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农民日报》近日报道,党的十六大以来,尤其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5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蓬勃发展。截至目前,全国依法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60万家,实有入社农户达到4600多万户,约占农户总数的18.6%,专业合作社已经成为我国重要的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在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发挥了以下重要作用。
一是提高了农业组织化程度。专业合作社通过农户的联合,组织带领农民“抱团”参与市场竞争,极大地提高了农业生产和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专业合作社集成利用土地、资金、技术等要素,推动了优势特色产业规模扩大和配套产业的形成,有力地促进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2011年底,专业合作社转入的土地面积达3055万亩,占到全国耕地流转总面积的13.4%。
二是提升了农业整体素质。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推进了农业生产经营标准化、专业化、集约化和品牌化,推动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成为实施标准化生产的重要主体,成为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的重要载体,成为农业品牌战略的实施主体。目前,全国95%以上的专业合作社都能为农户提供多种形式的技术推广服务,有4.6万家专业合作社注册了商标。2011年底,全国已有2.6万家专业合作社实现了产品质量可追溯。
三是增加了农民收入。专业合作社成为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渠道。一方面,专业合作社统一采购农业投入品和销售农产品,帮助成员实现了节本增效;另一方面,专业合作社自办或参股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增加了产品加工流通环节的增值收益,并按交易量和入社股份向成员返还盈余,进行二次分配。2011年,专业合作社创办的加工企业实现销售收入达424亿元,成员从专业合作社获得的盈余返还达168亿元。据统计,入社农户的收入普遍比其他农户高出20%以上。
四是创新了农村社会管理机制。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家庭经营的基础上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通过促进经济发展营造了积极向上的良好社会风尚,通过组织运作打牢了民主管理的现实基础,为创新农村社会管理形式找到了新平台。目前约有1.6万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建立了党组织,专业合作社正在成为新形势下党领导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重要组织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