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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国企改革三十五年历程回顾
发行时间:2014-12-15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吸引民资、外资等社会资源参与国资改革,不断激发创新动力和转型发展活力成为新一轮国资改革的中心思想。回首改革开放迄今的历程,国资国企改革先后历经放权让利、政企分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国资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等阶段。

11978年~1984年:放权让利与“利改税”。19797月,为打破高度集权的国有国营体制,赋予企业一定的经营自主权,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扩大国营工业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的若干规定》;19845,国务院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工业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俗称扩权十条),赋予了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权利。19834月,颁发《关于国营企业利改税试行办法》,推行“利改税”改革,通过开征国营企业所得税,转变国家参与国营企业收入分配的方式。198410,开始在全国范围全面实施利改税,由“税利并存”逐步过渡到完全的“以税代利”。

21985年~1992年:政企分开与“承包制”。1984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认为政企不分是传统国企制度的根本弊端,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沿着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逐步推进政企分开,使企业成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为推动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探索多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其中以首都钢铁公司为代表的承包经营责任制被推广为改革的主流。但承包经营责任制面临的突出问题是,企业包盈不包亏,助长了重生产、轻投资、拼设备等短期行为。

31993年~2002年: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与“抓大放小”。1993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国企改革的方向是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19959月,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提出:要着眼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抓好大的,放活小的,即“抓大放小”。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要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摆脱困境,力争到2000年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一阶段,大型国企着力进行股份制改制,构建现代企业制度,中小国企改革则掀起一股兼并重组、破产和出售浪潮。

42003年~2013年:国资管理体制改革与“股份制”。20033,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经表决,设立国务院国资委,以《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为依据,界定了国资监管机构的职能,建立起“管人、管事和管资产”的国资管理体制。200310,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在新的国资管理体制改革推动下,特别是2008年《企业国有资产法》出台后,国企改革进入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的现代产权制度改革新阶段。

52014至今: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2013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至此,以国资改革带动国企改革,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被认为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突破口和重点,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改革是否能够实质性启动,将成为判断国企改革是否成功的关键。

国资国企改革三十五年历程回顾
发行时间:2014-12-15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吸引民资、外资等社会资源参与国资改革,不断激发创新动力和转型发展活力成为新一轮国资改革的中心思想。回首改革开放迄今的历程,国资国企改革先后历经放权让利、政企分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国资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等阶段。

11978年~1984年:放权让利与“利改税”。19797月,为打破高度集权的国有国营体制,赋予企业一定的经营自主权,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扩大国营工业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的若干规定》;19845,国务院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工业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俗称扩权十条),赋予了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权利。19834月,颁发《关于国营企业利改税试行办法》,推行“利改税”改革,通过开征国营企业所得税,转变国家参与国营企业收入分配的方式。198410,开始在全国范围全面实施利改税,由“税利并存”逐步过渡到完全的“以税代利”。

21985年~1992年:政企分开与“承包制”。1984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认为政企不分是传统国企制度的根本弊端,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沿着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逐步推进政企分开,使企业成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为推动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探索多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其中以首都钢铁公司为代表的承包经营责任制被推广为改革的主流。但承包经营责任制面临的突出问题是,企业包盈不包亏,助长了重生产、轻投资、拼设备等短期行为。

31993年~2002年: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与“抓大放小”。1993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国企改革的方向是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19959月,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提出:要着眼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抓好大的,放活小的,即“抓大放小”。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要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摆脱困境,力争到2000年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一阶段,大型国企着力进行股份制改制,构建现代企业制度,中小国企改革则掀起一股兼并重组、破产和出售浪潮。

42003年~2013年:国资管理体制改革与“股份制”。20033,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经表决,设立国务院国资委,以《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为依据,界定了国资监管机构的职能,建立起“管人、管事和管资产”的国资管理体制。200310,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在新的国资管理体制改革推动下,特别是2008年《企业国有资产法》出台后,国企改革进入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的现代产权制度改革新阶段。

52014至今: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2013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至此,以国资改革带动国企改革,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被认为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突破口和重点,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改革是否能够实质性启动,将成为判断国企改革是否成功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