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关于民营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问题

  1、“第二战场”问题

  过去十几年的研究中,学术界多聚焦于将国有企业改造成混合所有制企业,而对民营独资企业改造成混合所有制企业重视不够。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提出了一个新的问题:增强各类所有制经济活力,应包括发挥非公有经济的经济活力,为民间资本提供大显身手的舞台。如何把握好民营经济、外资企业、员工持股的总体态势和各自地位,推进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员工持股“三方共进”,以开辟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第二战场”?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2、“交叉持股”问题

  “交叉持股”问题的实质,是“你混我,我混你”。站在国有资本角度,如何在高新技术、生态环保、战略性产业等重点领域,以民营企业为“标的”,对其中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强的企业进行股权投资?站在民营资本角度,如何以国有企业为“标的”,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并购重组等多种方式,吸引国有资本与民营企业进行股权融合、战略合作、资源整合?现在是“国混民”相对顺利,而“民混国”则进展艰难,如何突破“民混国”理论与实践的瓶颈?这也是一个关键问题。

  3、互联网企业问题

  传统的所有制理论认为,生产力的多层次性(高、中、低)决定生产关系的多样性(国、集、民)。但现在的情况是,在信息革命的新时代,一些高技术的互联网企业却是民营企业创建和经营(典型者如阿里巴巴、腾讯)。而且,目前大型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如联通等),大多以阿里巴巴、腾讯等民营企业为“标的”(且有“一窝蜂”倾向)。这涉及民营企业混改的模式问题,如何在操作中采用包括民营基金模式、互联网企业增资扩股模式以及上市公司定增等多元模式?如何注意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双方的利益侵占与定价风险以及地方政府政策风险和民营企业自身决策风险?

  4、“两个保护”问题

  中国民营经济发展历程艰难,曾经在计划经济体制的“缝隙”中萌生,现今虽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之内,但依然“坎坷”前行。2016年11月27日和2017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颁发《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和《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受到民营企业家的欢迎,以致有民营企业家兴奋表示:“这是民营企业家的春天”。但在民营经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特别是参与国企“混改”过程中,如何切实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保护民营企业家精神,并未完全解决,这里有实践问题,也有理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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