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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尝试农民合作社可“资金互助”
发行时间:2011-11-15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据太原市农委日前发布的消息,山西省出台《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11121日起开始施行,备受山西当地各界关注。该条例鼓励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兴办农村资金互助社。

    太原市农委经营管理处的负责人在解读该《条例》时表示,《条例》中扩大了农民成员比例的计算范围。国有农场、牧场、林场、渔场的职工,已转为城镇户口,但依法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居民以及大学生村干部均可以农民身份创办或者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把财政扶持列入预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扶持资金,并采取直接补助、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认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服务。《条例》还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在本社内组织开展信用合作和资金互助,为本社成员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提供资金支持,但不得对外吸纳储蓄、发放贷款。

山西尝试农民合作社可“资金互助”
发行时间:2011-11-15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据太原市农委日前发布的消息,山西省出台《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11121日起开始施行,备受山西当地各界关注。该条例鼓励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兴办农村资金互助社。

    太原市农委经营管理处的负责人在解读该《条例》时表示,《条例》中扩大了农民成员比例的计算范围。国有农场、牧场、林场、渔场的职工,已转为城镇户口,但依法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居民以及大学生村干部均可以农民身份创办或者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把财政扶持列入预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扶持资金,并采取直接补助、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认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服务。《条例》还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在本社内组织开展信用合作和资金互助,为本社成员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提供资金支持,但不得对外吸纳储蓄、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