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应把握六个原则
日前,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站长、研究员、管理学博士方志权在《东方早报》撰文指出,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是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地位的重要措施,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创新,是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有效保障。从现实情况看有其重要性,从进展情况看有其紧迫性,从法律制度看有其必要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势在必行。在推进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要把握好六个原则:
一是尊重农民意愿。实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必须实行民主决策,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改革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是维护农民利益。农村集体资产归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有,通过改革发展,明晰股权或份额,让农民共享改革开放和城市化成果,努力使农民拥有长期而又稳定的财产性收入。
三是促进持续发展。创新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和经营方式,盘活用好存量资产,以经营不动产为主,确保集体资产有稳定收益,进一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加快形成可持续发展模式。
四是效益决定分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明确的是成员的集体资产股份或享受集体资产收益分配的份额,在确保集体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有了效益才能进行分红,没有效益不能透支分红。
五是坚持因地制宜。根据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改革工作的重点放在村级,镇级实行试点。要通过不同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坚持成熟一个,改制一个,稳步推进,不搞一刀切。
六是公开公正透明。改革的各项程序,都要坚持在阳光下运作,把公开、公正、公平精神贯穿于整个改革的全过程。 (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