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新型集体经济提出的背景
1.集体经济改革发展外部环境的变化。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市场经济体制问题的决定》,我国在经济社会转型期,告别了计划经济体制,转变为以市场经济体制配置人力和物力资源,逐步形成劳动力、金融、房地产等生产要素市场。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改变“一大二公三纯”公有制理论,我国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国家和集体所有的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的命脉及其对经济发展的主导作用等方面。
2.集体企业内部体制发生的变化。企业从放权、承包、租赁、联营、合资到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出现了合作制、股份合作制、职工持股公司等新的企业组织形式。
3.政府管理机构和职能的变化,影响对集体经济改革的指导和扶持,集体经济成为被人遗忘的角落。政府体改部门撤并后,对集体经济改革的指导职能不能落实,政策法规滞后。在贯彻“抓大放小”,企业改制和公司制推行,有关部门的指导出现偏差。有的地方提出,集体资本退出,集体企业限时改制,出现“职工不入股,集体不参股,一卖了之”的现象。在全国清产核资工作中,有的认为“集体财产是无主财产”。
4.社会上对集体经济的模糊认识。理论界存在集体经济、合作经济的争论;有的产生集体经济“消亡、过时”的观点。
5.国家统计中出现集体企业数、职工人数、经济指标大幅减少。
二、新型集体经济提法形成的过程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转变,部分集体企业在改革中敢于解放思想,大胆实践,冲破“一大二公”的产权制度的束缚,通过改制和新办多种途径,摒弃“二国营”模式。在产权制度改革中,改革用工制度,把改制与改组、改造相结合,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发展后劲,增强了企业的竞争能力。在集体经济改革中,出现多种成功典型,如宝钢、石化、电力、水务等系统国有扶办集体企业,华生化工、上海衡山药业等合作制、股份合作制企业,上海新工联、山西运城制版、深圳建筑等员工持股公司,海尔、新疆特变电工等上市公司,这些新生的企业组织形式,符合生产力的多层次性和劳动者的根本利益,从而成为体现我国初级阶段集体经济地位作用的主要实现形式,带动了城镇集体经济的发展,为国家增加财政收入、为社会保持稳定、为劳动者充分就业作出了很大的贡献。
党和政府以及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简称总社)积极支持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实践,理论和实际工作者不断研究提升,逐步形成新型集体经济提法和理论。
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为主的集体经济,尤其要提倡和鼓励”。总社五代会上朱镕基提出,把城镇集体企业办成职工和社员自己的企业。党的十六大提出“深化集体企业改革,继续支持和帮助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的发展”。党的十七大提出“推进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合作经济”“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1999年,国家经贸委提出集体企业改革的七条思路之一,是打破“二国营”模式,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城镇集体经济新模式。
2000年,总社办公室组织承担列入国家轻工业局的软课题“关于轻工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与创新的研究”任务,提出了实现轻工集体企业产权制度创新的途径。2001年,总社陈士能主任在纪念《条例》颁布10周年的文章中分析了多种形式集体企业产权主体多元化,产权结构开放化,组织形式多样化的可喜变化,提出“改革创新是集体经济发展之本”“《条例》促进多种形式集体企业发展”。
1999-2002年,上海新工联探索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范大政主任在2002年总社通联会议上介绍,把新工联办成职工自己的企业的体会。2002年底,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研讨会第一次提出“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创造的新型的集体企业不断涌现”;2003年研讨会,学习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专题报告的题目为“发展新型集体经济,推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现”。2004年2月,《合作经济调研》刊登范大政署名文章“大力发展城镇新型集体经济——谈新型集体经济的形式、特征和发展”。
2004年12月,总社陈士能主任在六代会报告中提出“大力发展新型集体经济”“通过明晰产权,创新产权制度,使‘两个联合’为主要特征的新型集体经济加快发展”。曾培炎同志到会讲话,指出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方向。大会前后,《求是》《经济日报》《光明日报》刊登陈士能关于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文章;新华社、《人民日报》等主要媒体对大会作了报道。
2004年12月,上海召开第二届市社科年会暨市集体经济研究会“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研讨会。2005年5月,范大政的政协建言《发展新型集体经济探讨》,被全国政协内刊采用。
2005年,总社举办“中国集体经济高层论坛”,蒋正华同志充分肯定集体经济地位作用;2005-2007年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与上海市政协经济委员会、市民建等举办了三次集体经济改革发展论坛,总社陈士能主任,国务院国资委、发展研究中心等部门专家参加第一次论坛,市政协原副主席黄关从每次到会,指导集体经济在市场经济中改革。2007年3月,上海市政府报告提出“推进新型集体经济发展”;2008年3月,上海市政府报告提出“推进城乡集体企业改革,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
经过广大集体经济实践工作者和理论工作者的长期努力,发展新型集体经济不仅成为政府部门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而且在学术界和社会上也得到了认同。从2004年至2007年,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的研究成果,先后获得国家教育部和上海市宣传系统优秀成果奖2篇,市社联优秀论文5篇,并有20余篇论文分别被《解放日报》《文汇报》《中国改革报》《中国集体经济》等报刊杂志刊登。
三、对新型集体经济内涵特征的认识
新型集体经济实践和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型集体经济是存在于国有、私有经济之间的公有制经济的一种实现形式,它是劳动者“两个联合”、取得控制权,合作互助的一种经济形式。集体资本、劳动者个人资本结合为主是企业产权结构的基本特征,劳动和资本要素共享利益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基本保障,劳动者的主动精神和集体主义是集体经济的文化优势。
新型集体经济企业组织的主要特征,是成员资格拓展、出资要素双重、股权结构有限开放、决策形式灵活、利益机制共享、组织形式多样。新型集体经济较之“二国营”集体经济,内涵特征的拓展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1.改变过去“二国营”集体经济以放弃劳动者个人所有权为特征,劳动者有三种财产权:一是依法取得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二是劳动者出资的个人财产,三是劳动者积累形成的共有财产权。
2.改变过去财产“归大堆”,按照财产的归属,界定财产所有者范围,建立行使集体财产权的权力机构和出资人制度,对行使集体财产所有、使用、收益、处置权作出具体规定。
3.改变产权主体单一,产权结构封闭,坚持和保护劳动者对企业的控制权;产权制度以劳动者控股有限开放的产权结构为主,吸纳国有、私人资本和外资形成混合所有制企业,并建立相适应的法人治理结构。
4.改变劳动与资本的互相排斥,按照劳动要素和资本要素共享利益原则,形成企业以劳动要素差异参与分配的激励和制约机制。
5.改变“一人一票”单一的决策形式,根据企业组织形式吸纳股份制决策做法,采用灵活的治理结构。
6.改变集体企业单一组织形式,有合作社、股份合作制企业、员工持股公司、社区服务合作组织、混合所有制企业等。
7.改变只分析集体企业的经济指标,忽视集体资本及多种形式集体经济对国民经济作贡献的思路。集体经济尤其是“两个联合”为特征的新型集体经济,在市场经济中已经释放出的强大生命力,其体量和贡献体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分析集体企业及集体资本控股企业经济运行的数量和质量;二是分析集体资本在各类企业股本结构中所占的比例,反映集体经济的控制力、贡献率;三是分析员工持股企业经济运行的数量和质量。
实践证明,我国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离不开新型集体经济。新型集体经济是实现社会和谐、建设小康社会、创造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有效载体,是马克思公有制经济理论中国化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