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明确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试点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以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离岸贸易。通知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至2025年3月31日。通知规定,对注册登记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的企业开展离岸转手买卖业务书立的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
离岸转手买卖,是指居民企业从非居民企业购买货物,随后向另一非居民企业转售该货物,且该货物始终未实际进出我国关境的交易。这类交易由于并未实际发生货物的进出境,因此在税收上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早在2023年12月,国务院发布的《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总体方案》明确提出,加快服务贸易扩大开放,提升货物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税制的优化调整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环。目前,上海推出的全国首个利用境外数据支持贸易真实性审核的平台——“离岸通”已整合18个国家的海关报关信息、30多个主要国际港口的装卸信息,船公司数据覆盖60%的集装箱国际运量,还接入了国际航空电信协会信息,通过650家航空公司会员、180个国家航空数据为空运单据验证提供数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