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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总社开展城镇集体经济调研和理论研究工作
最近,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发出[2008]5号文《关于开展对城镇集体经济进行调研和理论研究工作的通知》(附后),并制订了《2008年开展城镇集体经济调研和理论研究工作的安排意见》,决定从4月至6月,总社领导带队,深入各地区开展调研工作,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联社根据总社部署,事先做好当地调研工作,把有关情况抓紧进行汇总,并结合实际需要提出建议,与总社一起搞好调研工作。《通知》要求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总结推荐一批典型经验,并认真做好对《联社机构基本情况调查表》(附后)和《城镇集体企业情况调查表》(附后)的填报工作。《通知》要求两个《调查表》于4月30日前上报总社办公室;总结推荐的典型经验文字材料和理论研究文章于6月底前上报总社办公室。 附件: 关于开展对城镇集体经济进行调研和 理论研究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联社: 党的十七大和十一届全国人大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都明确指出:“推进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合作经济”。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指示精神,总社六届四次理事会和总社主任办公会决定,2008年总社将深入开展调研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结合我国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摸清全国联社机构和所属集体企业状况,认真总结城镇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成就和经验,在此基础上加强对集体经济理论研究工作,在新形势下推动城镇集体经济健康发展。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社制订了《2008年开展城镇集体经济调研和理论研究工作的安排意见》,决定从4月至6月,总社领导带队,深入各地区开展调研工作。希望你们根据总社部署事先做好当地调研工作,把有关情况抓紧进行汇总,并结合实际需要提出建议,与总社一起搞好调研工作。 二、各省级联社要组织力量、明确专人,认真做好本级联社和下属联社及所属集体企业基本情况的汇总和填报工作。总社印制了《联社机构基本情况调查表》(附后),请你们将下属的市(地、州)、县(市)联社数量、联社定性情况(事业、企业、社团、其他法人单位)、编制情况、资金来源情况(财政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联社定位情况(直属地方政府、隶属或挂靠的主管部门及合署办公的单位)等,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填报工作。并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对总社和地方联社如何确定和履行职能,下一步搞好总社和联社定性、定位,建立和完善城镇集体经济管理、指导服务机构,提出建议,形成文字材料,以利于总社综合研究,提出总社、联社机构改革建议。 随着我国统计报表制度的变革,目前对各类企业的统计,只统计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已不完全按所有制对企业进行注册登记,集体企业和职工出资改制或新办企业,形成了多种企业形式。因此,有关资料不能反映集体所有制企业全部情况。为了搞清城镇集体企业现状,总社印制了《城镇集体企业情况调查表》(附后),请你们明确有关部门和人员,下力量组织所属集体性质的企业,认真做好填报工作。将1993年、2007年底的企业数、从业人员数、实现的销售收入、出口创汇、利税和企业总资产、净资产的对比以及企业改制面、改制后企业的多种实现形式、集体股本、职工入股情况等全面进行汇总填报和加以说明。并根据当地集体企业改革发展的实际需要,对企业改革转制的成本,如分流安置职工费用、解决企业内外历史债务、解决职工社会、医疗保障以及促进城镇集体企业发展等需要的政策性诉求,明确提出要求,形成文字材料,为总社向国家反映情况、提出政策性建议,推动城镇集体经济发展提供详实的依据。 三、要总结推荐一批典型经验。要注意总结联社发挥职能作用,竭诚为企业服务,推动集体企业发展的经验;联社扩大服务对象,拓宽服务领域以及增强自身经济实力的经验;运用《物权法》维护和追索合法权益的经验;在集体企业基础上经改革改制、调整重组、兼并困难企业,发展大企业、企业集团、上市公司的经验;坚持科技创新,发展节能减排、技术领先项目产品的经验;兼顾各方出资人利益、合理设置股权,发展以“两个联合”为主的新型集体企业的经验等。在经验的总结中,要以数据和事例,体现出自主经营、民主决策、联合互助、安置社会就业、职工平等劳动、实现共同富裕等集体经济的特点、优势和强大生命力。 四、要组织力量开展理论研究工作。理论研究工作要围绕城镇集体经济(包括体制、企业)改革发展中的重点、热点和急需解决的难点问题,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进行论述,阐明观点,提出建议。可按照总社根据陈士能主任在上海市工业合作经济研究所和天津二轻联社讲话中提出的研究课题,组织自身力量,或与有关领导、专家学者共同进行研究,即:深入研究集体经济理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的重要地位;深入研究健全城镇集体经济管理体制、指导服务机构的重要性;深入研究集体经济与合作经济的关系;深入研究新型集体经济内涵。也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深入研究在新形势下城镇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重要作用等问题。 五、按时完成填报工作。对《联社机构基本情况调查表》、《城镇集体企业情况调查表》,务于4月30日前上报总社办公室。对总结推荐的典型经验文字材料和理论研究文章,务于6月底前上报总社办公室。 六、请按本通知要求立即着手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总社领导带队到达你联社的时间,总社办公室将提前予以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1、《联社机构基本情况调查表》,2、《城镇集体企业情况调查表》
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 二○○八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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