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近日出台,将“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纳入主要目标,提出“发挥超大规模市场具有丰富应用场景和放大创新收益的优势,通过市场需求引导创新资源有效配置,促进创新要素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完善促进自主创新成果市场化应用的体制机制,支撑科技创新和新兴产业发展”。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林盼表示,应当以强化产业协作来促进统一大市场建设。
其一,加强顶层设计,夯实有利于产业协作的制度基础。一般来说,产业链在整体布局上通常表现出明显的跨区域特征,涉及多元区域主体的利益,需要通过国家层面的产业政策加以统筹协调,以此消除市场发展的区域壁垒,促进资金、人才、技术等生产要素顺畅流动。要通过推进市场规则、标准体系、监管要求、要素市场的一体化建设,发挥政府在体制机制保障、功能平台共建、公共服务共享等方面的作用,促进区域之间的充分合作和良性发展,打造统一开放、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
其二,提高流通效率,有效降低产业协作的成本。对此,要加快构建数据要素的市场化配置机制,促进数据共享、数据确权、数据资产评估等新兴产业发展,提高技术改造和产业数字化水平,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推动产业链向中高端攀升。既要破除平台企业数据垄断,又要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的积极作用,助力破除区域壁垒和地方保护,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同时,更好发挥政府宏观调控和政策引领作用,推动不同区域之间的产业协作。
其三,完善标准体系,构建产业协作的统一标准。当前,我国标准化管理体制尚存在一些问题,标准体系的建设和发展也缺乏系统性、协调性和统一性,表现在行业质量安全标准交叉重复、技术指标要求不统一、与国际标准接轨不畅等诸多方面。构建产业协作的统一标准,有助于解决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的隐性壁垒或门槛等问题,全面打通国内循环的堵点。同时,标准化建设不能“闭门造车”,需促进企业公平参与我国标准化工作,提高标准制定修订的透明度和开放度,持续提升国内国际标准的一致性,开展标准、计量等方面的国际交流合作,加强与全球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作,加强标准必要专利国际化建设,积极参与并推动国际知识产权规则形成。
其四,推进区域联动,总结产业协作的有益经验。加强产业协作需要区域协作持续深化,应结合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等的实施,鼓励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以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中游城市群等,在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前提下,优先开展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区域合作机制,积极总结并复制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当前,我国区域经济一体化正在稳步推进,以打造世界级产业集群为抓手,在构建推动产业协作组织机制方面取得了新进展,在提升数据信息透明度、推进跨区域监管执法联动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应在进一步总结区域协作经验的基础上,为其他地区破除区域壁垒和地方保护、推进产业协同提供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