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4月14日发布消息:2019年以来,各地各中央企业主动作为,攻坚克难,国有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取得明显进展。截至2019年底,全国厂办大集体已经完成改革1.3万户,完成率70.1%;安置在职职工140.2万人,完成率75.1%,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国资委总结,在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中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中央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细化分解目标责任,建立考核机制;各地层层压实出台配套政策,印发《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文件汇编》,加强培训交流;对于厂办大集体改革任务较重的地区和中央企业,多次进行调研督促,研究改革方案,因地施策、因企施策,有力推进改革取得实效。最终实现了央地有效协同,妥善安置职工,维护社会稳定。

通过此次改革,实现了厂办大集体企业与主办国有企业的分离,减轻了国有企业负担,促进了国有企业轻装上阵、公平参与竞争。改制的厂办大集体企业成为产权清晰、面向市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实体,企业活力不断增强。关闭破产的厂办大集体职工接续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关系,得到妥善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