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热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已经2011年1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第1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原有旧发票可沿用至2011年12月31日。
热点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发票专用章式样》的相关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的规定,公告发票专用章的式样。发票专用章自2011年2月1日起启用。旧式发票专用章可以使用至2011年12月31日。之前印制的套印旧式发票专用章的发票,可继续使用。
热点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为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成果,发挥小企业在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就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继续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内容包括:
1、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通知中所称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