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先进制造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意见
为进一步支持上海提升发展先进制造业、大力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结合上海产业实际,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文《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先进制造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意见》(工信部规[09]700号),《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一、推动上海积极落实国家战略
(一)大力发展高端制造和研发为主的先进制造业 在信息通信、先进重大装备、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生物医药和先进生产性服务业等领域加大技术研发,加快形成核心关键技术和提升规模水平。以现有制造能力为基础,以调整、优化和提高为方向,以研发、创新和提高附加值为重点,加快发展新能源、民用航空制造、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新兴制造业和战略产业;提升发展电子信息制造业、先进重大装备、精品钢材、海洋工程装备、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优势制造业的研发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综合运用规划、政策、标准、技术进步、监管和指导等多种手段,切实提高上海先进制造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实物质量。
(二)积极承担和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积极做好承担的“大型飞机”、“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装备及成套工艺”、“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和国防科技等重大专项研究。建立重大专项共同推进机制,加强配套支持,在关键技术领域取得突破,推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
(三)大力推进军民结合、寓军于民 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按规定参与国防科研生产,通过产学研结合等方式,促进军民两用高技术开发及产业化。支持上海深化与军工集团公司的战略合作,不断扩大军民结合产业规模。加快军工技术成果转化和转移,以军工技术优势促进上海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积极探索有利于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体制机制。
(四)加强服务长三角乃至全国的能力 进一步增强上海创新能力和高端服务功能,更好地服务长三角地区、服务长江流域、服务全国。加快构建技术创新体系,形成长三角地区创新网络,加强先进制造业发展的技术支撑和服务能力,支持上海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强化以高新技术为核心的先进制造业产业化基地集聚效应和创新载体的作用,对重点项目予以支持。协同推进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通过多种形式支持高新技术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培育。
二、大力发展服务型经济
(五)加快发展先进生产性服务业 利用信息化提升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水平,重点发展先进生产性服务业。围绕上海建设国际航运中心的战略定位,加快提升物流信息化水平,重点加强电子口岸、港口、机场等交通枢纽、场站、物流园区和经济园区的物流信息化建设,促进多式联运的发展,提高物流信息服务业的专业化能力,促进现代物流业的发展以及制造业与物流业的联动发展,支持开展物联网建设试点。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提高企业之间通过电子商务实现供应链协同和商务协同的发展水平,加快发展钢铁、化工、装备等行业性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支持全国性船舶交易信息平台等行业性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推动制造企业向服务领域的业务延伸和产业升级,推动制造业的物流等服务外包。积极发展融资租赁业,促进先进制造业和服务业的有机融合。促进技术服务业发展,大力发展工业设计、船舶技术等各类技术服务机构。支持上海定期举办国际生产性服务业论坛。
(六)大力发展信息服务业、文化和创意产业 积极发展增值电信业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互联网产业,建立综合性的软件服务公共技术平台和公共信息应用平台,推动国家级“游戏软件测评及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面向现代服务业技术、产品与服务认证机制建设,支持数码互动娱乐标准相关工作。积极扶持电子书刊、网络出版、数字图书馆、网络游戏、电影特技制作、数字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虚拟展示等新兴数字创意产业发展,指导上海创建“软件名城”,大力发展基础软件,举办全球游戏开发者大会(GDC),支持上海申报和建设联合国“创意城市联盟网络”。
三、加强产业示范基地和“两化融合”试验区建设
(七)支持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鼓励上海依托重大装备、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汽车、石油与精细化工、精品钢材、电子信息、民用飞机、民用航天等领域的综合优势,进一步加强产业集聚发展,提高工业用地的集约化水平和综合效益,鼓励和推动上海积极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在规划布局、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技术改造等方面加强指导,使上海先进制造业基地成为走在全国前列的产业集聚区。
(八)推进上海国家级“两化融合”试验区建设 指导上海以工业产品研发设计信息化、工业生产过程自动化、企业管理和行业服务信息化、产品流通和市场信息化为切入点,积极探索“两化融合”促进节能减排、安全生产、保障产品质量、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围绕钢铁、石化、汽车、装备、航空、船舶等重点产业领域,推动一批“两化融合”重点项目,加快行业领军示范企业发展,推动产业园区信息化。实施信息化助推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搭建中小企业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完善面向中小企业的专业化服务。组织开展“两化融合”培训,将上海作为全国“两化融合”的人才实训基地,支持建设两化融合促进中心等支撑体系,联合开展区域级“两化融合”评估体系等基础性研究。
(九)建设上海TD—SCDMA自主创新重大项目示范基地 支持上海整合3G研发、制造、运营产业链,建设手机测试与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将TD—SCDMA产品纳入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把上海建设成为TD—SCDMA自主创新重大项目示范基地之一。完善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不断提高网络性能和技术水平,提高宽带网络接入能力和服务水平,强化网络信息安全和应急通信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政策指导和支持力度,推动上海加快新一代移动通信建设,扩大网络覆盖范围,促进信息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积极探索应用服务模式,鼓励政府和行业信息化的网络应用,促进宽带在电子政务、医疗卫生、城市管理、社区服务等领域的普及,加快规范发展。
四、加快促进上海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十)落实国家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加大技术改造推进力度 指导上海结合自身产业优势和特色,制定并出台落实国家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的实施方案。根据市场需求,鼓励企业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加快推进重大工业投资项目建设,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加技术改造资金投入力度,保障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实施技术改造,推进华虹909升级改造工程等一批带动作用强的重大项目,提高技术能级和加快产业升级,为全国技术改造提供经验和示范。
(十一)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工业体系建设 支持上海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和标准规范,建设国家级的节能环保产业基地、产品展示基地和培训基地。应用信息技术改造高耗能高排放产业生产工艺和运营模式,总结成功经验,及时推广。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支持上海制定清洁生产推行规划。大力发展资源再生和环保产业,大力推进上海化工园区、宝钢等国家循环经济试点,推动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节能环保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在上海的研发、制造和推广应用。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劣势产业,积极推进产业转移。
(十二)推动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的企业改革和重组 支持上海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鼓励重组企业盘活存量,引入增量,做强工程机械、数控机床、平板显示等领域。支持有条件的上海企业并购国内外具有雄厚研发实力、核心技术及关键能力企业。
五、加强政策指导和协调服务
(十三)鼓励上海先行先试和浦东综合配套改革 指导上海在体制创新和转型升级方面先行先试,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在行业管理方面积极探索。支持上海在“三网融合”、“卫星应用”等方面先行先试;结合上海区域特色,选择制造业的重点领域、新兴产业领域研究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开展相关标准的应用示范工作。支持上海积极发展国际航运船舶融资租赁业务的融资租赁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深入推进浦东综合配套改革,开展鼓励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展的政策试点。
(十四)加大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积极创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设立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创业投资企业加大对先进制造业和先进技术服务领域初创期企业的资本投入。推进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完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相关政策,公平市场准入。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服务 建立健全推进上海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指导、协调机制。指导上海制定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及有关国家重大产业规划在上海的布局和重点项目布点的衔接。加强工业经济运行监测监控的指导,强化重点产业运行的组织协调,支持上海积极承接和开展国际、国内重大产业交流活动。支持上海发挥综合优势,更好地服务长三角地区、服务长江流域、服务全国,继续当好全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