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副研究员郑联盛撰文提出,混合所有制在发展过程中,应该解决好市场化、主导性、匹配性、自愿性、公开性和规范性等六大问题。
他认为,混合所有制的发展最为基础的是不同所有制主体的相互交叉与融合,而实现这种结果的必然过程就是产权的交易。在混合所有制企业形成的过程中,产权定价应该遵循基本的会计准则和市场标准,比如以市定价。应该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国有资本功能定位和产权转化机制,不要把“混合”搞成“贱卖”。其次,要继续保持国有资本的主体地位或主导作用。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本质不是为了削弱国有资本的主导性,而是为了在提供资源配置效率的基础上夯实国有资本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第三,混合所有制在发展过程中,应该注重不同所有制主体的匹配性和融合性,要注意区分不同行业的属性、相关性及融合性,发挥混合之后的优势互补和有效融合,而不是把混合所有制的“混合”搞成“混搭”。第四,要尊重非公有资本的自愿性。混合所有制更强调双向性,私人资本和国有资本可以实现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目前如何引入非公有资本、如何协调国有与非公有资本的关系、如何平等对待非公有资本的权益等依然缺乏一个整体框架。政府以及国有企业不应该利用行政力量或者竞争优势逼迫非公有资本与国有资本“混合”。第五,要坚持做到信息公开原则。既然国有资本想引入非公有制资本,或者民营资本想引入国有资本以实现资源配置优化,那么应该秉承公平、公正和公开的信念进行信息披露。第六,发展混合所有制应做好顶层设计。决策层或者相关部门应该对混合所有制发展做好顶层设计、建立制度框架,就重点问题设置基本规范,就关键指标设立参考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