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展合作经济组织是建设现代农业的抓手
——赴辽宁省朝阳市调研报告
2012年1月6日至8日,中国合作经济学会组织专家到辽宁省朝阳市,调研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与现代农业建设方面的情况。调研组深入到朝阳市龙城区、凌源市、喀左县和朝阳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副产品直销店、种植养殖基地、扶贫小额信贷机构等进行现场调研,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扶贫小额信贷机构负责人和农户进行了深入交流,并与朝阳市市委书记陈铁新、市长王明玉同志和朝阳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进行了座谈。
调研组的同志认为,朝阳市把发展设施农业作为建设现代农业的突破口,把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重要抓手,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发展方式转变,走出了一条符合地方实际的科学发展路子。
一、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建设现代农业的抓手
朝阳市在实践中认识到,发展设施农业是建设现代农业的产业基础,而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还必须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2005年,朝阳市委、市政府就下发《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摆上重要日程。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后,该市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抓手,市政府建立了包括农业、财政、水务、林业、税务、农信社等20个相关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推进工作的巨大合力。
该市通过择优组织示范合作社项目,充分发挥供销社对合作社的带动作用,组织开展“农超对接”,全面启动小额信贷扶贫和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试点,探索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等一系列措施,充分发挥能人大户、龙头企业、村级组织的带头作用,鼓励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截止2011年底,朝阳市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961家,涉及种植、养殖、农机、林业、果业等多个行业,合作社成员2.25万户,带动非成员农户15.17万户,成为带动农民发展现代农业的经营主体。合作社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强了抵御市场风险和抗灾的能力
朝阳县二十家子镇纯栋枣业专业合作社成立以来,组织成员在枣园内修整道路3000多米,水渠4000多米,砖垒灌渠1200米,打各类土井25眼,投入10万元建农药检测分析站一处,投资30万元修建250平米大枣保鲜库一座,可存放大枣15万公斤,有效地增强了市场竞争的能力。
2009年朝阳市发生历史上罕见的旱灾,农作物受灾面积525.46万亩,人畜饮水困难。在大灾面前,朝阳县福民果品专业合作社利用社员孙树华仅有的一眼机电井,采取平肥地减少次数大灌、山坡地增加次数小灌的灌溉方法,使该井灌溉控制面积达到400多亩,保证了合作社社员的果树正常生长。
2. 促进了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提高了农产品质量
2011年,全市合作社种植农作物总面积41.55万亩,统一购买农业生产投入品总值8.18亿元,统一组织销售农产品24.54亿元。全市合作社实施生产质量标准控制的65个,合作社产品有QS标志的10个,拥有注册商标53个,无公害农产品认证53个,绿色食品认证13个,有机食品认证7个。北票市哈尔脑益民蛋鸡养殖专业合作社102户成员统一蛋鸡品种,统一饲料配方,统一饲养方法,统一疫病防治,生产出来的鸡蛋深受市场欢迎。该社现有存栏蛋鸡11万只,产蛋鸡8万只,年产蛋320万斤。由于鸡蛋质量好,被收购商以每斤高于市场1元的价格包销,仅此一项增收320万元。
3. 促进了农业技术应用,提高了技术推广的效果
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极大地提高了农技推广的效率。凌源市农峰蔬菜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现有成员870户,大棚1100栋,占地2400亩,果树1900亩。该合作社全面推广了营养土栽培和微滴灌等栽培技术,使平均地温提高2°C,节约了用水,有效控制和预防了病虫害。2011年每80延长米棚效益6万元-10万元,成员户人均纯收入达2万元以上,带动周边5000多农户发展设施农业,使600多困难户脱贫。
喀左县宝地南瓜生产合作社是朝阳市大地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的原料生产基地,以前农民都是裸地种植南瓜。合作社成立后,试验推广了小拱棚地膜覆盖技术,从而有效控制了地表水分蒸发。不采用地膜覆盖技术要浇7遍水,而采用地膜覆盖技术只浇3遍水,每亩可节约水费240元。
4. 拓宽农产品销售市场,促进了农产品流通
朝阳市采取多种形式,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全市供销社系统职工领办、创办、参股各类专业合作社114家,入社成员1.25万名,带动农户4.89万户,实现销售收入2.52亿元,盈余2718万元,返还成员863万元。
积极推进“农超对接”工作。服务业委、政府农委联合组织了“农超对接”、“农校对接”等活动,促成了朝阳县华诚蔬菜专业合作社与朝阳商业城超市,助奥有机杂粮专业合作社与家乐福,林丰南果梨专业合作社与兴隆大家庭阜新店的产品直供合作,已有26家合作社产品进了超市。2012年初,朝阳市政府与大连市政府举办了“农超对接”推介会,大连沃尔玛等7家客商与朝阳20多家农民合作社签订了产销对接协议。
近年来,朝阳市积极探索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区直销店,打造农产品“从地头到餐桌”的惠民工程。朝阳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依托朝阳信联合作社建立了产品直销物流中心,在市内设立直销店,对加入联合会的合作社产品进入直销店免收租金、入店费等费用。直销店与合作社采取合作经营方式,农产品价格和销售人员由合作社决定,直销店按照销售额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用,双方结成利益共同体。由于减少了流通环节,降低了经营成本,合作社的产品新鲜、价格合理,受到社区居民的欢迎。
5. 建立小额信贷和信用合作平台,缓解农户贷款难
朝阳市自2007年开展小额信贷扶贫工作,到2010年在5个县(市)全面铺开。截止到2011年末,累计发放贷款26356笔,18322.2万元,其中2011年放款16215笔,放款11603.6万元。累计为8840户提供种植业信贷资金6833.2万元,10756户提供养殖业信贷资金7743.16万元,3430户提供贸易信贷资金2629.87万元,1170户提供其他行业信贷资金1092.99万元。小额信贷扶贫单笔贷款平均不到7000元,真正把款贷给农户,至今做到了零拖欠,零逾期,对缓解农户贷款难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0年,经省农委、银监局批准在该市4家合作社开展资金互助业务试点。在认真总结凌源市兴农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建平县新源农副产品购销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依托朝阳信联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了朝阳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信用合作服务平台。
二、制约现代农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1. 农民合作组织规模小带动能力不强
由于合作社发展历史不长,朝阳市961家合作社登记注册平均规模只有23.4户,加上带动的农户,平均规模也只有157.9户。多数合作社规模小,基础设施差,积累少,与成员联接不紧密,只是负责人与成员间的购销关系或松散联合,真正体现合作社原则的利益关系不紧密,带动能力不强。
2. 资金短缺是发展现代农业的瓶颈
农民由一家一户生产到组织合作社发展现代农业,需要大量的物资投入。虽然朝阳市从多方面采取措施帮助农民合作社缓解贷款难,但总体额度小,支持力度不大。据朝阳市有关部门的报告,2010年9月末,农村信用社农业贷款余额58.1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56.7%。当年前9个月农业贷款的投向:一是发放春耕、备耕贷款6.1亿元;二是支持新增百万亩设施农业建设3.7亿元;三是发放畜牧养殖业贷款3.4亿元;四是支持50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1亿元。与农业贷款需求差距很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贷款微乎其微。我们调研时,许多合作社和农民反映,他们缺少抵押物,很难获得贷款。如朝阳市仅合作社种植的南果梨就有2.5万亩,年产量达1000万公斤,冷储反季销售每斤可增值3-5元;红提葡萄年产量154.5万公斤,冷储销售每斤可增值5-10元。由于缺少资金,无法进行冷链建设,只能在采摘期低价出售。
3. 农产品销售将事关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朝阳市设施农业达到185万亩的规模,其中多数是生产鲜活农产品,对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体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11年北票市长皋桂林食用杏专业合作社有30万斤产品,由于缺少加工、储藏和运输能力未能及时销售而烂掉,农民损失近20万元。农业结构调整以后,大量温室设施生产的农产品,急需搭建加工、储藏、运输、销售的平台。
4. 需要进一步发挥科技的支撑作用
随着农业科技进步和现代农业发展,农业科技服务呈现出服务内容专一化、服务主体多元化、服务手段现代化、激励机制市场化的特征。目前农民的科技水平比较低,需要加大对合作社成员的培训力度,大力推广实用技术,特别针对一些已经使用并取得较好经济效益的种植、养殖技术,通过合作社的示范作用加以推广。要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为社会提供健康安全的农产品。
三、几点看法和建议
1. 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在发展中引导规范
在调研中,有的同志针对现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速度快,许多合作社管理不够规范,带动作用不明显的问题,认为政府应加强对合作社的规范化管理。但多数同志认为,现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总体规模还很小,只要合作社不违反国家的政策法规,政府不要用行政手段去规范。只要政府的扶持政策不要让那些办社目的不纯、管理不规范的合作社得到好处,这些合作社就会在发展过程中减少或被淘汰。政府应采取“宽进、扶持、示范、服务”的政策措施,只要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就要允许发展;只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就不要求全责备;把合作社作为市场主体,纳入农业项目的扶持对象;通过示范促进合作社发展能力提升、生产功能提升、带动作用提升;强化服务功能,用市场经济办法而不是靠行政手段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其发展创造宽松的社会环境。
2. 支持和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
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小,走向行业或区域联合是客观要求。目前,朝阳市已培育了一批如蔬菜保护地、花卉、肉牛、生猪、蛋鸡、杂粮、马铃薯、食用菌、大枣、葡萄等具有产品品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2011年10月,该市成立了由131家合作社参加的朝阳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分别组成果类、蔬菜、养殖、农机等行业分会,帮助合作社扩大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开展产品销售、生产服务、物资供应、信用合作和科技信息服务等。
现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没有对成立联合社做出规定,成立联合社因缺少法律依据在多数地方不能登记。从长远看,成立联合社很有必要。朝阳市以联合会的组织形式对农民合作社进行服务,是基层的一个创新,也是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的有益探索。但在工作中要防止行政化倾向,保护合作社的市场主体地位和决策自主权。
3. 充分发挥民间资金在农村金融服务中的作用
从朝阳市调研的情况看,单纯依靠国有商业银行和信用社很难满足农村金融服务的要求。改变这种状况应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的合理流动,发挥扶贫基金会和农民合作社的作用。建立以县域社区银行为主导,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和农民信用合作社为补充的农村金融体系。要鼓励和支持扶贫基金会等民间机构服务农业,将农民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纳入营业范围,由地方农业部门监管。
4. 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扶持力度
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现代农业建设中的作用,需要加大项目扶持力度。项目扶持的重点是规模较大、管理规范、对农户带动能力强的合作社,扶持的重点领域是基础设施、农产品加工、农产品流通和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如对建立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农民培训基地、农产品物流信息网、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农产品冷链储藏和运输设施、农产品直销店等予以政策扶持和资金补贴。对政府包不了,现有的服务机构不愿做的工作,采取“放活”的政策,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去做。 (执笔:陈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