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亟需加强对企业利益关系的研究
发行时间:2010-04-20
网站编辑:陶友之
来源:研究所

亟需加强对企业利益关系的研究

陶友之

构建和谐社会,这不仅是党中央提出的要求,更是全国人民的企盼。但毋庸违言,现在社会还不那么和谐,群体事件时有发生,或发生在企业内部,或发生在企业之间。具体表现形式虽千差万别,而透过其纷纭的现象,可以看到一个共同的东西——利益。大多为经济利益而上访,为经济利益而争斗。而这些经济利益,又往往与企业连在一起。因此,实现社会和谐、认真研究和解决企业利益关系,无疑是一个十分重要方面。

一、社会“音”不和,大多可从企业利益关系中找原因

(一)“杀人假药”与“三聚氰胺”事件

2006年5月,震惊全国的齐齐哈尔市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的假药事件, 2008年爆发的“三鹿奶粉事件”,虽己过去有时,而其事件的经济原因,至今还值得分析。齐二药为什么要制造“杀人假药”,目标很清楚,为了追求利益。为此目的,采取了两大措施:一是将60%的老职工下岗,以雇佣临时工加以代替。这一替换,使劳动成本大大降低,企业利润当由此而升。根据国家有关文本规定,参与药品生产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学习和培训之后才能上岗。而齐二药的领导为了追求利润,早把这一规定忘得一干二净。二是只求原料的低价格,不顾原料的安全性。制药需要原料,其中之一是“丙二醇”。而为了降低成本,使犯罪嫌疑人王桂平用价格比“丙二醇”低得多的“二甘醇”冒充“丙二醇”,正中了这种片面追求利润的需要。不懂药品生产的“劳动者 十 假原料”,不生产出假药,不死人岂非成了怪事!

    (二)东航的集体罢飞事件

东航罢飞事件虽早己结束,而对此事件的“温故”却仍有很大的警示作用。

2008年4月1日,这一天以及前一天3月31日,东航云南分公司从昆明飞往大理、丽江、版纳、芒市、思茅和滥沧六地的18架航班,在飞到目的地上空后,又全部飞回了昆明,导致了昆明机场很多航班延误,上千名乘客遭遇空中惊魂,这就是震惊全国的东航“罢飞”事件。为什么会发生这一事件?开始虽众悦纷纭,后据民航局调查组调查,原因在于东航飞行员对待遇偏低、节油奖发放不合理不透明、跟机无小时费、正常返航或备降无小时费、个人税率偏高等问题的诉求长期得不到答复和解决不满意。正如东航一位飞行员说,这是维权的无奈之举——因为飞行员待遇长期得不到落实,不得已而采取的维权措施。

(三)2009年吉林通化钢铁公司的“千人聚集”事件

2009年7月24日,吉林通化钢集团通化钢铁股份公司发生了由劳资纠纷引发的聚集千人以上的群体事件。在事件中,新任通钢总经理陈国军被殴打致死,震动全省、引起全国极大的反响。

为什么会发生如此激烈的事件?原因虽较复杂,而其中之一,据有关人员:通钢公司在重组谈判时,建龙公司(注:是民营公司)提出的一个重点是冗员太多,要求精简裁员。但是,通钢刚刚基本完成社会职能移交和辅业剥离,已经剥离了1.4万人,余震还未平,现在又要大量裁员,不要说工人受不了,公司内的科处级干部也受不了。按照建龙提出的要求,以30年工龄杠杠,即凡工龄满30年的都要下岗清退,结果是最小的只有46岁的工人也要下岗了。不说这个工龄段大部分属于经验丰富的技术工人,造成技术工人的大浪费。而是促使公司内的干部、技术人员、和普通工人连成一条心, 一致反对这种做法  一把裁员的“砍刀”,了这起群体性事件的主要“祸源”之一。

这起事件的实质,又是事关企业内部的利益问题。一起一起的群体性事件,一次又一次的说明,研究企业利益问题、正确处理企业利益关系,实为当务之急。

二、矛盾纷纭,企业利益关系当前最突出的是三大向题

历经四年研究,从众多的利益关系矛盾中,经过梳理和筛选,认为当前最突出的是以下三大矛盾:

(一)企业内部,主要是高管与一般劳动者的利益差距过大

私营企业内部的矛盾,主要是劳资矛盾(另文分析)。国有独资企业和控股企业中的矛盾,则主要是高管与劳动者的矛盾。近二十年来,随着这类企业分配权的不断获得,所有者又缺位的情况下,于是无论是分配改革,还是激励机制构建,利益都向着企业高管们倾斜,致使高管与一般劳动者的收入差距越来越大。2001年,有关部门对纳入中央管理的180户企业中、40户特大型企业的调查,其中36户董事长、总经理1999年的平均收入与职工平均收入之比,最大的为6倍、最小的为1.3倍。2004年4月24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在京发布了国内2100多家不同背景企业分类随机抽样问卷调查。报告显示:总经理与员工平均收入相差15倍以上的占总数的27.8%,其中相差25~50倍的企业有128家,占总样本的7.4%;相差50倍以上的企业有111家,占总样本的6.4%。上市公司差距最大,总经理收入高于员工50倍以上的企业占38.1%。2007年5月,上海荣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发布了“2006年内地上市公司高管身价排行榜”:上市公司高管最高年薪平均值为348887元,与2005年的平均值相比又上升了20%,首次超过了民营上市公司高管年薪的平均值316803元。与2001年相比,企业高管与劳动者的差距不仅大大拉开,有的差距已达几百倍,少数企业甚至达千倍之距,而且拉开速变之快令人吃惊。

(二)企业之间,主要是对垄断企业的垄断行为反映最强烈

对垄断企业的垄断行为深感不满,这是一致的呼声。而站在不同的岗位,或出于不同的人群,又有着不同的具体反映:

1、非垄断企业反映最强烈的是市场进入。尽管改革开放以来,人们对所有制观念有很大的转变,特别是“两个毫不动摇”的提出,使个体、私营资本企业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对个体、私营经济的所有制歧视并没有根本消除。进入一般领域,困难不多,而如要进入银行、保险、证券、石油、石化等垄断领域,阻力就大了。在进入这些领域的条件上,对国内私营资本存在着明显的所有制歧视。外资企业可以进入,中国私营企业却不行。有些领域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有“玻璃门”档着。对此,非垄断型企业、特别是中国私营企业反映最强烈。

2、消费者呼声最高的是垄断价格。谈到垄断,消费者的第一反应就是价格高。有人对比找出了一个规律:凡是竞争性的企业,其产品价格随着技术的成熟、生产规模的扩大、竞争的加剧会不断下降,如手机、彩电、冰箱、洗衣机等等;凡是垄断性的企业,其产品或服务的价格一般只会涨,不会下。不论生产它的技术成熟程度是否提高,生产规模是否扩大,它统统不管,价格巍然不动。但如果原材料等价格一动,这些企业就把涨价加在消费者头上,马上召开听证会,听证会实质就是“涨价会”。

3、企业职工反响最强烈的是分配差距。近几年来,垄断企业或垄断行业,分配中爆出的新闻可说不绝于耳:一面说一个普通抄表工年薪10万,广东爆出的新闻,说一个抄表工年薪达15万元,浙江某烟草公司中层干部年薪达30万元;人民论坛于20076月,就民众对当前工资的满意度及工资差距等问题作了一次调查,调查的结果是:对当前工资状况不满意的达96.5%,认为国有垄断行业工资差距最大的占73%,垄断行业工资平均是非垄断企业的5倍。如加上垄断企业职工工资外的收入,差距就更大了。工薪收入是企业职工最主要的生活来源,是整个社会分配的微观基础。它不仅关系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而且也关系到企业和谐、社会稳定的大问题。

(三)企业与社会,主要是不少企业社会责任性太差

首先表现在对社会责任认知程度低。俗语说:“思想指导行动”,社会责任认知程度低,必然影响社会责任的执行。浦东新区劳动保障学会劳动关系专业委员会,曾作过一次调查,调查的情况如下:不了解和不太了解国际劳工标准的高达84%;不了解和不太了解SA8000的高达90%以上;认为不应接轨国际劳工标准和说不清的占30%多;对跨国公司的生产守则,持反对的和说不清的占24.4%。由此可见,对企业社会责任认知程度之低。

其次是企业社会责任缺失严重。反映在劳动关系上,使用童工、恶劣劳动条件等,尚未绝迹;压低劳动力价格,拖欠员工工资、特别是农民工工资,仍时有发生;不按时足额缴纳员工的社保基金,还相当普遍;反映在社会关系上,对消费者,不少企业常以虚假广告、虚假促销信息,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对国家关系上,偷税、漏税企业,还不是个别现象。至于“言不行,行不果”的诚信缺失,更是社会的一个突出问题。

三、引导与约束,治理之道需“建、变、树”三管齐下

(一)协调企业内部关系,需建立利益共享机制

(如何治理企业高管与劳动者的分配差距,另文分析)。这里先分析一下“利益共享问题”。利益共享,当然不是要劳动者与资本所有者平分剩余价值,而是指:

能从招工开始平等地对待劳动者。能否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这是建立利益共享机制的基础。一个和谐的企业,企业所有者当应平等地对待劳动者,承认劳动者的权利,明确劳动者的义务,这是对劳动所有者最起码、但也是最重要的平等对待。如果连这一条都做不到,就根本谈不上什么“利益共享”了。

能随着生产的发展改善劳动条件。这里所说的劳动条件,主要是指劳动时间和劳动保护。在劳动工资基定的情况下,延长劳动时间,就能为企业所有者创造更多的剩余价值,但会损害劳动者的体力和精力。依法执行劳动时间,甚至能随着生产的发展,适当减少劳动时间,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体现了利益共享;改善劳动保护,不仅有利于劳动者身心健康,而且也有利于更好生产或经营。一个和谐企业的所有者,应随着生产的发展,自觉地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能按时足额发放劳动者工资。工资,对劳动者来说是得以养家糊口的生命钱;对社会来说,是影响内需的动力源。资本所有者依法取得利润,劳动所有者依法取得工资,这是初次分配的必然要求。所谓足额发放工资,是说企业所有者,应根据劳动力市场供求情况,劳动者本人的技能高低,制定合理的工资标准。不搞内外有别,亲疏有别,男女有别等“歧视政策”。坚决实行在岗位面前,人人工资平等。

能合理地分享部分剩余价值。在现在的形势下,那个资本所有者要想独吞剩余价值——(利润)胜利果实,其结果只能是有才之人留不住,无用之人出不去,技术停滞、生产萎缩……最后落得一个人财两空。所以适度地让劳动者分享部分剩余价值,既是构建和谐企业的需要,更是时代发展的大趋势。分享的额度,可视不同企业因企而异,或占净利润的5% ,或10% ;分享的形式,可以是增工资、发奖金,或是增加补充养老保险等。利益分享,从当年看,似乎企业所有者少了一块利润。其实,员工们生产经营积极性提髙了,能会来年企业创造更多的利润。

建立企业利益共享机制,有关政府部门和协会组织,对企业既需引导、也需约束。所谓引导,即是对利益共享的理论、意义和措施等,要大力宣传、提倡,做到企企知晓;所谓约束,考评企业要以企业社会责任相对照,把有关利益共享的内容列入企业的考核范围,行者表扬,违者批评。

(二)协调企业之间利益关系,需促“垄断”企业先“涅变”

垄断企业既然人们意见最多,呼声最大,当应率先治之。治理之道,趋利避害,核心是在“变”字上下功夫,变“垄断”企业为“龙头”企业。

1、要变,先要去垄断

垄断一定要反,“龙头”企业一定要有。垄断为什么一定要反,因为它是对生产力发展的一种反动。垄断不仅导致社会生产和生活资源的配置效率低下,阻碍生产力发展,而且垄断直接损害社会公平公正,影响人们生产的积极性。

2、要立于世界经济之林,必须有“龙头”企业

为什么需要有大企业、大公司——“龙头”企业,因为它是引领生产力发展的“排头兵”,是抗击资本主义国家跨国巨头的“航空母舰”。面对当今世界经济格局已进入以大公司、大集团为中心的时代,我国企业要不要做大做强?凡是有爱国和民族自尊心的人们,都会做出一致的回答:当然需要!

3、去“垄断”,关键是要建立新机制

企业既要做大做强,但又不搞垄断;现在带有垄断行为的企业,或已走上垄断企业,怎样使其去垄断、向“龙头”企业发展?关键在机制,必须实施经营机制的转变:

——不搞垄断高价,实行效益低价。垄断企业的特征之一,是搞垄断高价。垄断高价是产生垄断腐朽性的经济条件、是使广大消费者和使用者深受其害的经济根源。所以,治垄断,首先不能搞垄断高价。

——不搞市场封锁,允许进出自由。垄断企业的特征之二,是搞市场独占。因此,实施垄断或具有垄断行为的大型企业、或特大型国有企业,只要市场开放,不搞市场独占,垄断身份就去掉了一半。在我国,除了少数直接关系到国家安全、需实施市场控制外,其他领域或行业就应放开市场,允许各种所有制企业进入,并在政策和税制上实行一视同仁。

——不取垄断利润,力取效益利润。垄断企业的特征之三,是垄断利润。由于垄断企业能实行垄断价格,通过垄断价格获取的利润,就是垄断利润。垄断利润是超过社会平均利润的高额利润。资本主义企业所以要追求垄断,其目的就在于此。垄断利润主要来于两个方面:一是压低劳动者的价格,使单位产品中劳动力价格(即工薪)不断降低,从而使利润提高;二是尽可能提高商品或服务的价格,使消费者多掏腰包。人们所以要大力反对垄断,其根本原因也在于此。大型企业应依靠技术进步、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去争取效益利润。

——不拿垄断高工资,实行效率工资制。垄断企业,享受垄断高工资,这不是一般垄断企业所有,而仅是我国国有垄断企业的特色。在资本主义企业、或是我国的私人资本企业,取得的垄断利润,全归资本家或企业主所有,不可能给员工们发垄断高工资。员工们的工资总是按市场工资规律办事。我国的国有垄断企业就不同了,因为它既是国企、又是所有者缺位。在这种情况下,才有可能产生垄断工资。因此,大企业或特大型国有企业,要使自己摆脱垄断的干系,就不能拿垄断的高工资,应依法实行效率工资制。对员工来说,就是实行劳动生产率工资制。即达到什么样的劳动生产率水平,就拿什么样水平的工资。对企业老总来说,就是实行按资产增值率和技术进步贡献率计算薪酬收入。这样取得的工资,就不是垄断高工资,而是合理的效率工资。

“龙头”企业,与垄断企业根本不同,“龙头”企业很大,但它不搞垄断;“龙头”企业很强,但它不搞市场独占;“龙头”企业很活,但它对同行、同类企业不敌对、不歧视,能按市场规则带领它们共同前进。

(三)协调与社会关系,需引导企业树立全面利益观

所谓全面利益观,除了对企业员工负责、对同行负责、对消费者负责和对政府负责外,从承担的社会责任来说,主要是:

企业能按社会责任的不同层次,保证执行好第一层次,努力向第二、第三层次冲刺。第一层次,是法律层次。遵纪守法,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基本层次,这是企业最起码、也是最基本应尽的责任。一个对社会负责的企业当应全责做到。第二层次,是道德层。这是企业社会责任的提高层次。企业道德,内涵十分丰富,而其最基本的是两条:一是诚信。诚实守信,是企业职业道德基础部分,它是企业经商道德最重要的品德标准,是其他标准的基础。二是孔子所说的一句话,“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自己不想要、不想吃、不想用……东西与事件、甚至是自己根本不要、不吃、不用……的东西与事件,去给他人和消费者,这种行为不是犯法就是不道德,一个信守道德的企业,当然极不干这种不道德的事。第三层次,是奉献层次。这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升华层次,这一层次的企业社会责任,与上述两个层次完全不同,完全是出于企业自觉和自愿的行为。一个对社会负责的企业,就应尽可能地对社会多作奉献。

(作者单位:上海社会科学院部门经济研究所)

亟需加强对企业利益关系的研究
发行时间:2010-04-20
网站编辑:陶友之
  
来源:研究所

亟需加强对企业利益关系的研究

陶友之

构建和谐社会,这不仅是党中央提出的要求,更是全国人民的企盼。但毋庸违言,现在社会还不那么和谐,群体事件时有发生,或发生在企业内部,或发生在企业之间。具体表现形式虽千差万别,而透过其纷纭的现象,可以看到一个共同的东西——利益。大多为经济利益而上访,为经济利益而争斗。而这些经济利益,又往往与企业连在一起。因此,实现社会和谐、认真研究和解决企业利益关系,无疑是一个十分重要方面。

一、社会“音”不和,大多可从企业利益关系中找原因

(一)“杀人假药”与“三聚氰胺”事件

2006年5月,震惊全国的齐齐哈尔市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的假药事件, 2008年爆发的“三鹿奶粉事件”,虽己过去有时,而其事件的经济原因,至今还值得分析。齐二药为什么要制造“杀人假药”,目标很清楚,为了追求利益。为此目的,采取了两大措施:一是将60%的老职工下岗,以雇佣临时工加以代替。这一替换,使劳动成本大大降低,企业利润当由此而升。根据国家有关文本规定,参与药品生产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学习和培训之后才能上岗。而齐二药的领导为了追求利润,早把这一规定忘得一干二净。二是只求原料的低价格,不顾原料的安全性。制药需要原料,其中之一是“丙二醇”。而为了降低成本,使犯罪嫌疑人王桂平用价格比“丙二醇”低得多的“二甘醇”冒充“丙二醇”,正中了这种片面追求利润的需要。不懂药品生产的“劳动者 十 假原料”,不生产出假药,不死人岂非成了怪事!

    (二)东航的集体罢飞事件

东航罢飞事件虽早己结束,而对此事件的“温故”却仍有很大的警示作用。

2008年4月1日,这一天以及前一天3月31日,东航云南分公司从昆明飞往大理、丽江、版纳、芒市、思茅和滥沧六地的18架航班,在飞到目的地上空后,又全部飞回了昆明,导致了昆明机场很多航班延误,上千名乘客遭遇空中惊魂,这就是震惊全国的东航“罢飞”事件。为什么会发生这一事件?开始虽众悦纷纭,后据民航局调查组调查,原因在于东航飞行员对待遇偏低、节油奖发放不合理不透明、跟机无小时费、正常返航或备降无小时费、个人税率偏高等问题的诉求长期得不到答复和解决不满意。正如东航一位飞行员说,这是维权的无奈之举——因为飞行员待遇长期得不到落实,不得已而采取的维权措施。

(三)2009年吉林通化钢铁公司的“千人聚集”事件

2009年7月24日,吉林通化钢集团通化钢铁股份公司发生了由劳资纠纷引发的聚集千人以上的群体事件。在事件中,新任通钢总经理陈国军被殴打致死,震动全省、引起全国极大的反响。

为什么会发生如此激烈的事件?原因虽较复杂,而其中之一,据有关人员:通钢公司在重组谈判时,建龙公司(注:是民营公司)提出的一个重点是冗员太多,要求精简裁员。但是,通钢刚刚基本完成社会职能移交和辅业剥离,已经剥离了1.4万人,余震还未平,现在又要大量裁员,不要说工人受不了,公司内的科处级干部也受不了。按照建龙提出的要求,以30年工龄杠杠,即凡工龄满30年的都要下岗清退,结果是最小的只有46岁的工人也要下岗了。不说这个工龄段大部分属于经验丰富的技术工人,造成技术工人的大浪费。而是促使公司内的干部、技术人员、和普通工人连成一条心, 一致反对这种做法  一把裁员的“砍刀”,了这起群体性事件的主要“祸源”之一。

这起事件的实质,又是事关企业内部的利益问题。一起一起的群体性事件,一次又一次的说明,研究企业利益问题、正确处理企业利益关系,实为当务之急。

二、矛盾纷纭,企业利益关系当前最突出的是三大向题

历经四年研究,从众多的利益关系矛盾中,经过梳理和筛选,认为当前最突出的是以下三大矛盾:

(一)企业内部,主要是高管与一般劳动者的利益差距过大

私营企业内部的矛盾,主要是劳资矛盾(另文分析)。国有独资企业和控股企业中的矛盾,则主要是高管与劳动者的矛盾。近二十年来,随着这类企业分配权的不断获得,所有者又缺位的情况下,于是无论是分配改革,还是激励机制构建,利益都向着企业高管们倾斜,致使高管与一般劳动者的收入差距越来越大。2001年,有关部门对纳入中央管理的180户企业中、40户特大型企业的调查,其中36户董事长、总经理1999年的平均收入与职工平均收入之比,最大的为6倍、最小的为1.3倍。2004年4月24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在京发布了国内2100多家不同背景企业分类随机抽样问卷调查。报告显示:总经理与员工平均收入相差15倍以上的占总数的27.8%,其中相差25~50倍的企业有128家,占总样本的7.4%;相差50倍以上的企业有111家,占总样本的6.4%。上市公司差距最大,总经理收入高于员工50倍以上的企业占38.1%。2007年5月,上海荣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发布了“2006年内地上市公司高管身价排行榜”:上市公司高管最高年薪平均值为348887元,与2005年的平均值相比又上升了20%,首次超过了民营上市公司高管年薪的平均值316803元。与2001年相比,企业高管与劳动者的差距不仅大大拉开,有的差距已达几百倍,少数企业甚至达千倍之距,而且拉开速变之快令人吃惊。

(二)企业之间,主要是对垄断企业的垄断行为反映最强烈

对垄断企业的垄断行为深感不满,这是一致的呼声。而站在不同的岗位,或出于不同的人群,又有着不同的具体反映:

1、非垄断企业反映最强烈的是市场进入。尽管改革开放以来,人们对所有制观念有很大的转变,特别是“两个毫不动摇”的提出,使个体、私营资本企业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对个体、私营经济的所有制歧视并没有根本消除。进入一般领域,困难不多,而如要进入银行、保险、证券、石油、石化等垄断领域,阻力就大了。在进入这些领域的条件上,对国内私营资本存在着明显的所有制歧视。外资企业可以进入,中国私营企业却不行。有些领域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有“玻璃门”档着。对此,非垄断型企业、特别是中国私营企业反映最强烈。

2、消费者呼声最高的是垄断价格。谈到垄断,消费者的第一反应就是价格高。有人对比找出了一个规律:凡是竞争性的企业,其产品价格随着技术的成熟、生产规模的扩大、竞争的加剧会不断下降,如手机、彩电、冰箱、洗衣机等等;凡是垄断性的企业,其产品或服务的价格一般只会涨,不会下。不论生产它的技术成熟程度是否提高,生产规模是否扩大,它统统不管,价格巍然不动。但如果原材料等价格一动,这些企业就把涨价加在消费者头上,马上召开听证会,听证会实质就是“涨价会”。

3、企业职工反响最强烈的是分配差距。近几年来,垄断企业或垄断行业,分配中爆出的新闻可说不绝于耳:一面说一个普通抄表工年薪10万,广东爆出的新闻,说一个抄表工年薪达15万元,浙江某烟草公司中层干部年薪达30万元;人民论坛于20076月,就民众对当前工资的满意度及工资差距等问题作了一次调查,调查的结果是:对当前工资状况不满意的达96.5%,认为国有垄断行业工资差距最大的占73%,垄断行业工资平均是非垄断企业的5倍。如加上垄断企业职工工资外的收入,差距就更大了。工薪收入是企业职工最主要的生活来源,是整个社会分配的微观基础。它不仅关系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而且也关系到企业和谐、社会稳定的大问题。

(三)企业与社会,主要是不少企业社会责任性太差

首先表现在对社会责任认知程度低。俗语说:“思想指导行动”,社会责任认知程度低,必然影响社会责任的执行。浦东新区劳动保障学会劳动关系专业委员会,曾作过一次调查,调查的情况如下:不了解和不太了解国际劳工标准的高达84%;不了解和不太了解SA8000的高达90%以上;认为不应接轨国际劳工标准和说不清的占30%多;对跨国公司的生产守则,持反对的和说不清的占24.4%。由此可见,对企业社会责任认知程度之低。

其次是企业社会责任缺失严重。反映在劳动关系上,使用童工、恶劣劳动条件等,尚未绝迹;压低劳动力价格,拖欠员工工资、特别是农民工工资,仍时有发生;不按时足额缴纳员工的社保基金,还相当普遍;反映在社会关系上,对消费者,不少企业常以虚假广告、虚假促销信息,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对国家关系上,偷税、漏税企业,还不是个别现象。至于“言不行,行不果”的诚信缺失,更是社会的一个突出问题。

三、引导与约束,治理之道需“建、变、树”三管齐下

(一)协调企业内部关系,需建立利益共享机制

(如何治理企业高管与劳动者的分配差距,另文分析)。这里先分析一下“利益共享问题”。利益共享,当然不是要劳动者与资本所有者平分剩余价值,而是指:

能从招工开始平等地对待劳动者。能否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这是建立利益共享机制的基础。一个和谐的企业,企业所有者当应平等地对待劳动者,承认劳动者的权利,明确劳动者的义务,这是对劳动所有者最起码、但也是最重要的平等对待。如果连这一条都做不到,就根本谈不上什么“利益共享”了。

能随着生产的发展改善劳动条件。这里所说的劳动条件,主要是指劳动时间和劳动保护。在劳动工资基定的情况下,延长劳动时间,就能为企业所有者创造更多的剩余价值,但会损害劳动者的体力和精力。依法执行劳动时间,甚至能随着生产的发展,适当减少劳动时间,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体现了利益共享;改善劳动保护,不仅有利于劳动者身心健康,而且也有利于更好生产或经营。一个和谐企业的所有者,应随着生产的发展,自觉地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能按时足额发放劳动者工资。工资,对劳动者来说是得以养家糊口的生命钱;对社会来说,是影响内需的动力源。资本所有者依法取得利润,劳动所有者依法取得工资,这是初次分配的必然要求。所谓足额发放工资,是说企业所有者,应根据劳动力市场供求情况,劳动者本人的技能高低,制定合理的工资标准。不搞内外有别,亲疏有别,男女有别等“歧视政策”。坚决实行在岗位面前,人人工资平等。

能合理地分享部分剩余价值。在现在的形势下,那个资本所有者要想独吞剩余价值——(利润)胜利果实,其结果只能是有才之人留不住,无用之人出不去,技术停滞、生产萎缩……最后落得一个人财两空。所以适度地让劳动者分享部分剩余价值,既是构建和谐企业的需要,更是时代发展的大趋势。分享的额度,可视不同企业因企而异,或占净利润的5% ,或10% ;分享的形式,可以是增工资、发奖金,或是增加补充养老保险等。利益分享,从当年看,似乎企业所有者少了一块利润。其实,员工们生产经营积极性提髙了,能会来年企业创造更多的利润。

建立企业利益共享机制,有关政府部门和协会组织,对企业既需引导、也需约束。所谓引导,即是对利益共享的理论、意义和措施等,要大力宣传、提倡,做到企企知晓;所谓约束,考评企业要以企业社会责任相对照,把有关利益共享的内容列入企业的考核范围,行者表扬,违者批评。

(二)协调企业之间利益关系,需促“垄断”企业先“涅变”

垄断企业既然人们意见最多,呼声最大,当应率先治之。治理之道,趋利避害,核心是在“变”字上下功夫,变“垄断”企业为“龙头”企业。

1、要变,先要去垄断

垄断一定要反,“龙头”企业一定要有。垄断为什么一定要反,因为它是对生产力发展的一种反动。垄断不仅导致社会生产和生活资源的配置效率低下,阻碍生产力发展,而且垄断直接损害社会公平公正,影响人们生产的积极性。

2、要立于世界经济之林,必须有“龙头”企业

为什么需要有大企业、大公司——“龙头”企业,因为它是引领生产力发展的“排头兵”,是抗击资本主义国家跨国巨头的“航空母舰”。面对当今世界经济格局已进入以大公司、大集团为中心的时代,我国企业要不要做大做强?凡是有爱国和民族自尊心的人们,都会做出一致的回答:当然需要!

3、去“垄断”,关键是要建立新机制

企业既要做大做强,但又不搞垄断;现在带有垄断行为的企业,或已走上垄断企业,怎样使其去垄断、向“龙头”企业发展?关键在机制,必须实施经营机制的转变:

——不搞垄断高价,实行效益低价。垄断企业的特征之一,是搞垄断高价。垄断高价是产生垄断腐朽性的经济条件、是使广大消费者和使用者深受其害的经济根源。所以,治垄断,首先不能搞垄断高价。

——不搞市场封锁,允许进出自由。垄断企业的特征之二,是搞市场独占。因此,实施垄断或具有垄断行为的大型企业、或特大型国有企业,只要市场开放,不搞市场独占,垄断身份就去掉了一半。在我国,除了少数直接关系到国家安全、需实施市场控制外,其他领域或行业就应放开市场,允许各种所有制企业进入,并在政策和税制上实行一视同仁。

——不取垄断利润,力取效益利润。垄断企业的特征之三,是垄断利润。由于垄断企业能实行垄断价格,通过垄断价格获取的利润,就是垄断利润。垄断利润是超过社会平均利润的高额利润。资本主义企业所以要追求垄断,其目的就在于此。垄断利润主要来于两个方面:一是压低劳动者的价格,使单位产品中劳动力价格(即工薪)不断降低,从而使利润提高;二是尽可能提高商品或服务的价格,使消费者多掏腰包。人们所以要大力反对垄断,其根本原因也在于此。大型企业应依靠技术进步、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去争取效益利润。

——不拿垄断高工资,实行效率工资制。垄断企业,享受垄断高工资,这不是一般垄断企业所有,而仅是我国国有垄断企业的特色。在资本主义企业、或是我国的私人资本企业,取得的垄断利润,全归资本家或企业主所有,不可能给员工们发垄断高工资。员工们的工资总是按市场工资规律办事。我国的国有垄断企业就不同了,因为它既是国企、又是所有者缺位。在这种情况下,才有可能产生垄断工资。因此,大企业或特大型国有企业,要使自己摆脱垄断的干系,就不能拿垄断的高工资,应依法实行效率工资制。对员工来说,就是实行劳动生产率工资制。即达到什么样的劳动生产率水平,就拿什么样水平的工资。对企业老总来说,就是实行按资产增值率和技术进步贡献率计算薪酬收入。这样取得的工资,就不是垄断高工资,而是合理的效率工资。

“龙头”企业,与垄断企业根本不同,“龙头”企业很大,但它不搞垄断;“龙头”企业很强,但它不搞市场独占;“龙头”企业很活,但它对同行、同类企业不敌对、不歧视,能按市场规则带领它们共同前进。

(三)协调与社会关系,需引导企业树立全面利益观

所谓全面利益观,除了对企业员工负责、对同行负责、对消费者负责和对政府负责外,从承担的社会责任来说,主要是:

企业能按社会责任的不同层次,保证执行好第一层次,努力向第二、第三层次冲刺。第一层次,是法律层次。遵纪守法,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基本层次,这是企业最起码、也是最基本应尽的责任。一个对社会负责的企业当应全责做到。第二层次,是道德层。这是企业社会责任的提高层次。企业道德,内涵十分丰富,而其最基本的是两条:一是诚信。诚实守信,是企业职业道德基础部分,它是企业经商道德最重要的品德标准,是其他标准的基础。二是孔子所说的一句话,“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自己不想要、不想吃、不想用……东西与事件、甚至是自己根本不要、不吃、不用……的东西与事件,去给他人和消费者,这种行为不是犯法就是不道德,一个信守道德的企业,当然极不干这种不道德的事。第三层次,是奉献层次。这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升华层次,这一层次的企业社会责任,与上述两个层次完全不同,完全是出于企业自觉和自愿的行为。一个对社会负责的企业,就应尽可能地对社会多作奉献。

(作者单位:上海社会科学院部门经济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