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将于2022年7月1日起施行。在此之前,我国印花税征收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该条例于1988年10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有30多年。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印花税收入为3087亿元,1988年至2020年,全国累计征收印花税超过2.9万亿元。印花税税收规模虽然不大,但却与多项经济活动相关,其立法受到广泛关注。
总体上看,印花税法维持了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基本不变,并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内容作了必要调整。在税率方面,印花税法总体上维持了现行税率水平,适当下调了一些税目税率。除了降低运输合同和承揽合同的税率,将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的税率由万分之五降至万分之三。同时,印花税法将散落在不同文件中的免税规定进行了归纳与整合,并规定了更多的法定减免税情形。例如,对于农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或者销售农产品书立的买卖合同和农业保险合同,免征印花税;为顺应近年来电子商务的发展趋势,印花税法对于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免征印花税。此外,印花税法还授权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破产、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等情形可以规定减征或免征印花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