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改善政策环境 促进集体(合作)经济发展
——在武汉市政协主席专题协商会上的发言
夏感生
一、武汉市合作经济发展的现状
长期以来,我市坚持实行支持、鼓励和帮助合作经济发展的方针,并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积极推进合作经济创新发展。目前,我市合作经济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1、农村合作经济发展态势良好
从2007年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来,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由无到有、由少到多,数量逐年增加,规模不断扩张,涌现出了一批股权清晰、管理民主、运行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截止2011年6月,全市农民合作组织共有1336个,成员72548人,带动非成员农户200319户。其中,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940家,初始登记成员30226人,出资总额12.6605亿元,联结带动157524非成员农户。2010年合作社销售额30亿元,今年上半年实现销售额18亿元。
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建社快速推进,覆盖面不断扩大。2007至2010年,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均增幅为77.8%。今年新增11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增长幅度达13.25%。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覆盖种植、林果、畜牧、水产和服务业等多个方面,尤其是农机、科技、流通、休闲等服务业比上年增长47.9%,农村各街、镇、乡、场都建有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到乡镇无空白、行业广覆盖。
二是规模实力提升,组织带动有力。社均出资134.68万元,其中出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有290家,1000万元以上的有1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充分发挥—头连农户和基地、一头连企业和市场的组织优势,积极组建农产品运销队伍及运销车队,增设农产品营销网点,合作经营能力不断增强。2010年,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集中统一运销农产品实现销售收入近30亿元,社平361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联结带动能力和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得到明显提高,实现了单个农户小生产与社会化大市场的有效对接。
三是服务功能增强,成员增收明显。2010年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购买农业投入品价值达到9.3亿元,社平112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为成员统一提供农业投入品和统—销售的方式,不仅为他们节约了生产与服务成本,而且把合作经营的可分配盈余返还给成员,农民入社后增收节支效果明显。2010年,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成员人均纯收入达到10119元,比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8295元高出22%。
四是迈出整合步伐,联合杜开始出现。今年,新洲区新组建成立了武汉两河水产养殖联合专业合作社,蔡甸区组建成立了武汉市春风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联社),分别整合了区内四家水产、蔬菜合作社,联合社的入社会员规模进一步扩大,实力明显增强,覆盖面和带动能力将大大增强,标志着我市同行业领域内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始走向跨地区联合发展。
2、工业合作经济在改革中发生积极变化
我市工业合作经济产生于上世纪50年代,当时全市90%以上的手工业者,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自带工具,自筹资金,自愿组合,办起了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走上了合作经济的道路,并逐步发展。改革开放以来,通过不断深化改革,新型合作经济得到发展。一是产生了一批股份合作企业,实行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在企业改革改制中,不少企业选择了股份合作制,目前全市有股份合作制企业1100个。股份合作制既确立了劳动者的个人所有权,又实行劳动者共同占有、使用生产资料,并且共同占有劳动成果,谋求共同富裕。股份合作制是企业深化改革的有效形式,同时也是下岗失业人员、个体劳动者组织起来开展互助合作走共同富裕道路的重要途径。二是集体资本占股、职工持股的股份制企业有所发展,使劳动群众的资本要素在股份经济要素组合中占支配地位。一批企业通过改革改制,采取“职工持股”的形式组建新的有限责任公司,秉承合作经济特点。2010年武汉市规模以上股份制企业工业总产值2491.35亿元,是2005年的3倍,占全市工业总产值38.75%。在这些股份制企业中,有的实行“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坚持合作制的原则,带有合作经济性质。
3、农村信用合作社发展壮大
我市农村信用社建于1951年,1998年3月成立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成为合作经济领域中一支多功能、现代化、综合性的金融机构。近年来,农村信用社在改革中不断发展壮大,通过以电子化建设为依托,提高了现代化服务功能,增强了金融实力。2009年,市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股本金总额达到30亿元。截止至2011年6月,武汉农商行拥有营业网点230多个,包括19个一级支行,216个二级支行(分理处),营业网点遍布武汉城乡各地;总资产562亿元,存款余额465亿元,贷款余额282亿元。市农村商业银行坚持以“更名不改姓、改制不改向”为核心、以服务“三农”为己任,以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为重点,明晰市场定位,突出工作重点,强化金融服务,创新金融方式,加大信贷投入,用扎扎实实的工作和至真至诚的服务在农村金融服务工作中取得了骄人的成绩。根据统计,截止2011年5月末,全行“三农”贷款余额214亿元,比年初净增44.9亿元,增幅26.6%,本年累计发放80.5亿元,同比多增28.5亿元,全行农村经济组织贷款余额13.5亿元、占涉贷款比重6%。
二、合作经济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1、工业合作经济发展不够快
近些年来,我市工业布局调整加快,先进制造业向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开发区和远城区特色工业园区集聚发展,尤其是大项目、大企业发展较快,民营经济也呈突破性发展之势。在这样的经济格局中,工业合作经济存在发展速度不够快、发展规模不够大、发展质量不够高等问题,需要在结构调整中促进其发展。
2、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不平衡、不协调
一是区域发展不平衡。最多的新洲区有340多家,陂、蔡甸、江夏只有100多一点,还存在空白村。二是产业发展不协调。种植、畜牧、水产、林果类合作社占近87%,农机、科技、流通、植保、土地股份、休闲等服务业以及加工业合作社数量相对偏少。三是规模偏小。工商初始登记成员社平只有30多人,超过50人的只有100多家,超过100人的只有30多家,大多数在10人以下。全市300万农村人口,农民参加合作社的比例还不高。很多合作社入社成员较少,辐射带动能力有限。四是规范化水平不高。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组织机构、管理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尤其是盈余分配不规范。五是缺乏专业的经营管理人才,社员素质普遍偏低。六是发展环境不优。很多合作社在用电、用地、融资、税收优惠、绿色通道等方面的需求,难以得到解决。特别是多数实力不强,缺乏为银行认可的抵押物,贷款融资困难问题十分突出。
3、合作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需要进一步优化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以后,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促进了我市农村合作经济的发展。在改革中出现的股份合作制,曾是工业合作经济发展的重要形式,这种经济形式曾在党的“十五大”政治报告得到充分肯定,被称作是“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尤其要提倡和鼓励。1997年国家体改委发布《关于发展城市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指导意见》后,我市股份合作制经济在—段时期得到较快发展。但近几年,股份合作经济处于停滞和萎缩状态。2008年我市相关部门出台了《关于逐步撤销职工持股会的指导意见》,企业改制以后一般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不再登记为股份合作制企业,2010年全市规模以上股份合作制企业只有25个。
三、促进合作经济发展的建议
1、完善合作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
上世纪50年代,我国的合作经济发展迅速,其重要原因是有政府的引导和政策的支持。近些年来,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的发展态势较好,其重要原因,也是得益于政府的支持和政策的扶持。截至2(109年底,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达到24.64万家,实有入社农民2100万户,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力量。目前,武汉城市圈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和“两型社会”建设深入推进,建议在制定相关政策的过程中,充分考虑支持、鼓励和帮助多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发展的政策,解决城镇合作经济组织的市场准入等方面的问题。
2、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是多主体新建一批。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农业龙头企业、能人大户、农技骨干、村干部等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二是提升改造一批。对农民专业协会等其他类型的农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进行改造提升,建成一批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三是重组壮大一批。按照自愿原则,鼓励生产、经营同类产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兼并、重组等市场化的办法,探索组建农民专业合作联社,实行跨区域、集团式发展。四是扎实推进规范化建设。重点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着力引导建设一批“产业基础牢、经营规模大、带动能力强、产品质量优、品牌效益高、成员增收多”的示范社,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3、在城中村改造中推进合作经济的规范发展
城中村改造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完成了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制,将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改制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经济实体,村民变居民、村委会变社区、村集体经济变企业集团、农民变股民。在城中村改造中,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改制,使原村集体资产由村民名义上共同所有,变为实际上按份共有。为了维护广大村民的长期利益,调动群众关心企业发展,参与企业管理、监督企业经营的积极性,建议学习借鉴经济发达地区的经验,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制中倡导实行股份合作制,可参照深圳、杭州等地做法,制定股份合作公司的管理规章,对资产置换、股权设置、治理结构等进行规范,促进其持续稳定发展。
4、鼓励手工艺合作经济发展
武汉作为历史底蕴极为丰厚的文化名城,一些具有汉味特色的传统手工艺曾是武汉市的重要标志,其中,汉绣和武汉木雕船技艺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高洪太铜响列为首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并被评为中国工艺百花创作设计奖。此外,章水泉竹器、蒋在谱剪纸、吴江邮票贴画、汤有益面塑等传统技艺,曾驰名中外。手工艺产业具有劳动密集的特点,适宜于发展合作经济。建议制定支持手工艺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工艺美术大师、名人开办手工艺专业合作社,支持企业与专业人才联合发展手工艺合作经济。在工商登记、税收政策等方面,可以借鉴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的做法,支持手工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加强对手工艺者进行专项能力的培养和考核,对通过考核的人员颁发职业技能证书。支持手工艺合作社的产品作为我市的旅游商品进入市场。
5、建立健全创新发展合作经济的服务体系
一是建立公共技术支持平台。采取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开放服务方式,充分利用社会资源,重点支持建立一批公共技术支持平台,为合作经济组织的技术创新提供设计、信息、研发、试验、检测、新技术推广、技术培训等全方位服务,帮助企业提高技术水平,降低资源消耗,实施环境友好型生产。二是建立合作经济发展基金。包括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每年适当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发展城镇合作经济;财政每年从城镇合作经济税收总额较上年增长部分划出—定比例;合作经济组织按销售收入税前提取的互助合作基金,以及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三是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合作经济。借鉴社会法人可以参与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验,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走联合之路,发展合作经济。倡导以合作经济的形式广开就业和创业门路,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研究生和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创办城镇合作制企业。研究制定科技型合作经济发展的扶持政策,将合作经济作为全民创业的重要组织形式。四是倡导将老企业改制为合作制企业。以明晰产权为重点,深化企业改革,积极提倡改制企业按照合作制原则组建新企业,实行规范的员工持股和内部民主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现代产权制度和现代企业制度,发展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的经济组织。引导企业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推动资源整合、资产组合、资本融合,创新发展模式。按照”自愿组合、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主管理、自我发展”的原则,鼓励企业走合作制的路子,借鉴国际合作社和我国新型农民合作社的经验,发展多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探索股份合作制经济发展的新途径。
(作者为武汉市工业合作联社主任,本文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