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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明晰合作社的产权?
发行时间:2013-02-28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如何明晰合作社的产权?

:如何明晰合作社的产权?

:合作社发展起来后,净资产所有权成了一个突出的问题。国内一些合作社,成员共同拥有净资本,但资本不量化到每个成员,成为不可以买卖的股份。这就给合作社成员的退出带来困难。另一些合作社则将净资本划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不可分配的公共资本,还有一部分是成员的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相当于社员对合作社的一种信贷,表示个人对合作社的贡献。如果社员身份终止,其可以领回个人账户的资金,但不能得到公共资本的任何部分。有观点认为,在合作社的集体积累中,不可分割的资产比例越大,脱离社员控制和监督的财产越多,合作社和社员之间的距离就越远,最终的结果是社员不再关心合作社的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合作社明晰产权的问题作出了规定:一、合作社成员享有对出资的支配权利。二、合作社应当为每个成员设立成员账户,如实记载该成员的出资额,并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和与本社的交易量(额)。当成员资格终止时,合作社应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同时,资格终止的成员应当按照章程规定分摊资格终止前本社的亏损及债务。即为“退还资金数额=出资额+公积金份额-相应分摊本社亏损及债务额”。三、合作社的盈余分配制度。社员日常的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的原则,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百分之六十。而对惠顾返还之后的可分配盈余,则按照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比例返还于成员。此外,合作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所形成的财产,也应按照成员人数平均量化,以作为分红的依据。

在实践中,各国合作社在不可分割的集体资产占合作社资产总额的比例问题上,差别较大,低的不足5%,高的达到80%上。在我国,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比较倾向于量化到人。目前国内合作社主要有两种分配方式:一种是在利润分配上取消按交易额返还,年终利润全部按股分配;第二种是结余按交易额分配给社员再作为积累留在合作社,并确保每个社员在积累中拥有清楚的份额,即“先分配,落到个人名下,再提取”。两种方式导向不同,第一种是股份制导向,第二种则是合作制导向。
如何明晰合作社的产权?
发行时间:2013-02-28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如何明晰合作社的产权?

:如何明晰合作社的产权?

:合作社发展起来后,净资产所有权成了一个突出的问题。国内一些合作社,成员共同拥有净资本,但资本不量化到每个成员,成为不可以买卖的股份。这就给合作社成员的退出带来困难。另一些合作社则将净资本划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不可分配的公共资本,还有一部分是成员的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相当于社员对合作社的一种信贷,表示个人对合作社的贡献。如果社员身份终止,其可以领回个人账户的资金,但不能得到公共资本的任何部分。有观点认为,在合作社的集体积累中,不可分割的资产比例越大,脱离社员控制和监督的财产越多,合作社和社员之间的距离就越远,最终的结果是社员不再关心合作社的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合作社明晰产权的问题作出了规定:一、合作社成员享有对出资的支配权利。二、合作社应当为每个成员设立成员账户,如实记载该成员的出资额,并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和与本社的交易量(额)。当成员资格终止时,合作社应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同时,资格终止的成员应当按照章程规定分摊资格终止前本社的亏损及债务。即为“退还资金数额=出资额+公积金份额-相应分摊本社亏损及债务额”。三、合作社的盈余分配制度。社员日常的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的原则,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百分之六十。而对惠顾返还之后的可分配盈余,则按照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比例返还于成员。此外,合作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所形成的财产,也应按照成员人数平均量化,以作为分红的依据。

在实践中,各国合作社在不可分割的集体资产占合作社资产总额的比例问题上,差别较大,低的不足5%,高的达到80%上。在我国,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比较倾向于量化到人。目前国内合作社主要有两种分配方式:一种是在利润分配上取消按交易额返还,年终利润全部按股分配;第二种是结余按交易额分配给社员再作为积累留在合作社,并确保每个社员在积累中拥有清楚的份额,即“先分配,落到个人名下,再提取”。两种方式导向不同,第一种是股份制导向,第二种则是合作制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