;大力发展新型合作经济,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扶持农业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使之成为引导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同时,还应鼓励比较研究。

3关于坚持和宣传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宣传当前我国经济进入一个关键时期,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推动全国经济稳定较快发展的战略决策;扩大内需,提高人民消费水平,是推动经济发展的根本途径;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扩大政府投资规模,以投资促进就业、带动消费,促进经济发展;调整经济结构,使产业优化升级,提高经济质量和效益,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

4关于坚持和宣传推进技术进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宣传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不竭的动力,也是企业持续发展的有力支撑;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提高创新能力;注重创新人才的培养,建立一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加大科技投入力度,为企业科技创新提供资金支持;建立和完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为企业科技创新提供社会化、专业化服务。

5关于坚持和宣传稳定联社机构,发挥联社职能。宣传发挥联社指导和服务的职能,推动集体企业深化改革和创新发展;加强联社资产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壮大联社经济,增强联社为企业服务的经济实力;联社依法维护集体企业的合法权益,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发挥联社在政府和企业间的纽带桥梁作用,做政府的好帮手。

我们的研究一定要贴近实际。研究的视野要拓宽,要紧密结合当前的形势和实际;研究的范围要拓展,不能仅局限于原来意义上的集体企业,而应关注在改革实践中涌现出来的各种新型的中小企业,包括混合所有制企业和私营企业。

(二)根据企业改革发展需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小型、活泼的研究活动

作为学会的一项重要任务,必须持之以恒地进行学术研究。我们要针对当前集体经济的热点、重点,选准切入点,扎实地开展探索研究,包括集体资产的归属、管理,集体产权的调查研究,更好地为集体、合作企业服务。按照俞正声书记和韩正市长关于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的要求,抓住机遇,在搞好大型研讨活动的同时注意开展形式多样的小型、活泼的研究活动。要多召开各种类型的小型研讨会、座谈会,倾听企业的意见,共商推进集体企业深化改革的大计,形成有一定质量的意见和建议,提供给政府有关部门。要针对集体、合作企业关心的问题,组织召开专题报告会,进行互动沟通。通过多方面、多形式的研究活动,来推动集体、合作企业的改革。

(三)筹备建立学术委员会,加强学术研究工作

长期以来,本会有一批热心于研究集体经济的专家学者和有丰富经验的企业家、管理者,成为我们开展学术研究的中坚力量,为我们筹建学术委员会,加强学术研究工作创造了条件。学术委员会是研究会的“智库”,对本会学术活动进行“指导、研究、咨询、评价”,提升学术活动的水平。

(四)加强与国内外同行的交流合作

要加强与有关行业、地区的联系,要主动出击,走出去,请进来,合作召开一些座谈会、探讨会,学习各行业、地区发展集体、合作经济的新思路、新经验。加强与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安徽财经大学等高等院校的联系和交流,参与中国工合国际的活动,组织学习考察和教育培训,共同推动集体、合作经济发展。

(五)办好《上海集体经济》和中国合作经济网站

多年来,《上海集体经济》办出自己的特色,成为全国集体经济的重要刊物之一;中国合作经济网是我国集体、合作经济的专业网站。这是本会的舆论阵地,要发挥这个阵地的舆论导向作用。特别要花大力气搞好中国合作经济网站建设,加大宣传集体、合作经济的力度,扩大社会影响,推动集体、合作经济进一步发展。

(六)培养新生力量,发展壮大队伍

要根据市社联的要求,加强本会的组织建设。一是会员单位的调整充实。要根据会员单位的变化和人员变动,进行相应的调整;及时吸纳在改革实践中发展成长的中小企业,有志于为集体、合作经济出力的年轻企业家、管理者。二是从实际出发培养年轻力量进入工作班子。要以积极的态度创造条件,培养后备力量,调整充实工作班子,以适应本会发展的需求。

另外,还要修改完善会费的收缴办法,进一步为本会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保障。

改革开放30年来,我们党在历史的新起点,带领全国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倡发展集体经济,尤其是发展“两个联合”的新型集体经济。虽然国际金融危机已经影响到全球经济,但国际经济的不利因素和国内严重自然灾害没有改变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面。越是在困难的时候,我们越是要充满信心。只要我们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立足改革创新,开创发展新型集体、合作经济的新局面,我们的前途一定会更加灿烂!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新型集体经济、合作经济创造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