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上海市印发了《关于推进国有企业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若干意见》,提出“一司一策,以股权激励为主,实现股权多元化”。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主要有三条途径:一是通过公司制股份改革,包括整体上市、核心业务资产上市、公司制股份制改革以及探索特殊管理股制度四个方面。二是开放性市场化双向联合重组。三是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
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具体措施方面,上海市明确要利用国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具备条件的企业集团实现整体上市,成为公众公司。发挥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资源整合优势,推进竞争类企业主营业务资产、功能类和公共服务类企业竞争性业务资产上市,提高证券化水平。加快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经营机制市场化。探索建立特殊管理股制度,试点设立优先股。
国有股权的比例是根据不同的企业功能定位来划分。其中,负责国有资本运营的国有资本管理公司,保持国有独资;负责基础设施和功能区域开发建设、提供公共服务和保障改善民生的功能类和公共服务类国有企业,可保持国有全资或者国有控股;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中的国有重点骨干企业,可保持国有控股或者相对控股;一般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根据实际发展,按照市场规则有序进退、合理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